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0588 (提前退休ing)標題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時間 Sat Sep 7 22:04:42 2024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http://i.imgur.com/WXw3kH7.jpg
: 看到網友一直說北市府說容積合法
: 但是查了一下北市府新聞稿
: http://i.imgur.com/kXf5NLX.jpg
: 「市府重申京華城案進入司法階段 尊重法院判定結果」
: 「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
: 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
: ,因當時尚未有司法調查介入,故其是否適法,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將尊重法
: 院的判定。
: 北市府應該明確的說了
: 所討論的內容只有符合「程序」
: 「惟」是否適法
: 就是尊重司法機關判斷
: 意思就是說容積率都有經過都審會討論
: 因此「程序」沒有問題
: 但是涉及「實質」的合宜、公益、對價、適法
: 都是尊重目前法院所判「違法」的結論
: 所以北市府並沒有說容積合法啊
: 而且應該是和法院相同立場認為有違法
: 是不是有些網友被不明風向給亂帶
: 有卦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7110.
讓我來嚐試回答這問題
北市府的新聞稿寫得很巧妙,想當然是出自法務之手
這牽涉到行政法裡面的:1) 不確定法律概念;2)判斷餘地;這二個基本原則的應用
上面的概念對行政法院法官是基本功,但民刑庭法官就不見得,因為就不是他們的專業,就好像同樣是醫師,皮膚科醫師不懂胸腔外科在幹嘛一樣,更何況這也不是刑事庭的職掌。
對於判斷餘地,實務上常採納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64號判決見解:「按人民對行政機關根據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作成之行政決定,提起行政爭訟時,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訴訟權之精神,行政法院原則上應對該行政決定之合法性,為全面之審查。僅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如國家考試評分、學生之品行考核、學業評量、教師升等前之學術能力評量等)、高度科技性之判斷(如與環保、醫藥、電機有關之風險效率預估或價值取捨)、計畫性政策之決定及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則基於尊重其不可替代性、專業性及法律授權之專屬性,而承認行政機關就此等事
項之決定,有判斷餘地,對其判斷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惟於行政機關之判斷有下列審查程序違法或其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包括:1.行政機關所為之判斷,是否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2.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明顯錯誤。3.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4.行政機關之判斷,是否有違一般公認之價值判斷標準。5.行政機關之判斷,是否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亦即違反不當連結之禁止。6.行政機關之判斷,是否違反法定之正當程序。7.作成判斷之行政機關,其組織是否合法且有判斷之權限。8.行政
機關之判斷,是否違反相關法治國家應遵守之原理原則,如平等原則、公益原則、比例原則等(司法院釋字第382號、第462號、第553號解釋理由意旨參照),始予撤銷或變更。」
你講的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就是標準的不確定法律概念,除非審查程序違法或其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不然行政法院會尊重行政機關的決定。
現在北市府說程序合法,至於上面講的那些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法院就是尊重行政機關的判斷
這樣子講,應該懂北市府新聞稿的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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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0588 2024-09-07 22: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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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09-07 22:04 j0588
→ rabbit83035: 以後要給建商多少通通送法院1F 61.31.170.39 台灣 09/07 22:08
→ Zzell: 除非行政法院把地方裁量權拔掉 不然地方說了算 是這樣的意思ㄅ2F 61.228.195.180 台灣 09/07 22:08
→ rabbit83035: 不然今天給甲18% 明天北檢就會來敲門問你為啥是18 不是12 或13是不是圖利然後把你一干人等抓去關4F 61.31.170.39 台灣 09/07 22:08
推 Malion: 建商只賺一塊錢就是圖利廠商,還好其邁轉得快7F 114.32.244.1 台灣 09/07 22:10
→ kk16355: 上述的意思是說由法官自由心證嗎?9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13
→ aesdu: 你知道,讓違法廠商持續施工,市府罪有多大嗎?
蔣市府準備全部圖利罪帶走囉
畢竟也不需要金流啦10F 42.72.74.46 台灣 09/07 22:15
推 leohayashi1: 最好笑的是民眾黨說BOT案是圖利,先去了解什麼是BOT 就是廠商經營個幾14F 111.241.90.16 台灣 09/07 22:18
→ kk16355: 如此來說, 當官若可為大眾謀福利者, 寧可16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19
→ leohayashi1: 年到十多年,之後就變成北市財產,17F 111.241.90.16 台灣 09/07 22:19
→ kk16355: 不為, 消極應對, 以求自保. 安靜扒飯最好18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19
→ leohayashi1: 這樣也圖利所以台灣一堆破舊設施啊,財團根本不想蹚渾水,進來做善事的喔,到頭來,法官就看社會氛圍自由心證隨意判案19F 111.241.90.16 台灣 09/07 22:19
→ cashliu: 北市府表示,其實偶也不確定齁,不要逼23F 36.224.228.9 台灣 09/07 22:20
→ kk16355: 既然不拔權又說地方官圖利 那好笑了
最好改朝換代都同一個顏色 裡外不是人24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25
噓 CGZB: https://bit.ly/3MB5zTj 自己看一下判決書吧,給超過560% 就是違法
太長就直接丟gpt 問
至於你說的行政法院判決定有無違法尊重行政機關,他有但書:惟於行政機關之判斷有下列26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26
→ birdy590: 什麼時候地院有判定這種事情了31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28
→ CGZB: 審查
程序違法或其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32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29
→ birdy590: 那是"有其它違法情事" 不代表"可以代為34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0
→ CGZB: 今天已經有非常嚴重的違法可能了,當然檢調司法可以介入調查35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30
→ birdy590: 判斷" 事實上判定的事情就是行政法院才有權做的 介入調查?37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0
推 EPIRB406: 哪裡有超過560%違法,幫忙截圖一下啊39F 114.136.254.144 台灣 09/07 22:30
→ birdy590: 如果這樣可以 行政法院以後可以廢了40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0
→ CGZB: 現在都還沒對京華城強制執行停工喔,現在的各種羈押傳喚只是調查程序而已41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30
→ birdy590: 違法是違哪條法? 行賄可以這樣辦
但是圖利就是不行 因為要先認定它違法43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1
→ CGZB: 法院又不是調查機關,檢調才是發起調查的人,而他的調查也明顯得到法院同意才可以羈押45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32
→ kk16355: 可憐的是他的領域不在政治, 也不專法律,47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32
→ CGZB: 京華城案當事人48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32
→ kk16355: 個性又跟牛一樣, 也不是政治世家, 也49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32
→ birdy590: 這才符合構成要件 不是自己先說他違法50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2
→ kk16355: 不懂貪污. 嗚呼哀哉 天悲!51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32
→ birdy590: 然後再用圖利押起來
這樣還需要行政法院嗎? 地院自己判就好現在最明顯的問題就是"沒人理行政法院"52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2
→ CGZB: 不是要先被判違法才是圖利,而是要給予法官足夠事證證明,法官認為合理就可以啟動調查55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35
→ birdy590: 你知道沒有違法根本不能成立圖利罪?
而"違法"這件事不是地院的職權
就算要調查也不是狗拿耗子57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6
→ kk16355: 都是醫生 相煎何太急?60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37
→ birdy590: 行政法院整個被當空氣 也沒人敢去碰工程61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7
→ CGZB: 我覺得你很注重在違法。今天柯就是試圖走程序(不論正當)來讓行政法院尊重行政單位判決62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38
→ birdy590: 行政法院根本什麼動作也沒有好嗎
好像整件事跟它沒關係一樣
"違法"代表的是整個建案本身就違法65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39
推 auction88: 所以聰明一點就先說將來全部公益用途68F 111.71.52.115 台灣 09/07 22:39
噓 kk16355: 亞洲某個小島的司法感覺很私法?69F 111.250.148.158 台灣 09/07 22:40
→ birdy590: 所以不用讓行政法院進來做點事?70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0
→ auction88: 明哲保身先出來再說. 風頭過了再去行政法院給他們判是否違法. 行政法院判沒違71F 111.71.52.115 台灣 09/07 22:40
→ birdy590: 它沒有判定違法 地院到最後也貫是做白工73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0
→ auction88: 法 地院最好不認.74F 111.71.52.115 台灣 09/07 22:40
→ CGZB: 來避開「違法」的說法。但,這個程序你必須要證明是正當的。今天法官已經認定彭副在都委會違反各種程序來通過審議,程序已不正當75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40
→ birdy590: 還是老問題 "地院無權自為裁定"
不可能只有官有問題 建案可以繼續吧
到頭來還是行政法院說了算, 它判定合法院檢這邊除了行賄收賄全部都是做白工78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1
→ CGZB: 當然有啟動調查的理由,而應與沈更是被查到82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42
→ birdy590: 講一大堆也不會把決定權搬到地院去83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2
→ CGZB: 不明金流,你為何依然認為程序正當無誤?84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42
→ birdy590: 你可以查啊 但是不能把行政法院當空氣要調查為什麼不是行政法院啟動調查?85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3
→ auction88: 要知道欸 不是平白無故送20% 是要滿足條件才有20% 做不到是要罰款的87F 111.71.52.115 台灣 09/07 22:43
→ birdy590: 請問行政法院判定合法 會是什麼結果?
那就是院檢一幫人全都瞎整一陣浪費時間89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3
→ CGZB: 那檢察官羈押的理由是什麼?91F 1.162.142.55 台灣 09/07 22:44
→ birdy590: 沒人知道啊 因為已經認定是違法了
而且違法的不是犯罪行為 而是容積率本身92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4
→ auction88: 違反程序是什麼毛。沒做到鑽石級免賠幾十億給台北市政府嗎?94F 111.71.52.115 台灣 09/07 22:45
→ birdy590: 就一直想搶不是自己的權 但又不想負責之前那個"客觀違法"其實是推給監察委員監委哪有權認定違法合法
他覺得有問題也得移交給法院處理96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2:45
→ hosen: 法官就是確定違法才關人,還在爭辯196F 123.195.32.49 台灣 09/07 23:05
→ auction88: 沒有違法就不構成圖利怎麼羈押197F 111.71.52.115 台灣 09/07 23:05
→ birdy590: 該做的事沒人做 最後的結果可以預期198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3:05
→ hosen: 你繼續阿北沒有輸,阿北沒違法啦199F 123.195.32.49 台灣 09/07 23:06
→ birdy590: .... 可以說羈押是給北檢取證 但是現在200F 119.14.42.10 台灣 09/0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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