作者 j0588 (提前退休ing)標題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時間 Sun Sep 8 06:47:33 2024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市
: 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所以北市府對於此實體部分認
: 定,目前就是尊重法院有關適法性的見解。
: 所以即使依照判斷餘地,一樣回歸程序和實體,目前北市都發局的聲明稿,很清楚就是在
: 說,「程序」沒有違法,但「實體」適法性尊重法院判斷,因此...
: 北市府絕對沒有說目前京華城560%以上的實體認定是合法,目前只要是適法性就是先依照
: 法院認定,而法院目前初步以羈押裁定來看,就是認定560%以上違法。
: 其實裁定書的判斷也不是終局判斷,還是等正式判決書才能知道京華城560%以上是否違法。
: 我要強調的是
: 北市府9/5聲明稿就是重新澄清1月份新聞稿,只有說目前「程序」合法,並沒有說目前「
: 實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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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還想說你是對這法律問題真的有興趣
看了你的解讀後,我現在認為你明顯是在帶風向,不然就是邏輯死當,考試0分
一旦個案羈屬於行政法院,該個案不論程序及實體,同受法院之審查。市府不會說程序我來認定合法,你行政法院不得干涉。你明顯是利用錯誤的邏輯在帶風向
至於你講的京華城最大爭議「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
很抱歉,你講的這個不在法院的個案審查範圍。我懶得講太多,我只對被你誤導的人簡單講一個例子,法官在審案時如認為適用的法律違反憲法會怎麼做?一是繼續照該適用法條判決,二是停止審判聲請釋憲。
你對判斷餘地恣意濫用的解讀明顯就是自以為應該這樣,但很抱歉法理上偏偏不是這樣
大家不用在這串繼續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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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0588 2024-09-08 06: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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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09-08 06:47 j0588
推 kai0476: 跟都市更新沒關係 京華城從頭到尾都不是都市更新 請參考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九條
如果是都更 數字會跟高雄國賓一樣飛天1F 118.168.11.13 台灣 09/08 07:33
→ treeeasy: 國賓是危老不是都更,雖然有沒公益性及數據爭議XD5F 36.231.138.18 台灣 09/08 08:12
→ DuvetLain: 京華城一直是都計7F 110.28.89.10 台灣 09/08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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