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3 01:32:0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時間 Tue May 2 01:04:30 2017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先引用一段PTT創辦人杜奕瑾對PTT的看法好了。
: ==============================================================================
: PTT會一直茁壯和成長,是因為管理者退居幕後,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
: 、不政治化的原因,我們很早就開始承諾這件事,也就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我們鼓勵
: 大家暢所欲言,鼓勵大家依照自己的能力幫助別人,來到PTT的人已經被訓練成不求利益
: ,所以它很不容易被商業機制影響,如果有人想要帶領一個話題,並不容易。
: ==============================================================================
: ptt之所以會被掌權者討厭,一般人喜歡,就是因為他不限制大家的想像,大家想什麼就可
: 以說什麼(當然亂講被別人吉是一回事,不過也只有亂說的人要自我承擔),所以很多事情
: 就是在大家的腦力激盪下,才找到了真相。
: 然而你卻在大家試圖找出真相的同時,想要說服大家去找真相的這條路是不對的,是不道
: 德的。我覺得只有兩種可能,要不是你別有居心,就是你根本就是奴性過重。如果每件事
: 都要有十足證據才能拿出來討論,那什麼事情都不用談了阿。
: 如果沒有這幾天大家積極的討論,會有民代跳出來攬這灘混水嗎?(當然對民代還是有利啦)
: 沒有民代跳下來,媒體會開始報導嗎?如果沒有這幾天的激烈討論,這件事早就被河蟹掉了
: 如果這種情況是你願意看到的,那麼你比較適合中國的"言論自由"吧。
: 再來你所舉的例子,你都不覺得與防師騎的例子不太一樣嗎?你舉的每個例子,被指控的人
: 都是極力否認自己做過被誣賴的事情。但是今天被鄉民懷疑的人,一下說自己要去中國長
: 期學術交流,一下把自己的招牌拆掉。跟你所舉的幾個例子相似度高嗎?
: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十足的證據才能討論,我想洪仲丘案也永遠不會有人被判有罪,因為根
: 本就不會有人被抓去審判了。
: 如果因為這樣就害怕大家會開始進入大亂爆時代,其實也是多慮了。因為亂講話的人是有
: 被吉的風險,如果不是真有所本,我認為不會有人會冒著被吉的風險出來大亂爆。當然不
: 能排除有人就是喜歡大亂爆,但是亂爆的人自然就會有人去吉他了阿,你是在旁邊緊張什
: 麼啦?
: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喔?
我也同意應該尋找真相
所以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尋找真相的最佳兩個途徑
1.問家屬,他們聲稱他們了解真相
2.報案,假如真有狼師犯罪,那麼就可以交由檢調機關去調查
結果哩
這兩件事情都沒人去做啊
已經有一部份人相信的確是誘姦並且滿16歲所以沒有法律責任
而想要來一個道德審判
但就算是道德審判,也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事實可以從那裡得到?
也只能從家屬或丈夫(如果他知道)或知情的人身上得到
事實不會來自小說,而且如果小說為真,那就是犯罪
當然就得報案
所以很明白的,無論你想要法律審判還是道德審判
都必須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你有想要去了解事實嗎?
如果有,為什麼不採取上述途徑?
光是要所謂的狼師出來面對有什麼用?
他講的你會信嗎? 到時一堆人拿小說質疑其說法那就好笑了
聽說有高雄議員要公佈所謂狼師的名字
我覺得這很好,指名道姓的指控比起暗箭傷人才是更負責任的方式
我看一堆人把房思琪當成林奕含
把小說內容當成她的真實遭遇
把閱讀小說當成蒐集事實的方式
那就是在小說判案啊
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愚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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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5-02 00:14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0:40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 05-02 01:04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1:46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1:56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2:48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3:22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3:32 ■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05:48
純文學一哥駱以軍的小說我讀很多
要說描述人物行為的精細、人物心理的深刻
他也算頂尖的了,但那都是虛構的
我看是不會把,只會丟出更多問題而已
把那當成真實經驗的話就太天真了
--
→ : 挖 你罵到好多人1F 05/02 01:05
推 : 現在有立委肯出面調查了 就靜待結果吧2F 05/02 01:05
推 : 記者不是很愛亂問嗎? 這時候怎麼不去採訪補教師?3F 05/02 01:05
噓 : 你新警察喔? 不知道八卦板蠢蛋多?4F 05/02 01:05
→ : 好厲害欸 只有你想得到5F 05/02 01:05
推 : 推6F 05/02 01:05
推 : 好啦 也不是沒道理,但每個人都很理性世界會很無聊咩7F 05/02 01:06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06:09→ : 爸媽不出來,絕對有問題8F 05/02 01:06
推 : 完了 會被打成工讀生9F 05/02 01:06
→ : 我就4證據派的,沒證據,都是假的10F 05/02 01:06
推 : 真的 一堆智障11F 05/02 01:06
[自動轉寄]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 ott板 - Disp BBS
首先先說 我不是陳興 我人在加州 本人世家因為跟補習班的人有點淵源 這幾天通過電話跟過去補習班人脈打電話溝通 大致上了解了事情 以下為 有虎爛我願意負責 首先要說一件事情 陳興老師是真的有跟林奕含發生
首先先說 我不是陳興 我人在加州 本人世家因為跟補習班的人有點淵源 這幾天通過電話跟過去補習班人脈打電話溝通 大致上了解了事情 以下為 有虎爛我願意負責 首先要說一件事情 陳興老師是真的有跟林奕含發生
噓 : 一個路人只有側臉正的感情糾紛也能討論這麼久13F 05/02 01:07
推 : 任何人都可以報案 但嘴砲要小說報案的 只會叫別人動手14F 05/02 01:07
推 : 講白了點 開告才是最好的選擇15F 05/02 01:07
噓 : 無聊 討論小說劇情是犯了哪條大清律例?16F 05/02 01:07
推 : 因為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鄉民爽,小說就能當證據17F 05/02 01:07
→ : 這也是自我保護機制吧XDDDD19F 05/02 01:07
→ : 一堆文組愛幻想 可悲20F 05/02 01:07
推 : 記者不是很愛跟風,趕快去採訪補教師阿21F 05/02 01:08
→ : 你會被說工讀生22F 05/02 01:08
噓 : 喔23F 05/02 01:08
→ : 一個患有憂鬱症的人寫出來的小說被當聖旨也很奇24F 05/02 01:08
→ : 就喜歡搞鄉民的正義阿 一堆低能兒25F 05/02 01:08
→ : 從根本上那小說故意把主角年齡層降低而不是放傳說中被26F 05/02 01:08
→ : 狼師:很有趣的推論 但是你沒有證據27F 05/02 01:09
推 : 憂鬱症不等於妄想症 別亂扣憂鬱症患者帽子28F 05/02 01:09
→ : 樓上 你這樣更狠惹29F 05/02 01:10
推 : 文組看個小說就高潮了30F 05/02 01:10
推 : 應該是有人渣在惡意操弄大家,炒到最後變成市府吃案?31F 05/02 01:10
推 :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32F 05/02 01:10
→ :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 :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推 : 話真的不要說太早 2天前握也跟你想的一樣啊 讓子彈再飛一會34F 05/02 01:11
→ : 這帶風向帶得有夠誇張,是當大家都是笨蛋就對了35F 05/02 01:11
推 : 啊 台南又不是第一次了,很意外嗎36F 05/02 01:11
→ : 老師出面不管辯解什麼 書迷還不是繼續罵 ╮(﹋﹏﹌)╭37F 05/02 01:11
→ : 誘姦的16歲,不就是因為13歲跟16歲給讀者的感覺不同38F 05/02 01:11
噓 : 尋找真相的徒徑只有2個? 你說了算? 你是上帝還是??????39F 05/02 01:11
推 : 以後台灣都不用法律啦 鄉民自己搞私法正義就好啦40F 05/02 01:11
→ : 怎麼在嘴炮版一個比一個還自以為聰明了不起的那麼多啊41F 05/02 01:12
→ : 這意圖那麼明顯結果還一堆人把小說都聖旨當事實來看42F 05/02 01:12
→ : 鄉民都只是討論討論而已啊,不爽的就來告啊43F 05/02 01:12
→ : 當44F 05/02 01:12
→ : 我覺得是真的,但是我只評論真假而已啦 至於中間有甚麼45F 05/02 01:12
推 : 有人真當自己鍵盤科南欸 加油 你慢慢找證據46F 05/02 01:12
→ : 怎麼只是討論嘴炮還得負起那麼多責任? 這法院啊? 笑死我47F 05/02 01:12
推 : 假的,證據拿來呀48F 05/02 01:12
→ : 糾葛那再說吧49F 05/02 01:12
→ : 要那麼認真,你應該去參加司法改革啦,不然在這裡炮啦51F 05/02 01:13
→ : 面對嘴砲提告 誰要理會52F 05/02 01:13
噓 : 小說不能當證據?那我問你,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裡?53F 05/02 01:13
推 : 文學上來講作者以小說做為自傳古今皆有,當然以法律54F 05/02 01:13
→ : 來講小說不能當證據,但將他當成真人真事的自傳也是
→ : 來講小說不能當證據,但將他當成真人真事的自傳也是
→ : 為什麼日記可以被當作法庭上的證據,小說不行?56F 05/02 01:13
→ : 很合理的57F 05/02 01:13
噓 : 我現在都懶得吵了 等著看陳師的動態就夠了www58F 05/02 01:13
推 : 噓的是不是文組啊 真沒邏輯59F 05/02 01:13
噓 : ㄏㄏ 我4文組60F 05/02 01:14
噓 : 哇!你說最佳途徑就真的是最佳哦?好棒棒61F 05/02 01:14
推 : 小說一定是有創作的成份,如果鄉民要的是法律追究的話,62F 05/02 01:14
推 : 小說跟日記沒差? 我快笑瘋了63F 05/02 01:14
→ : 兩者如果都是紀實,那都具有相同效力。你只把小說限制在虛構64F 05/02 01:14
推 : 幫補65F 05/02 01:14
→ : 小說跟日記的差別在哪裡? 你是真的分不清楚嗎?66F 05/02 01:14
推 : 都逃去支那惹67F 05/02 01:14
推 : 我覺得你可以放棄惹 鄉民風向就是要腦衝一波68F 05/02 01:15
推 : 麻煩原PO...69F 05/02 01:15
推 : 文組就愛幻想 拿不出證據就靠自己感覺 哈哈70F 05/02 01:15
推 : 看小說辦案就夠下限了,我覺得更荒謬的是居然真的有群人71F 05/02 01:15
→ : 紀實的證據在哪裡? 而且紀實?年齡就對不上了你還紀實72F 05/02 01:15
→ : 如果真的分不清楚,我也不勉強你啦73F 05/02 01:15
推 : 拿 出 來 啊 證 劇 咧 嘻 嘻74F 05/02 01:15
→ : 你當然只能推得小說不能成為證據。但你的前提未必為真75F 05/02 01:15
推 : 就跟三國演義一樣,7分真 就這樣76F 05/02 01:15
→ : 沒有人已經可以知道完整的真相了77F 05/02 01:15
→ : 拿小說的情節,是遠遠無法追究到狼師的法律責任的。78F 05/02 01:15
推 : 文章會少很多 鄉民只好找新話題 很不方便79F 05/02 01:15
→ : 認為那個什麼女性自我防衛機制可以入法條的...80F 05/02 01:15
→ : 別說小說了,日記的證據效力也很差,那跟自述沒啥兩樣81F 05/02 01:15
→ : 小說如果是真的,林可能就會一人三化了82F 05/02 01:16
推 : 一個有幻覺幻聽的人寫的小說能信? 哈哈哈 別逗了83F 05/02 01:16
→ : 光靠自述就能當事實就能頂罪的話那實在太爽了吧84F 05/02 01:16
→ : 林如果會一人三化,應該沒多久就要復活了吧 倒時候再問他85F 05/02 01:16
→ : 鉅細彌遺的描述,不會是憑空捏造的86F 05/02 01:16
你看的小說太少了吧純文學一哥駱以軍的小說我讀很多
要說描述人物行為的精細、人物心理的深刻
他也算頂尖的了,但那都是虛構的
推 : 小說本身就是以虛構的故事為主題 即使以事實基礎做改87F 05/02 01:16
→ : 編 裡面也有許多有意為之的改動了 如何確定故事情節何
→ : 編 裡面也有許多有意為之的改動了 如何確定故事情節何
→ : 林自爆高一就有重度憂鬱症 發作時還有幻覺幻聽89F 05/02 01:17
→ : 者為真何者為假90F 05/02 01:17
→ : 假如否定小說的創作成份,等於是否定小說家的創作性喔91F 05/02 01:17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18:44→ : 日記的效力 法官會看內容的真實度 你無法說小說不具有效力92F 05/02 01:17
→ : 鉅細彌遺的描述 常常就是捏造的 多看些關於大腦如何運作93F 05/02 01:17
→ : 所以我現在寫一篇小說鉅細靡遺的描述CGZB性侵obov94F 05/02 01:17
推 : 就慢慢幻想吧,再怎麼氣噗噗,你就是沒證據95F 05/02 01:17
→ : 都不知道加多少油 添了多少醋進去他的小說96F 05/02 01:17
噓 : 家屬都說去看書了....就是在暗示了 知道提告沒用幹嘛提告?97F 05/02 01:17
→ : 行啊 那這本小說應該是沒有效力的那種XD98F 05/02 01:17
推 : 不要這樣 讓人家說完嘛 (我還沒笑夠99F 05/02 01:17
→ : 的書 才不會講這種貽笑大方的話100F 05/02 01:17
→ : 就可以把CGZB抓起來送去監獄刷龜頭了嗎?(大驚101F 05/02 01:17
推 : 根本就很有問題,一般早就出來開記者會了102F 05/02 01:18
→ : @shamanlin 別嘴砲喔 我等你寫103F 05/02 01:18
推 : 他們不是把小說當成真的,而是利用這個機會帶風向變成市104F 05/02 01:18
推 : 對情節描述的到位不應該是好的小說家基本能力嗎?105F 05/02 01:18
→ : 府吃案106F 05/02 01:18
推 : 去看電影靈異23吧107F 05/02 01:18
推 : 告啊快啊108F 05/02 01:18
→ : 可以啊,你我看你怎麼描述109F 05/02 01:18
→ : 等著被法律認證喇110F 05/02 01:18
推 : 不管啦,沒有去看書的都是工讀生(ry111F 05/02 01:18
推 : 不用太期待理盲濫情的 被打臉太多次了112F 05/02 01:18
→ : 家屬老早就知道自己女兒的個案不可能吉得成 但世界不是只有113F 05/02 01:18
→ : 我想看obov被性侵的小說XD 剛好搭上最近的鬼父裏番114F 05/02 01:18
→ : 日記本身之所以有效力,是因為法官認定受害者不會無故描寫115F 05/02 01:19
推 : 可以哦 CZGB到時候要出來澄清自己的清白哦116F 05/02 01:19
→ : 吉不成,無罪推定,謝謝117F 05/02 01:19
→ : 依賴法律才能解決事情這種唯一的運作方式118F 05/02 01:19
→ : 我幹嘛寫?能憑小說當證據定罪是CGZB的幻想又不是我的119F 05/02 01:19
推 : 小說是能當證據啊 但是光年齡就是大BUG了120F 05/02 01:19
推 : 我實在太港動惹 好多人願意為了正妹不顧後果狂衝121F 05/02 01:19
→ : 證物也有可信度的問題122F 05/02 01:19
→ : 這些場景。你說小說可以無故描寫,但人不會無故死,家屬也123F 05/02 01:19
推 : 書本翻了幾百次的一堆 怎麼不去按鈴申告124F 05/02 01:19
→ : 你要把小說當證據 那就不可能是這間補習班了 年紀不對啊125F 05/02 01:19
→ : 人不會無故死 但沒人知道他何故死126F 05/02 01:20
→ : 不會無故說女兒是因為被狼師右肩而自殺。127F 05/02 01:20
推 : 務實推128F 05/02 01:20
→ : 日記會有效力的話,多半是還有其他證據 不是單一的129F 05/02 01:20
推 : 不如請一個記者直接去問他父母 你女兒到底被誰右肩啊130F 05/02 01:20
推 : 如果你要的是文學史把這位補習老師定下道德罪名還可能131F 05/02 01:20
→ : 小說要當證據也不是不行 但是跟現實兜不起來啊132F 05/02 01:20
→ : 這次比梁女那次還多人不聽勸133F 05/02 01:20
→ : 日記也要比對其它證據來看是不是正確的134F 05/02 01:20
→ : 種種跡證連結在一起,這些推論就不可能是偶然成立135F 05/02 01:20
→ : 有你說的那麼簡單 就不會有誘姦受害者了136F 05/02 01:20
推 : 這件事鬧大,難看的只有女方137F 05/02 01:20
→ : 別以為合意就沒事,前面有人說的好,家長不是送來選妃的138F 05/02 01:20
→ : 然而小說 光年紀就不對了139F 05/02 01:21
→ : 男方會縮是良心發現,他真的要鬧裝的死,你不能怎140F 05/02 01:21
推 : QQ141F 05/02 01:21
→ : 光自述就能定罪不須其他證據的話,就是隨便告都行了142F 05/02 01:21
→ : 兩種可能,一種家人亂放話為了利益;一種,這真實發生。143F 05/02 01:21
→ : 如果是要用法律還公道的話,那就更加不可以用小說來辦案144F 05/02 01:21
噓 : 抓住兇手重要 還是讓全台灣討論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重要?145F 05/02 01:21
推 : 我以後死掉前也來寫本小說 就可以隨便定人罪囉146F 05/02 01:21
→ : 房思琪是虛構人物 麻煩不要拿來舉例147F 05/02 01:22
→ : 樣....要反告污告,超簡單148F 05/02 01:22
→ : 別再鬧了 文明非集權國家 誰在用小說給人定罪的149F 05/02 01:22
→ : 我覺得沒有什麼方式是百分百對的 但是讓全台灣都想了解這件150F 05/02 01:22
→ : 突然發現某群人都聚集在這篇 其他爆文都沒看到人XD151F 05/02 01:22
推 : 怎麼沒第三種可能:精神病被人家甩 在小說內加油添醋152F 05/02 01:22
→ : 吵了4天,就沒人敢指名道姓,平常罵記者很爽,現在又要153F 05/02 01:22
→ : 記者出來報(抄),幫Q Q
→ : 記者出來報(抄),幫Q Q
噓 : 閱讀當事者文字 公眾討論不需完美無缺的證據155F 05/02 01:22
噓 : 作者選擇出書而非報案 就是希望不要見案不見林156F 05/02 01:22
你有什麼根據說作者用小說來描述事實? 不要自己腦補一堆噓 : 喔157F 05/02 01:22
→ : 假設小說劇情八成為真 二成為假 若剛好作者對其犯罪情158F 05/02 01:22
→ : 為什麼爸媽不出來,他比你們聰明喇159F 05/02 01:22
→ : 節做了加油舔醋 那被描述者就活該擔那些他沒做的事嗎160F 05/02 01:23
→ : ?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23:34→ : ?
→ : 事(就是去看小說)我覺得是做對的事162F 05/02 01:23
→ : 就事實討論比較重要163F 05/02 01:23
→ : 10年前不計較,這就是你的責任164F 05/02 01:23
→ : 補習班可以賭看是會不會有頂新規模效應165F 05/02 01:23
→ : 如果否定了這篇小說的創作性,等於去除了林的作家身份166F 05/02 01:23
推 : 不是有個議員明天要公布狼師姓名?167F 05/02 01:23
推 : 提告沒有用啦 防止下一個受害者才是上策168F 05/02 01:23
噓 : 精神病被人家甩?一個有家室的人可以跟別人交往?169F 05/02 01:23
推 : 對啊,爸爸醫生會比你們這些鍵盤科南還笨170F 05/02 01:23
→ : 自己不善盡舉證責任,就不要哭171F 05/02 01:23
→ : 你不知道有些人玻璃到 只要被甩 都會又恨又崩潰殉情嗎172F 05/02 01:23
推 : 很多人真的整天活在烏托邦內 不要有下個房思琪?173F 05/02 01:23
→ : 有家室的人跟別人交往,那是他跟他元配的事情174F 05/02 01:24
→ : 這裡大家把名字打出來了 明天那議員應該沒什麼新梗吧175F 05/02 01:24
→ : 先說 不可能防止下一個 無論幾歲的女人 都喜歡能力強的男人177F 05/02 01:24
→ : 北七,小說不是只有創作,文字能不能讓人感同身受才是重點178F 05/02 01:24
推 : 重點是林女也知道對方有家室哦179F 05/02 01:24
→ : 所以你是要沒有感情糾紛、沒有愛情騙子沒有騙炮的世界?180F 05/02 01:24
→ : 你沒看懂 還是執著在案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181F 05/02 01:24
→ : 隨便google一下,這幾年有多少被甩就告性侵的案例182F 05/02 01:24
噓 : 你覺得不是事實,鄉民覺得高度可疑啊,好笑,就說非實183F 05/02 01:24
→ : 體犯罪事實傳聞證據也能用了,你以為要100%事實才能討
→ : 體犯罪事實傳聞證據也能用了,你以為要100%事實才能討
推 : 中肯 一群低能兒185F 05/02 01:24
→ : 作家唯一成書的作品,若被認為不是創作,那她就不是作家了186F 05/02 01:24
推 : 你這樣講林女也有道德問題了187F 05/02 01:25
→ : 哪有否定小說創作就是在否定林是作家的道理?188F 05/02 01:25
→ : 論嗎189F 05/02 01:25
→ : 反例這麼多怎麼還一堆人堅持能用小說都證據,沒有其他190F 05/02 01:25
→ :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191F 05/02 01:25
→ : 精神病當第三者 又被人家甩掉 就整天上演內心小劇場192F 05/02 01:25
推 : 推一下七樓好了193F 05/02 01:25
→ : 事實佐證,那除了當小說之外沒有以上的用途了194F 05/02 01:25
推 : 說得好!麻煩你代表鄉民去問一下家屬,或者打個110195F 05/02 01:25
→ : 寫小說寫到崩潰 不行?196F 05/02 01:25
→ : 16歲的林 做的事 26 36 46歲的女人更多在做197F 05/02 01:25
→ : 小說不能當證據又如何 有參考價值啊198F 05/02 01:25
→ : 其實如果這個小說真的完全跟現實有一一對應 那討論無妨199F 05/02 01:25
→ : 問題就不是啊XD
→ : 問題就不是啊XD
推 : 明天講出來,狼師承認算好運,他假如擬好律師團,大201F 05/02 01:25
→ : 家gg
→ : 家gg
→ : 看他有沒有被逼迫啊...203F 05/02 01:26
推 : 抓兇手重要啊 不然如果某陳老師是無辜的不就被汙衊一輩子?204F 05/02 01:26
→ : 小說有什麼參考價值? 你根本不能忽視其中矛盾的部份205F 05/02 01:26
推 :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萬人送思琪206F 05/02 01:26
噓 : 「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那用父母聲明207F 05/02 01:26
推 : 為什麼大家會gg?208F 05/02 01:26
推 : 還在婚禮中說要廢除通姦罪 當小三被甩不甘心?209F 05/02 01:26
→ : 呢?210F 05/02 01:26
→ : 法律認證,虛構小說211F 05/02 01:26
→ : 父母聲明跟小說有矛盾 因為小說有三個 林只有一個212F 05/02 01:26
推 : 你自以為的正義 其實可能在傷害一個無辜的人213F 05/02 01:26
推 : 只要內容做了加油舔醋 那就沒有採用為證據的合理性了214F 05/02 01:26
→ : 大概有人覺得小說當中 擇取某部份來當真相就可以 哈215F 05/02 01:26
→ : 除非林懂一人三化 不然就是不一樣216F 05/02 01:27
推 : 父母懂個屁 父母怎麼不敢用"強姦"這字指控 只敢用誘姦217F 05/02 01:27
→ : 比方說 小說年紀不對 不取 有性侵 取 這樣吧218F 05/02 01:27
推 : 莫忘小模案 一分證據一分話219F 05/02 01:27
→ : 不討論背後問題 很專注檢討受傷的一方220F 05/02 01:27
推 : 代表小說根本是加油添醋的221F 05/02 01:27
→ : 啊如果真兇是他 爽過的總是要出來還的222F 05/02 01:27
推 : 等等誠心手上要是有女方寫的書信就好笑了,十幾年前文青223F 05/02 01:27
噓 : 我覺得這篇很多推文在罵智障、文組、北七也在傷害人224F 05/02 01:27
噓 : 拒絕去認識性侵 精神病 只希望案子不存在或不發生在自己身225F 05/02 01:27
→ : 精神病我聽是從事發那段期間才有的226F 05/02 01:27
→ : 所以要怎麼獲得真相? sading7 你去詢問家屬了嗎?227F 05/02 01:27
→ : 我前面也說了 如果林懂一人三化 我們等他復活就好了228F 05/02 01:27
→ : 父母聲明又不追究 就是拿你們當旗子啊229F 05/02 01:27
→ : 要不然你要怎麼討論這件事情?230F 05/02 01:28
→ : 目前的可靠證據就是完美的零啊231F 05/02 01:28
→ : 小朋友最愛傳這種東西了XDD232F 05/02 01:28
→ : 要怎麼獲得真相? 我覺得應該是沒辦法知道 哈哈233F 05/02 01:28
噓 : 拜託老師能來個大逆轉打我臉,不然這女孩的故事實在太悲傷了234F 05/02 01:28
→ : 用一堆道德制高點的超中壢李姓正義魔人,不知道自己在235F 05/02 01:28
推 : 爸爸是醫師,你們想到的他一定有想過啦236F 05/02 01:28
→ : 就繼續去執著書跟案子的關係吧~237F 05/02 01:28
→ : 我幹麻要問 家屬說不追究 我表示尊重啊238F 05/02 01:28
→ : 你要根據哪些證據來討論真相為何?239F 05/02 01:28
→ : 這跟拒絕認識性侵和精神病無關 這跟台灣是不是要當個240F 05/02 01:28
→ : 該討論的是要怎麼告訴學生不要去跟老師交往吧241F 05/02 01:28
→ : 實在的法治國家有關242F 05/02 01:28
推 : 精神病高一就有啦 去看林自己講的話啦243F 05/02 01:28
推 : 是小說悲傷吧 本人看起來沒很悲傷阿244F 05/02 01:28
→ : 做的事有沒有經過同樣道德標準呢245F 05/02 01:28
→ : 我們只能教育孩童絕對不要跟老師交往 就這樣246F 05/02 01:28
推 : 以後要控訴某人要先寫真人真事改編小說了,某樓同意嗎?247F 05/02 01:29
推 : 超好笑的這串 一堆自慰高潮248F 05/02 01:29
推 : 精神病寫的東西也能當真 笑死 怎知道他不是發病期寫的249F 05/02 01:29
→ : 哪需要告訴....每個跟老師交往的哪個不知道不該交往250F 05/02 01:29
→ : 大家都想逼出補教敗類 但這種方法太危險了251F 05/02 01:29
→ : 他現在不出來說,應該事業掰掰了,但是可以逍遙沒罪252F 05/02 01:29
→ : 沒問題
→ : 沒問題
→ : 他自己都講會有幻覺幻聽了254F 05/02 01:29
→ : 真相很可能就只能被淹沒在洪流之中255F 05/02 01:29
→ : 知道不該交往跟會不會去交往兩回事256F 05/02 01:29
→ : 小說家就是有把虛構寫成像真實的本領 小說讀多的人就知道257F 05/02 01:29
噓 : 這個ID剛剛在某篇文章下面狂噓耶,真是理性啊 哈哈哈258F 05/02 01:29
噓 : 那個老師要告快告吧,如果你亂寫我跟obov我不告死你才怪259F 05/02 01:29
→ : 他其實也差不多可以退休了吧 轉成投資持股就好了260F 05/02 01:29
推 : arr大說到重點了,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單一小說就爆發的261F 05/02 01:30
→ : 反咬看他良心,懂嗎?262F 05/02 01:30
推 : 師生戀、老少配在保守傳統社會本來就不是很正向的東西263F 05/02 01:30
→ : 啊就你只能盡量交啊 就好像不管怎麼教,還是一堆妹會在264F 05/02 01:30
→ : 如果真沒這件事,那就快告,大家遵守法律判決 就這樣265F 05/02 01:30
→ : 這種兩造認知可能有落差的事情 在當事者一方死去後266F 05/02 01:30
→ : 國中的時候被8+9開苞一樣267F 05/02 01:30
→ : 真相本來就幾乎是掩蓋了268F 05/02 01:30
→ : 問題年輕人不衝動不愛挑戰禁忌還叫年輕人嗎XDD269F 05/02 01:30
→ : 我言之有物 何來不理性? 道德審判難道不用根據事實?270F 05/02 01:30
→ : 這件事會爆發,就是自殺...才不是小說271F 05/02 01:31
→ : 他是做生意的人,除非真的有必要 不然冷處理是最好的272F 05/02 01:31
推 : 堅持小說辦案龜在鍵盤 然後叫別人用小說偵辦273F 05/02 01:31
→ : 多的是年輕人放學就回家打電動囉274F 05/02 01:31
→ : 是害怕誣告罪嗎275F 05/02 01:31
噓 : 你自己就言之有物,別人就是北七失智XDDDDD276F 05/02 01:31
推 : 我想憑台灣記者鄉民的本事查一個女生在哪裡補習過不是難事277F 05/02 01:31
→ : 他要考量的是補習班的經營問題 倒不是正義三小的278F 05/02 01:31
→ : 還有那父母放個屁就縮279F 05/02 01:31
→ :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280F 05/02 01:31
推 :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推 :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噓 : 事實是父母發表聲明自殺與被某人誘姦有關282F 05/02 01:31
父母知道是誰,想要真相,怎麼不問他們?推 : 立委真的會認真查嗎?還是要看大家有多在乎啊283F 05/02 01:31
推 : 還有連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都要人解說的 幹 快笑瘋了284F 05/02 01:32
→ : 是啊 可能有關啊 然後呢?285F 05/02 01:32
→ : 假設 我說假設喔 如果是合意性交 該怎辦?
→ : 假設 我說假設喔 如果是合意性交 該怎辦?
→ : 作者父母都不提告了,其他人幹嘛一直堅持要走法律途徑287F 05/02 01:32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2:43噓 : 有問題 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就對了 粉飾太平心理比較好過288F 05/02 01:32
拿小說內容來質問可不算是提出什麼有意義的問題→ : 現在責任最大就是那對不負責任的父母啦,出來講又289F 05/02 01:32
→ : 躲是怎樣
→ : 躲是怎樣
推 : 之前版上那個加州人證不是說願意為他的證詞負責? 加州人291F 05/02 01:32
推 : 唉 又在幻想了 可能有關勒292F 05/02 01:32
→ : 證的證詞來自補習班, 你把他的證詞跟林奕含父母的聲取293F 05/02 01:32
噓 : 每天發3篇文講幹話294F 05/02 01:32
→ : 交集算證據了吧?295F 05/02 01:33
→ : 父母聲明能當證據就有鬼了,要是他們有證據當年早告了296F 05/02 01:33
→ : 因為一群人在這邊要真相 問題是沒公權力哪來真相297F 05/02 01:33
推 :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298F 05/02 01:33
推 :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
推 :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
推 : 都快頭七了,希望能有真相Q Q300F 05/02 01:33
→ : 加州那個人證是板上唯一有guts的人301F 05/02 01:33
→ : 其他人到現在連一句清楚的指控都不敢講
→ : 其他人到現在連一句清楚的指控都不敢講
推 : 小說如果是真的就是強姦了 還甚麼誘姦 誘你的頭303F 05/02 01:3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4:01推 : 合意性交怎麼辦?他們已經打好預防針了啊 雖然艇好笑的304F 05/02 01:33
推 : 小說如果是真的就是強姦了 還甚麼誘姦 誘你的頭305F 05/02 01:33
噓 : 3. 陳興出來講清楚306F 05/02 01:33
→ : 並沒人說性侵 但要用性侵 鍵盤柯南應該能掌握307F 05/02 01:34
推 : 父母大概只是不想家醜外揚 沒想到女兒自己自爆了308F 05/02 01:34
→ : 笑了 沒看懂我的話? 你把加州人的證詞跟父母的聲明取交309F 05/02 01:34
推 : 真相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本人都掛了310F 05/02 01:34
→ : 為什麼對某些人來說,小說只有全真跟全假這兩種可能?311F 05/02 01:34
你要如何分辨當中的真假? 還是得靠證據才行→ : 集312F 05/02 01:34
→ : 鍵盤柯南趕快去報案 加油313F 05/02 01:34
→ : 很多人本來就覺得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都不重要啊 不怪你啦~314F 05/02 01:34
→ : 加州那人證有啥鬼guts,第一個他在國外也找不到他,第315F 05/02 01:34
噓 : 小說 =/= 創作 ,可以是紀實,小說定義沒有那麼狹義316F 05/02 01:34
→ : 新加坡迷DaraMaster為何可以連推啊317F 05/02 01:34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5:22→ : 二個他文內即說明是聽聞來的,到時候也僅需說是誰講的318F 05/02 01:34
→ : 所以那本小說是紀實的證據在哪裡XDDDD
→ : 所以那本小說是紀實的證據在哪裡XDDDD
→ : 沒有人說全假啦 只是如果不是全真,就..很難討論320F 05/02 01:35
推 : 陳興幹嘛要講清楚 你誰啊321F 05/02 01:35
推 : 人生而不公平可想而知 正妹被鬼師上了 大家氣急敗壞322F 05/02 01:35
→ : 鬼父幹自己女兒 沒幾個人幫忙發聲
→ : 鬼父幹自己女兒 沒幾個人幫忙發聲
→ : 說一大堆一定能小說報案 還在打鍵盤 怎麼不報案324F 05/02 01:35
→ : 年紀就對不上了,紀實?325F 05/02 01:35
推 : 小說連年齡都對不起來 還紀實個屌326F 05/02 01:35
噓 : 找你的邏輯,你有先問過X心是不是他幹的再上來發廢文帶327F 05/02 01:35
噓 : 風向嗎?
我帶的風向是務實和理性的風向噓 : 風向嗎?
→ : 因為你沒辦法確認哪邊是真哪邊是假329F 05/02 01:35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6:30→ : 小說連年齡都對不起來 還紀實個屌330F 05/02 01:35
→ : 有沒有性侵看小說就知道啦 看過的幫忙報案331F 05/02 01:35
推 : 我是覺得啦有些ID不用每篇回啦 大家都知道你們的想法332F 05/02 01:35
噓 : 你要不要把你前面的文先刪掉 再來講這些話比較不會矛盾 ?333F 05/02 01:36
→ : 扯什麼全真全假 快拿小說報案334F 05/02 01:36
推 :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就是: 林奕含的確與補習班老師(加335F 05/02 01:36
推 : 可是林女自己都說主角不是他,怎麼解釋?336F 05/02 01:36
→ : 州人說是陳興,父母說是名師)有發生關係337F 05/02 01:36
→ : 有幻覺幻聽的精神病寫的文章 法律上有效力? 哈哈哈338F 05/02 01:36
→ : 這時候又要說林女有憂鬱症所以話不可信了嗎XD339F 05/02 01:36
推 : 別在看小說幻想了 你在怎麼聯想 就是沒證據340F 05/02 01:37
→ : 那個加州人說他願意作證341F 05/02 01:37
噓 : 務實的風向 = 全怪給林女或者父母342F 05/02 01:37
這是取得可靠訊息最直接的方式啊噓 : 為什麼這麼多人在作者父母不走法律這條路後還這麼堅持要走343F 05/02 01:37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7:47→ : 誰叫你們自己不去報警344F 05/02 01:37
→ : 寫一堆和現實扣不起來的腦內故事 別人就要信?345F 05/02 01:37
推 : 因為法律才是找出真相的唯一解 公權力介入才有真相346F 05/02 01:37
→ : sading從事件爆發到現在,一直帶風向一直帶347F 05/02 01:37
→ : 很好 有證人 就差你提告惹348F 05/02 01:37
推 : 林女說不是他 他爸媽說是他 光這點你就永遠無法確認349F 05/02 01:38
推 : 誰講的是真的了
推 : 誰講的是真的了
→ : 最直接的方式是 ─請陳興出來面對351F 05/02 01:38
他如果出面說小說內容不是事實,那麼質疑他的人就會平息嗎?我看是不會把,只會丟出更多問題而已
→ : 那加州人全部都是聽聞的,做證也沒屁用,他頂多供出是352F 05/02 01:38
→ : 還有證物 書一本XDDDD353F 05/02 01:38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9:02→ : 誰給他消息,然後看給他消息的人消息怎麼來的354F 05/02 01:38
推 : 真的很討厭說什麼反對意見就是帶風向355F 05/02 01:38
推 : 也不用帶風向了啦 整天就這幾個一直跳~356F 05/02 01:38
推 : 應該說 走法律途徑是最容易得到真相的了357F 05/02 01:38
→ : 原來法律這麼厲害阿,我都不知道呢358F 05/02 01:38
推 : 加州人已經證實陳興跟林奕含在一起了~ 在那跳針小說不359F 05/02 01:38
→ :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家屬提告 直接進入司法360F 05/02 01:38
→ : 能當證據的是在?361F 05/02 01:38
→ : 不過家屬應該不敢362F 05/02 01:39
推 : 畢竟小說是本人寫的 只有她知道有多少是真的 不過她363F 05/02 01:39
推 : 都掛了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在幻想了啦
推 : 都掛了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在幻想了啦
→ : 這幾個ID有跳的權力 鄉民有PO文的權力~365F 05/02 01:39
→ : 奇怪,只能一言堂?我們證據派反駁你也沒說你帶風向366F 05/02 01:39
→ : 那兩人有在一起跟小說能當證據的關聯性是....?367F 05/02 01:39
→ : 我認為晨星不敢啦 帶風向的人似乎很多都對社會不滿368F 05/02 01:39
→ : 走法律途徑會讓很多人崩潰嗎?369F 05/02 01:39
→ : 當事者都已經死了一個 真相難求 尋求司法是最好的370F 05/02 01:39
→ : 應該說 小說的缺點就是你不知道情節的真假 很難討論371F 05/02 01:39
推 : 父母說不追究 還有人要拿小說當證據出來幫忙提告372F 05/02 01:39
→ : 真的會笑翻耶XD 按這邏輯那三國演義也能當歷史看啦373F 05/02 01:39
→ : 畢竟說不定強爆的情節就是虛構的374F 05/02 01:39
→ : 快去 我想看檢察官嚇到的樣子375F 05/02 01:39
→ : 當然也可能是真的 問題就是不知道376F 05/02 01:40
→ : 為什麼不能丟出更多問題?377F 05/02 01:40
→ : 反駁就是仇女=魯蛇肥宅=ptt被你弄臭378F 05/02 01:40
推 : 法律可能不完善 但你至少不用擔心法官會拿哈利波特判案379F 05/02 01:40
→ : 強暴要是虛構的拿來做證據 那根本是平白扣人一個重罪380F 05/02 01:40
推 : 兩人有交往 跟回收業者說林奕含還愛著老師 兩個事實串起來381F 05/02 01:40
推 : 看好幾篇都發文都叫人去問父母跟報警,為啥不去問完報完382F 05/02 01:40
推 : 沒證據就叫人出來面對 我還以為現在21世紀耶383F 05/02 01:40
→ : 看戲就好啦 這麼認真反駁柯南幹嘛384F 05/02 01:40
→ : 那些拿著小說說要辦人的...說真的根本已經是反智的程度385F 05/02 01:40
推 : 就算小說有真 你也不知道哪部份是真 永遠不可能知道386F 05/02 01:40
推 : 啦 別再那邊小說可以當證據了
推 : 啦 別再那邊小說可以當證據了
→ : 大家覺得 法院會怎樣判決388F 05/02 01:41
推 : 很多人的推論就是陳興是當事人啊~ 結果一堆人在那跳針389F 05/02 01:41
→ : 對這些人來說可能西遊記也是真的XDDD390F 05/02 01:41
→ : 再上來發一篇已詢問過、已報警?!391F 05/02 01:41
推 : 一開始以為拿小說當證據的在反串392F 05/02 01:41
→ : 是林幻想出來的~ 然後再嗆一句小說不能當證據393F 05/02 01:41
→ : 就算兩人有交往也不代表小說裡面的情節都是真的啊394F 05/02 01:41
→ : 這幾天看到說去買小說來看這句話我以為是在開玩笑395F 05/02 01:41
推 : 不然你就去觀落陰問林女哪部份是真的 除了這個沒別396F 05/02 01:42
推 : 的辦法可以知道小說哪部份是真的了
推 : 的辦法可以知道小說哪部份是真的了
推 : 要堵住反駁的聲音,不就是拿證據嗎?398F 05/02 01:42
→ : 拿不出來,就4假的
→ : 拿不出來,就4假的
→ : 西遊記裡面有些人物也有真實範本,西遊記就是真的??400F 05/02 01:42
推 : 大概有書商工讀生吧401F 05/02 01:42
→ : 老師是誰 改變不了林奕含還愛著老師然後與回收業者分居402F 05/02 01:42
噓 : 公務員風向吧 沒證據不要來煩我~ 天下太平403F 05/02 01:42
→ : 有人真的拿小說當證據? 還是某些人自己紮稻草人幻想鄉404F 05/02 01:43
→ : 民拿小說把人定罪?
→ : 民拿小說把人定罪?
→ : 法院怎麼判喔?應該是不會判吧,拿小說去告誰理你啊406F 05/02 01:43
→ : 跟著吵又不會改變現實中是什麼情況 看戲看戲407F 05/02 01:43
推 : 真的有啊 上面不就好幾個了408F 05/02 01:43
→ : 現在風向不就是小說部份為真?409F 05/02 01:44
推 : 不要再討論法院了 因為沒有人提告的 更不會拿小說去告410F 05/02 01:44
→ : 之前還有一個看到小說有裸照的就要去找裸照的欸411F 05/02 01:44
→ : 說真的 我是不反對大家做推論什麼的 但是拿小說指證這412F 05/02 01:44
→ : @pornstar:我幫你舉一個,CGZB就堅持小說能當證據413F 05/02 01:44
→ : 我相信小說某些部份是改編真人真事啦 哪邊我就不清楚了414F 05/02 01:44
→ : 根本是錯誤的 劇情真真假假誰人知415F 05/02 01:44
推 : 只准自己看小說聯想,不準別人想別的版本416F 05/02 01:44
→ : 然後下面鄉民集體高潮 我快笑死417F 05/02 01:44
→ : 他們挑一個人來攻擊 卻沒想到萬一弄錯人該怎麼辦418F 05/02 01:45
推 : 推公務員風向,根本就只是不想看到這串所以想叫鄉民閉嘴419F 05/02 01:45
噓 : 拿小說指證?~~不是一堆人在找關聯了嗎?420F 05/02 01:45
→ : 大部份人只是把小說部份與現實事件剛好對到的地方拿出421F 05/02 01:45
→ : 而已422F 05/02 01:45
→ : Captain Obvious管真寬423F 05/02 01:45
推 : 同意看戲 這麼好笑的橋段 不看可惜424F 05/02 01:45
→ : 他們也沒想到 萬一事實跟性侵或誘姦都沒關係要怎麼辦425F 05/02 01:45
噓 : 執著在案子的人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對案子外的世界漠不關426F 05/02 01:45
→ : 就是自以為正義阿 殊不知可能傷害到無辜的人427F 05/02 01:45
推 : 我用看到的資訊來推,女方介入人家婚姻,小三,分428F 05/02 01:46
推 : 手心有不甘,崩潰自殺,老公回sow慘
推 : 手心有不甘,崩潰自殺,老公回sow慘
→ : 弄錯就被吉啊XD,沒人相信這傢伙會自殺吧XDDDDD430F 05/02 01:46
→ : 現在這群人讓我想到一篇很好笑的文章我找一下431F 05/02 01:46
→ : 小說要是有一個犯罪情節是虛構的 拿來作證 那就是扣人432F 05/02 01:46
推 : 一堆人要檢察官用小說內容 性侵案提公訴433F 05/02 01:46
→ : 明明也很合理...跟仇女沒關係吧434F 05/02 01:46
→ : 一個毫無正當性的罪名435F 05/02 01:46
→ : 真笑死我惹436F 05/02 01:46
→ : 就讓他們傷害阿 你真的以為鄉民的傷害性很高嗎437F 05/02 01:46
→ : 就說獵巫不要把女巫獵死就好了XDDD438F 05/02 01:46
推 : 小說部份情解可以當證據有錯嗎? 如果小說的內容跟加州439F 05/02 01:46
→ : 人的證詞或其他證據對上的話當然有公信力
→ : 人的證詞或其他證據對上的話當然有公信力
→ : 部分情節 是哪部分的情節才是問題啊441F 05/02 01:47
→ : 鍵盤打字說故事作文比拿鍵盤砸人更重要呢442F 05/02 01:47
→ : 你有證人加州人 證物書一本 怎麼不敢告444F 05/02 01:47
推 : 對上又怎樣 你也不知他講的是不是真的445F 05/02 01:47
→ : 內容大意是這樣的,有一個在電車上專心玩神奇寶貝的大446F 05/02 01:48
→ : 覺得你搞錯重點 犯人是誰 有沒有罪早就不是重點447F 05/02 01:48
推 : 幫補 期待家屬或有相關實證的出來證實448F 05/02 01:48
→ : 叔,突然被一個女的指稱是癡漢449F 05/02 01:48
→ : 而是社會確實有類似的事在發生 不要跟我說你天真到覺得沒有450F 05/02 01:48
推 : 所以你們一下說加州人是工讀生來漂白,一下又要採信他的451F 05/02 01:48
→ : 讓這件事被討論 讓社會重視本身就很有意義452F 05/02 01:48
推 : 什麼都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然後剛好對上 你就說有公信453F 05/02 01:48
推 : 力 頗ㄏ 這邏輯 讚
推 : 力 頗ㄏ 這邏輯 讚
→ : 不是不覺得當事人不可憐 但是這就是現實 沒有辦法455F 05/02 01:49
→ : 你的眼光太狹隘了456F 05/02 01:49
所以因此要挑一個不知有沒有犯錯的人當活祭品? 這沒道理啊→ : 說詞,到底是哪樣,可以這樣兩邊踏嗎www457F 05/02 01:49
→ : 原來這些ID都聚集在這XD 想說怎其他爆文都沒看到XD458F 05/02 01:50
→ : 經典名言是,那女的認為她都說是癡漢大家就該相信她459F 05/02 01:50
推 : 想想洪仲秋死掉的時候 大家砲口一致對準國防布 也沒證據460F 05/02 01:50
噓 : 那些一下說小說若為真,一下說小說若為假的,不也是兩邊踏?461F 05/02 01:50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51:24推 : 我從頭到尾就說加州人說詞是補習班來著,算是反方說詞,462F 05/02 01:50
→ : 所以把他的說詞跟聲明取交集啊
→ : 所以把他的說詞跟聲明取交集啊
→ : 所有有人只是想找人鬥嘴 不是想伸張正義464F 05/02 01:51
推 : 推你,版上一堆不知道什麼叫風評被害的傢伙。雖然陳465F 05/02 01:51
→ : 說小說若為真若為假並沒衝突 重點是何者為真何者為假466F 05/02 01:51
→ : 師目前嫌疑真的很大,但萬一之後結果就這麼電影最後467F 05/02 01:51
→ : 根本跟他沒關係我看今天在這邊屁滿嘴的鄉民也只是打
→ : 根本跟他沒關係我看今天在這邊屁滿嘴的鄉民也只是打
→ : 有些人的腦袋只有二分法?469F 05/02 01:51
→ : 個哈哈"關我屁事?"而已。之後再去找下一個能獵頭的對470F 05/02 01:51
→ : 象,又是平凡的一天。我由衷希望有天換這些鄉民被獵
→ : 象,又是平凡的一天。我由衷希望有天換這些鄉民被獵
推 : 國防部就這麼顧人怨 沒人想叫大家理性472F 05/02 01:51
→ : 巫。最好之後還證明是無辜的。大家都說台灣司法已死473F 05/02 01:51
→ : ,不過一路看下來死透到發臭的還是一般民眾的法學常
→ : 識與素養。怪台灣不公不義?說到底就你們這些咖造成
→ : 的啊?
→ : ,不過一路看下來死透到發臭的還是一般民眾的法學常
→ : 識與素養。怪台灣不公不義?說到底就你們這些咖造成
→ : 的啊?
→ : 要登山各自努力 勸阻不要妨礙柯南辦案 跑進來自己露餡477F 05/02 01:52
推 : 笑死 自己分啥正面說法反面說法 都有證人證物還不敢告478F 05/02 01:52
推 : 推479F 05/02 01:52
噓 : 更經典的是 女的說癡漢大家都應該笑她480F 05/02 01:53
→ : 東扯西扯 自己二分法 在指責別人二分法 最後 依然在鍵盤前481F 05/02 01:53
噓 : 所以嫌疑很大的根據是什麼482F 05/02 01:53
推 : 就說這隻不用你們擔心風評被害了...那種大咖死不了的483F 05/02 01:54
推 : 故事二:憂鬱女幻想出故事,主角套用自己認識的補484F 05/02 01:54
推 : 習班恩師,爸媽說謊來思念愛女,補習班老師現在剛好
推 : 出國
→ : 也是很可以把
推 : 習班恩師,爸媽說謊來思念愛女,補習班老師現在剛好
推 : 出國
→ : 也是很可以把
推 : 證詞是證明陳興跟林奕含就是交往過,一直在那跳針要人去488F 05/02 01:55
→ : 告的是?
→ : 告的是?
→ : 如果爆出來的「加害人」看起來是個沒背景的小咖,那我會490F 05/02 01:55
→ : 同意鄉民該收斂點,這隻?管他的XD
→ : 同意鄉民該收斂點,這隻?管他的XD
推 : 有證人有證物有證詞 可以行動囉492F 05/02 01:55
→ : 交往過又如何,交往過就能證明小說情節是真的?493F 05/02 01:56
→ : logit, 沒有加州人說願意跳出來證明之前,你的腦補不無494F 05/02 01:56
→ : 可能
→ : 可能
→ : 有證據就去告,不然大家都能猜呀幹嘛一言堂496F 05/02 01:56
推 : A了一下ID,每篇都要人去問家屬、報案,zZzZ497F 05/02 01:56
→ : 講別人跳針 不如自己跳離開椅子和鍵盤498F 05/02 01:56
→ : 但是他說可以上法院做證,已經打臉你幻想林奕含在幻想了499F 05/02 01:57
噓 : 若是真的有交往過,請某人出來澄清是不是有問題?500F 05/02 01:57
噓 : 陳興不出來反駁?為什麼有關他的補教都沒人辯護?501F 05/02 01:58
→ : 還在打鍵盤。。502F 05/02 01:58
推 : 看到自稱是馬英九的9.2 光這一點我就火大503F 05/02 01:58
→ : 所以你一開始就選定立場認為是幻想,現在有人證了還說瞎504F 05/02 01:58
噓 : 重複推 風涼話 看到文字裡的痛苦還能寫上面那種故事505F 05/02 01:58
創造文字的情感是小說家的工作把那當成真實經驗的話就太天真了
→ : 話506F 05/02 01:58
→ : 第一那加州人根本就不可能出來做證,他只能網路嘴砲507F 05/02 01:59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2:00:00→ : 第二那加州人所講的全部都是不具名的聽聞508F 05/02 01:59
→ : 只會栽贓別人認為幻想 結果自己依然不提告XDDDDD509F 05/02 01:59
→ : 如果你以為在法庭當證人能用這種不具名聽聞,那你實在.510F 05/02 01:59
→ : 第三就算兩人有交往,但也無法證明小說情節都是真的
→ : 第三就算兩人有交往,但也無法證明小說情節都是真的
推 : 發文都在檢討林女,罵鄉民沒證據前不准懷疑某師zZzZ512F 05/02 02:00
→ : 這真的讓正義人士 感到心寒513F 05/02 02:00
→ : 可以懷疑呀....可是你要指控,就要證據514F 05/02 02:00
→ : 會把西遊記跟三國演義當歷史的人就是你這種515F 05/02 02:01
→ : 指控和合理懷疑,是不一樣的516F 05/02 02:01
推 : 騎士團森氣氣 只能用網路霸凌執行自己的偏激正義517F 05/02 02:01
推 : logit就是選定立場為反而反的人啊~ 還想把責任全推給518F 05/02 02:01
→ : 我可以陰謀論1000種版本,但我要告他誘姦,你就要519F 05/02 02:01
→ : 證據
→ : 證據
→ : 本來林女自己不站出來 選擇自殺 就沒什麼好說得521F 05/02 02:02
噓 : 父母都沒告了,還在那邊一直提倡大家提告的到底是誰?522F 05/02 02:02
→ : 不怪林女怪誰阿 真相是被林女自己埋葬的好嗎523F 05/02 02:02
→ : 父母~ 不過反正言論自由麻~ 你的話我是當藝術在欣賞~524F 05/02 02:02
→ : 現在我覺得已經算指控了啦,所以才在要證據,你都525F 05/02 02:02
→ : 把人家身家弄出來了,不用仔細點嗎?
→ : 把人家身家弄出來了,不用仔細點嗎?
推 : 假設陳興是無辜的還不趕快告 可以大賺一筆耶527F 05/02 02:02
→ : 現在一堆智障指控老師有罪要老師自己澄清528F 05/02 02:03
→ : 所以啦,兩邊有點搞錯重點,一邊說我合理懷疑呀不529F 05/02 02:03
→ : 行?一邊是說指控要有證據,大家懂惹嗎?
→ : 行?一邊是說指控要有證據,大家懂惹嗎?
→ : 那你要不要乾脆指控老師強盜殺人 叫老師自己澄清沒有阿531F 05/02 02:03
噓 : 老師面對如此重大的指控,他本來就該出來陳清了532F 05/02 02:03
澄清與否是個人的自由而不是義務→ : 根本神經病533F 05/02 02:0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2:04:26→ : 強盜殺人的證據在哪?534F 05/02 02:04
→ : 沒有喔,有一邊一直堅持小說是真的能當證據啊535F 05/02 02:04
→ : 誘姦的證據有呢~536F 05/02 02:04
→ : 阿強姦得證據在哪?537F 05/02 02:04
→ : 父母聲明是小說?538F 05/02 02:04
→ : 有個屁阿 把小說當證據阿539F 05/02 02:04
推 : 你要陰謀論是你的自由,把錯全推給林意含父母你有什麼540F 05/02 02:04
→ : 大部分人感性勝於理性 不然國防部當初說自己是無辜541F 05/02 02:04
→ : 那就隨他啊,大家關注重大倫理危機也是個人自由542F 05/02 02:04
→ : 舉證責任不在老師,他可以不要出來,真的,不回應也543F 05/02 02:04
→ : 不代表默認
→ : 不代表默認
→ : 父母有指明道性是那位老師嗎545F 05/02 02:04
→ : 鄉民也拿他沒皮條546F 05/02 02:05
→ : 證據嗎?547F 05/02 02:05
→ : 抓著小說二字不放 小說是真人真事改編 其他描述也不少548F 05/02 02:05
→ : 那就隨他啊,大家關注重大倫理危機也是個人自由549F 05/02 02:05
→ : 傻子才出來澄清,要怎麼澄清數年前沒強暴一個人?550F 05/02 02:05
→ : 在那邊用合理懷疑 影射 不敢指名道姓不敢負法律責任551F 05/02 02:05
→ : 你們這幾個ID連續帶風向三天是怎樣?552F 05/02 02:05
推 : 就這樣繼續著不著邊際的討論也不是壞事,硬要冷處理才有553F 05/02 02:05
→ : 問題吧555F 05/02 02:06
→ : 就要人加自動對號入座澄清 澄清個屁556F 05/02 02:06
→ : 獵巫可不算只是在關注倫理問題而已了557F 05/02 02:06
→ : 不能當證據 但同理 正視可能存在的問題應該不難558F 05/02 02:06
→ : 譬如說現在隨便指控appoo幾年前曾經強暴民女,他也澄清559F 05/02 02:06
→ : 哪裡獵巫了? 照你們講的,獵巫有犯法嗎zzzz560F 05/02 02:06
→ : 不了,拿不出證據證明他沒有強暴民女啊561F 05/02 02:06
推 : 幫補,你會被三金屬腦噓562F 05/02 02:06
噓 : 越靠近真相 越多帳號跳出來要大家不要查 或是把責任推給563F 05/02 02:06
→ : logit指責父母要負最大責任不用證據,鄉民認為陳興要負564F 05/02 02:06
→ : 女方565F 05/02 02:06
→ : 我還懷疑你appoo是不是喜歡林女 所以思考有失偏頗勒566F 05/02 02:06
→ : 最大責任就要證據, 自助餐法庭??567F 05/02 02:06
→ : 你們的邏輯只是笑話跟理盲罷了568F 05/02 02:06
噓 : 又是這個帳號在帶風向569F 05/02 02:06
→ : 唉搞不清楚重點....一直說人家帶風向...好像我是殺570F 05/02 02:06
→ : 人犯一樣
→ : 人犯一樣
→ : 理盲的是小說辦案的吧572F 05/02 02:07
噓 : 嗯嗯574F 05/02 02:07
→ : 更慘的是,有些人邏輯差,說理說不過,只好說人帶風向575F 05/02 02:07
→ : 說真的啦,有些人,看書也不會變聰明,大概就是這576F 05/02 02:07
→ : 樣把
→ : 樣把
→ : 有幾個ID問題很大呢578F 05/02 02:07
噓 : 不是非常講求證據和法律,獵巫又觸法的話就去吉啊579F 05/02 02:07
→ : 問題很大的根據是什麼?580F 05/02 02:07
→ : 獵巫到目前還沒觸法 只是很不智而已
→ : 獵巫到目前還沒觸法 只是很不智而已
→ : 你們的邏輯就是雙重標準582F 05/02 02:08
→ : 你告下去,他就必須出來啊,怎不告583F 05/02 02:08
→ : 各位就放給他們帶風向阿 何必苦苦爭辯想贏阿584F 05/02 02:08
推 : 反正試著想逆風把這話題冷處理的自然要有被轟的覺悟585F 05/02 02:08
推 : 不能說他們小說辦案喇,他們會說你噁心586F 05/02 02:08
→ : 理性之聲總要有人發出587F 05/02 02:08
→ : 1.誘姦又沒違法,你們在嘴什麼? 獵巫也沒違法啊588F 05/02 02:08
→ : 就是明明有一個解在那,不去就是有想像空間啊589F 05/02 02:08
→ : 與其說是帶風向,純粹就是好戰而已吧XD590F 05/02 02:09
推 : 檢察官都會亂抓人審問了 鄉民抓一個有嫌疑的也是不意外591F 05/02 02:09
→ : 如果真的覺得他們不智就讓他們繼續吧 說服他們好處在哪592F 05/02 02:09
→ : 2.林父母不去告,心裡有鬼嗎? 陳興也沒有告啊593F 05/02 02:09
推 : logit快拿出證據證明你判定父母對林意含的死要負最大責594F 05/02 02:09
→ : 真是辛苦你了,謝謝595F 05/02 02:09
→ : 任,最大責任又是幾%, 拿不出來就乖乖承認自己也是看圖596F 05/02 02:09
→ : 說故事的人~
→ : 說故事的人~
→ : 3. 你們都看小說辦案 林父母的聲明是小說嗎?598F 05/02 02:09
→ : 理性之聲(X) 河蟹之聲(O)599F 05/02 02:09
→ : 你們的帶風向手法我早就看膩而且看破了600F 05/02 02:10
推 : 誰說獵巫沒違法 損害名譽懂嗎601F 05/02 02:10
→ : 某葛人我跟他吵很久惹,講不通,我輸了603F 05/02 02:10
噓 : 明明作家的父母,這麼親的關係都沒去告了,還在那邊一直推人604F 05/02 02:10
→ : 獵巫是損害名譽嗎?605F 05/02 02:10
→ : 我都主張報案或者鼓勵家屬出面了 怎麼會是和諧呢606F 05/02 02:10
→ : 哪條法條寫的?607F 05/02 02:10
→ : 你出的聲夠多了 不領情就算了 就言盡與此吧608F 05/02 02:10
→ : 去告,到底是怎樣609F 05/02 02:10
→ : 要學你們的理盲標準輕鬆的很610F 05/02 02:10
→ : 現在騎士團就是一堆只敢放暗箭的垃圾611F 05/02 02:10
→ : 騎士團? 誰的騎士團?612F 05/02 02:11
→ : 要你們不要小說辦案而已 因為太傻 我看不下去613F 05/02 02:11
→ : 小說辦案?? 父母聲明是小說???614F 05/02 02:11
推 : logit那麼喜歡看證據講話,怎麼指責林意含父母要對死亡615F 05/02 02:11
→ : 黑人問號.jpg616F 05/02 02:11
→ : 負最大責任可以不用證據? 含血噴人??617F 05/02 02:11
→ : 父母聲明是指誰 是不是指你appoo??618F 05/02 02:11
→ : 獵巫獵錯被吉是他們的事啊XD619F 05/02 02:11
→ : appoo你是不是就是誘姦林女的人?620F 05/02 02:12
推 : logitech與其叫鄉民不要亂指認 不如去跟記者說不要亂爆料621F 05/02 02:12
推 : 笑了 原來是被父母帶風向了622F 05/02 02:12
推 : 辦案靠父母聲明 小說 不太可靠 你們完全沒給辯方一個機會623F 05/02 02:12
→ : 我又沒在補習班教過林女zzz624F 05/02 02:12
→ : 你聽不懂我在講什麼吧...今天指控一半是爸媽,本來625F 05/02 02:12
→ : 根本沒這件事啊
→ : 根本沒這件事啊
→ : 我怎麼可能誘姦林女627F 05/02 02:12
→ : 口說無憑阿 我怎麼知道你沒教過628F 05/02 02:12
→ : 記者可是比鄉民還噬血呢 難得有這麼好的劇本可以報導629F 05/02 02:12
→ : 然後連辯方是誰也沒一個明確證據 就在那獵巫 也滿屌的630F 05/02 02:13
推 : 所以要講完本來就是爸媽責任啊,到底怎樣講清楚631F 05/02 02:13
→ : 你可以來找我啊,你私訊給我你電話號碼632F 05/02 02:13
→ : 是不是意圖把風向帶到陳某就可以洗清自己的嫌疑?633F 05/02 02:13
→ : 我跟你見個面,拿學經歷給你看囉634F 05/02 02:13
→ : 你要我電話號碼是不是想對我人身不利?635F 05/02 02:13
→ : 你看,我澄清的多大方自然636F 05/02 02:13
→ : 所以我說爸媽的責任是在這,到底懂不懂啊,不是強637F 05/02 02:13
→ : 姦要負責任
→ : 姦要負責任
→ : 讓你好聯絡我啊639F 05/02 02:13
推 : 推640F 05/02 02:14
→ : 你要公開登報才是大方阿641F 05/02 02:14
噓 : 八卦本來就一堆白癡阿,不然怎麼會有一堆綠吱吱聚集642F 05/02 02:14
推 : 家屬若決定要息事寧人。大家別在旁邊瞎攪和643F 05/02 02:14
→ : 約我見面誰知道是不是陷阱644F 05/02 02:14
推 : 況且父母聲明之後也沒提告 你們竟然想靠父母聲明找645F 05/02 02:14
推 : 犯罪證據 太自以為了吧 父母自己的聲明他們自己不清
推 : 楚嗎
推 : 犯罪證據 太自以為了吧 父母自己的聲明他們自己不清
推 : 楚嗎
→ : 我不信任你 我覺得妳可能說謊648F 05/02 02:14
推 : 但是目前這串看來,一口咬定「凶手就是XXX」的鄉民幾乎649F 05/02 02:14
→ : 是沒有呢
→ : 是沒有呢
→ : 因為我覺得appoo你的行為讓我覺得恐懼651F 05/02 02:15
→ : 你如果真的清白就登報自清
→ : 你如果真的清白就登報自清
→ : 要陳某踹共不等於當他是兇手喔@@653F 05/02 02:15
噓 : 是因為關係最近的父母聲明,才覺得小說很可能部分為真654F 05/02 02:15
噓 : 沒錯 我相信不是他 請他出來捍衛清白655F 05/02 02:16
推 : 難道父母不會覺得小說為真? 如果為真 那父母怎都沒656F 05/02 02:17
推 : 動作?
推 : 動作?
→ : 最自以為的不就是那些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的那群人嗎?658F 05/02 02:17
推 : 那我也相信不是vuvu000 請vuvu000出來捍衛清白659F 05/02 02:17
推 : 笑了 你誰啊,憑什麼叫別人出來660F 05/02 02:17
→ : 發表聲明不算動作?661F 05/02 02:17
推 : vuvu000快出來 不然就是你心理有鬼662F 05/02 02:18
推 : 推663F 05/02 02:18
推 : 嘛 陳某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就是了,但這樣一來鄉民亂猜也664F 05/02 02:18
→ : 怪不得人吧XD
→ : 怪不得人吧XD
推 : 發表聲明是啥動作? 還發表了一個沒有指名道姓的聲明666F 05/02 02:19
噓 : 喔,不就是因為發表聲明這動作而被人認為要付很大責任嗎?667F 05/02 02:19
→ : 這樣還不算動作?
→ : 這樣還不算動作?
推 : 亂猜也不行 哈哈哈 現在還在線上八成都是學生吧669F 05/02 02:20
推 : 那他消失也很怪呀XD 這也是動作嗎?670F 05/02 02:20
推 : 有道理 現在就是一堆人在看熱鬧671F 05/02 02:21
推 : 難道發表聲明是為了讓大家公審老師嗎 這父母也搞鄉672F 05/02 02:22
推 : 民的正義嗎
推 : 民的正義嗎
噓 : 從不告且發表聲明來看,只能這樣想了,要不然你要怎麼去制裁674F 05/02 02:23
→ : 一個在法律上沒罪的人
→ : 一個在法律上沒罪的人
推 : 原來父母的目的是要搞公審啊 那他們目的也達成了啊676F 05/02 02:23
噓 : 科科,好大的勢力啊677F 05/02 02:23
推 : 看熱鬧不是壞事,愛情詐騙天天都有,多一個人討論就少一678F 05/02 02:23
→ : 最可笑的一點就是一堆人堅持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679F 05/02 02:23
→ : 個人中計680F 05/02 02:23
推 : 那你們是在吵什麼小說當證據 人家父母目的都達成了681F 05/02 02:24
噓 : Dissipate,你指控我誘姦林女,我請你給我你的電話682F 05/02 02:24
推 : 別這樣 理盲會崩潰 森777683F 05/02 02:24
噓 : 我好聯絡你跟你證明我沒有誘姦林女,你恐懼個屁啊684F 05/02 02:24
推 : 大家可以解散了阿,當事人的目的都達成了685F 05/02 02:24
→ : 如果我是陳腥 我就動用關係找個有力人士出來主導這件事686F 05/02 02:24
→ : 可以掌握第一手消息 還可以進行各種河蟹
→ : 可以掌握第一手消息 還可以進行各種河蟹
推 : appoo到底幾歲啊XDDDDD688F 05/02 02:25
噓 : 好多老師的鐵粉耶,會幫老師吸吸嗎689F 05/02 02:25
→ : 我哪有指控你 我是詢問你有沒有右肩林女690F 05/02 02:26
噓 : 都達成了,卻有人看不懂阿,還一直堅持要人提告的691F 05/02 02:26
→ : 那為什麼不是你給我電話 讓我打給妳692F 05/02 02:27
推 : 不過我同意目前重要關係人的行動(包含陳某)都太消極了,693F 05/02 02:27
噓 : 他們的邏輯就是如此破爛不堪啊 要林父母提告不然就是假的694F 05/02 02:27
→ : 這樣鄉民也很難再做些什麼695F 05/02 02:27
→ : 然後對陳興龜縮著不告,就是好棒棒,他好聰明喔696F 05/02 02:27
→ : 這串冷掉,真狼師或成最大贏家697F 05/02 02:28
推 : 想提告 立委就會去做了 鄉民只是提供素材(不管真假)698F 05/02 02:28
→ : 然後陳星沒有提告 也沒有說明的義務連發699F 05/02 02:28
→ : 再轉過身來指責林父母不提告肯定有鬼,是假的,小說辦案
→ : 真讓人噁心啊
→ : 再轉過身來指責林父母不提告肯定有鬼,是假的,小說辦案
→ : 真讓人噁心啊
→ : 這串討論的人有哪個人說要提告嗎702F 05/02 02:28
推 : 我想現在右肩已經是小事了703F 05/02 02:30
→ : 官商勾結陳國星的公司連年得標才是大事
→ : 官商勾結陳國星的公司連年得標才是大事
推 : 這動搖國本捏 比獵雷艦還誇張 記者不敢啦705F 05/02 02:31
推 : 原來這裡是真相版啊 我還以為是八卦版呢706F 05/02 02:32
推 : 挖出官商勾結案外案倒是真的很好笑XDDD707F 05/02 02:32
推 : 先不管爆料真假 倒是希望爆越多越好 記者跟立委才會注意708F 05/02 02:34
推 : 推709F 05/02 02:35
推 : 推710F 05/02 02:35
→ : 要用一分證據說一份話對台灣記者來說很難 有甚麼先爆再說711F 05/02 02:35
推 : 小說內容未必是全部是事實,只能說是八卦XD712F 05/02 02:36
推 : 肥宅母豬局外人崩潰 小說辦案被辯到無話可說 哭哭713F 05/02 02:37
推 : 右肩畢竟難去追溯司法審判 我猜最後頂多由社會做公評714F 05/02 02:38
→ : 所以我說是小事 跟輔仁性侵一樣過陣子就只待成追憶
→ : 但官商勾結 政府封口 媒體噤聲 這才是大事
→ : 所以我說是小事 跟輔仁性侵一樣過陣子就只待成追憶
→ : 但官商勾結 政府封口 媒體噤聲 這才是大事
推 : 無話可說所以下面還特地開了一篇來批鬥自己辯不過的人ww717F 05/02 02:38
推 : 八卦版如果是有證據才能說話那就不叫八卦版了 叫證據版718F 05/02 02:39
推 : 推文釣出一堆智障719F 05/02 02:41
→ : 所以建議一些人另外成立一個邏輯版來討論 這樣就不衝突720F 05/02 02:41
推 : 推721F 05/02 02:43
推 : 竟然有人說小說跟日記差在哪哈哈哈屌欸?722F 05/02 02:46
噓 : 單純在討論小說跟社會陋習也不行逆?小說跟現實生活自然723F 05/02 02:47
噓 : 聯想犯了哪條大清律令?你看不慣你也可以蒐證吉啊~ 你這
噓 : 篇正好同樣也是你所批評的沒事證吠吠吠嘛
噓 : 聯想犯了哪條大清律令?你看不慣你也可以蒐證吉啊~ 你這
噓 : 篇正好同樣也是你所批評的沒事證吠吠吠嘛
→ : 奇怪了黑人不是去過牠家嗎?這時候不攀關係了?726F 05/02 02:48
推 : 推原PO 條理分明 實事求是727F 05/02 02:49
推 : 因為一堆智障在那裏道德譴責阿 遣他阿嬤臭機掰啦729F 05/02 02:55
噓 : 這篇作者不就是覺得有些人太傻,所以跳出來譴責嗎?730F 05/02 03:04
推 : 老實說 越細膩的描寫反而越可能是虛構的...731F 05/02 03:04
→ : 記憶沒辦法呈現HD高畫質 但想像可以
→ : 記憶沒辦法呈現HD高畫質 但想像可以
推 : 小說就一堆人高潮,開始群體低能,沒證據還該該叫,那733F 05/02 03:05
推 : 是不是可以說台女勾引老師,愛不到後搞到人家身敗名裂
推 : 是不是可以說台女勾引老師,愛不到後搞到人家身敗名裂
噓 : 不錯啊,歡迎加入公設辯護人,這個社會需要大家與你不735F 05/02 03:05
→ : 停的對話
→ : 停的對話
推 : 事實不會建立在小說上… 聖經表示:737F 05/02 03:06
噓 : 原PO和樓上們請冷靜,請看樓上camembert 留言的網址 有卦!!738F 05/02 03:07
推 : 推739F 05/02 03:07
推 : 什麼鬼掛ww 提告但沒告成...那不就法院認證的_____740F 05/02 03:08
噓 : 所以我對原PO的反駁就是這隻「女巫」根本獵不死,看戲就741F 05/02 03:09
→ : 樓上,代表她們努力過,但原PO說她父母為何沒做出對她有幫742F 05/02 03:09
→ : 好了XD743F 05/02 03:09
→ : 助的事..所以請你們看看!!744F 05/02 03:09
→ : 是不是對所謂有錢有勢的人....有更無助的感覺..
→ : 是不是對所謂有錢有勢的人....有更無助的感覺..
推 : 我只能說 這局走下去 很多鄉民要進法院 別隨風起舞啊746F 05/02 03:12
推 : 目前來看會被吉的不多啦,鄉民也沒那麼笨,話都沒有說死747F 05/02 03:15
→ : 這篇文完全呈現鄉民以法律作為最高標準的嘴臉。反正沒被告748F 05/02 03:23
→ : 沒被判刑就是沒有任何錯喔^.<
→ : 沒被判刑就是沒有任何錯喔^.<
噓 : 討論八卦不行膩?750F 05/02 03:31
噓 : 目前任何可能的情況狼師都一樣噁心 腦子很好用 希望你也751F 05/02 03:58
→ : 有
→ : 有
噓 : 她自己都有透露了,甚至希望不要發生在其它人身上753F 05/02 04:10
→ : 事實就是陳腥不敢出來面對
→ : 事實就是陳腥不敢出來面對
噓 : 贊同Rucca所說755F 05/02 04:13
→ : 的
→ : 的
→ : 請善用推文 幹嘛特地發篇跟酸民一樣沒用的廢文?757F 05/02 04:16
推 : 推你一個758F 05/02 04:17
噓 : 只會發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幹嘛759F 05/02 04:20
噓 : 同樣行為在加州是犯法的,說明這種行為有許多人認為是不可760F 05/02 04:20
→ : 原諒也不該發生,只是在台灣目前法律沒有規範到這一塊導致
→ : 可能無罪脫身
→ : 原諒也不該發生,只是在台灣目前法律沒有規範到這一塊導致
→ : 可能無罪脫身
→ : 潑冷水以外不會做點有用的事?763F 05/02 04:20
→ : 大部分的人執著小說幹嘛 就是要找真相啊。你以為大家是
→ : 白痴? 是想找出線索然後讓真相大白
→ : 廢話當然要根據事實 有人跟你說鄉民把小說全盤當作真實
→ : 大部分的人執著小說幹嘛 就是要找真相啊。你以為大家是
→ : 白痴? 是想找出線索然後讓真相大白
→ : 廢話當然要根據事實 有人跟你說鄉民把小說全盤當作真實
噓 : 請去國語字典查一下八卦二字的解釋。767F 05/02 04:22
→ : 嗎? 如果不是比對小說除了當事人的親友誰知道補習班老師768F 05/02 04:23
→ : 是誰
→ : 是誰
推 : 推770F 05/02 04:25
噓 : 知道狼師是誰也跟公益有關 不需要你來教訓別人 鄉民自771F 05/02 04:27
→ : 有一把尺
→ : 有一把尺
→ : 推773F 05/02 04:32
→ : 書中內容真假參雜,仍然可以讓檢調當辦案線索!774F 05/02 04:51
推 : 樓上某人舉國外法律有比較進步?加州勒這種話都講出775F 05/02 04:53
→ : 來 怎麼不說台灣法律較進步所以把這點列入感情自由
→ : 不管制
→ : 鄉民自有一把尺勒 從開始到現在只看到一堆愚蠢的人
→ : 想要用道德來公審 這樣跟低能爆料公社完全沒有差 然
→ : 後意見不同就打成工讀生 超好笑的
→ : 要找真相需要鄉民你來找?你算老幾?
→ : 爸媽去提高檢調去介入媒體去監督 不要說成自己是鄉
→ : 民就好像萬能的神 你只是跟風的一分子而已
→ : *告
→ : 來 怎麼不說台灣法律較進步所以把這點列入感情自由
→ : 不管制
→ : 鄉民自有一把尺勒 從開始到現在只看到一堆愚蠢的人
→ : 想要用道德來公審 這樣跟低能爆料公社完全沒有差 然
→ : 後意見不同就打成工讀生 超好笑的
→ : 要找真相需要鄉民你來找?你算老幾?
→ : 爸媽去提高檢調去介入媒體去監督 不要說成自己是鄉
→ : 民就好像萬能的神 你只是跟風的一分子而已
→ : *告
噓 : 你又知道父母去提告就穩贏? 怎麼不看看父母都不告了的事實785F 05/02 05:00
→ : 成天只會在那邊叫人提告,連現況是怎樣都沒在看
→ : 成天只會在那邊叫人提告,連現況是怎樣都沒在看
噓 : 台灣法律比加州進步這句話不曉得有多少人相信,這次的事件787F 05/02 05:03
→ : 就先不提,光是酒駕的部份就輸慘了
噓 : 父母就是知道告不贏才沒有動作,連這點都看不出也沒什麼好
→ : 說了
→ : 就先不提,光是酒駕的部份就輸慘了
噓 : 父母就是知道告不贏才沒有動作,連這點都看不出也沒什麼好
→ : 說了
噓 : 夏林清嗎791F 05/02 05:25
噓 : 哪裡「辦案」了 鄉民又不是檢警調 又沒有權利審問起792F 05/02 05:36
→ : 訴判刑 最多只能說是大家一起推理 難道假設一下都不
→ : 行?
→ : 訴判刑 最多只能說是大家一起推理 難道假設一下都不
→ : 行?
推 : 比較想知道 好歹有交往的證據吧? 難道防火牆這麼厚?795F 05/02 05:48
推 : 推796F 05/02 05:58
推 : 嗯嗯 監視器畫面剛好都不見了 大家不要再問了797F 05/02 06:05
噓 : 你是沒聽過側寫?潛意識審問?你太小看小說了吧。798F 05/02 06:26
推 : 同意,一堆人不知道在跟風什麼的799F 05/02 06:27
噓 : 純噓走法律途徑才能知道真相 太看好法律途徑了吧800F 05/02 06:30
推 : 看到自以為正義使者就更好笑了,更多事情不去關心,挖小801F 05/02 06:31
→ : 說當證據是要幹嘛,還不是道德審判
→ : 說當證據是要幹嘛,還不是道德審判
推 : 人家漂亮寶貝欸QQ我們要幫人家討公道啦803F 05/02 06:32
推 : 同意原po804F 05/02 06:34
噓 : 鄉民又不是法官 是能判什麼刑啦 抽絲剝繭 推理也不805F 05/02 06:35
→ : 行?
→ : 行?
推 : 被點名的老師就出來澄清就好了啊!有那麼難嗎?講那麼多!807F 05/02 06:47
推 : 中肯808F 05/02 07:07
噓 : 這一切都是陰謀809F 05/02 07:14
推 : 猶如小模案~先攻擊再說,發現她非共犯,怕被告快去刪留810F 05/02 07:18
→ : 言,水準可見呀
→ : 言,水準可見呀
推 : 幫補,需要中立觀點812F 05/02 07:19
推 : 母豬寫本書大家就信了813F 05/02 07:35
噓 : 尋找真相只有兩種方法? 你還是活在假相裡吧814F 05/02 07:37
噓 : 工讀生時薪多少啊815F 05/02 07:38
噓 : 這種文816F 05/02 07:39
推 : 推817F 05/02 07:43
噓 : 道德審判是什麼?818F 05/02 07:49
噓 : 事實不都出來很多了 你以為林跟他家人吃飽沒事819F 05/02 07:51
推 : 推 這隻狼師算了, 我只想弄官商勾結820F 05/02 07:51
推 : 鄉民最喜歡開鍵盤小說法庭了呢821F 05/02 07:58
噓 : 證據的有無 不會改變事實存不存在 證據魔人該思考一下822F 05/02 08:21
→ :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若連假設都不給 那還需要求證什麼?
→ :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若連假設都不給 那還需要求證什麼?
推 : 真的推你這篇824F 05/02 08:33
推 : 這已經不是大膽假設的問題了 你們已經光靠一本小說就825F 05/02 08:34
→ : 直接送斷頭台
→ : 直接送斷頭台
噓 : 哪裡送斷頭台了 又沒有公權力 連斷一根頭髮都做不到827F 05/02 08:38
→ : 好嗎
→ : 好嗎
推 : 哪裡沒有 這種行為就直接社會抹殺一個人了啊829F 05/02 08:42
→ : 要是他真有犯行那還好說 但要是無辜的 有網友會出來負責
→ : 嗎?
→ : 要是他真有犯行那還好說 但要是無辜的 有網友會出來負責
→ : 嗎?
→ : 有些台男會這麼氣不就是因為風向跟他們站得不同,某樓連證832F 05/02 08:44
→ : 據都沒有就開始指責別人是文組,這可比小說辦案還厲害
→ : 據都沒有就開始指責別人是文組,這可比小說辦案還厲害
推 : 你不要讓鍵盤柯南森77好不好XDD834F 05/02 08:51
推 : 推835F 05/02 09:14
推 : 鍵盤柯南森77836F 05/02 09:16
→ fk47826 …
推 : 當別人小三一樣道德有問題喔838F 05/02 09:29
→ : 看這篇推文真的會笑翻 柯南們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XD839F 05/02 09:36
噓 : 帶風向840F 05/02 09:48
推 : 推841F 05/02 09:52
推 : 小說跟日記都分不出來我也是笑了842F 05/02 09:52
→ : 昨天還看到有人看小說寫有裸照就要檢察官去找勒 笑死843F 05/02 10:02
噓 : 有阿 你這篇文更愚蠢844F 05/02 10:16
推 : 如果冤枉 林家父母是不是早該跳出來澄清了845F 05/02 10:26
→ : 今天疑點又不是只有小說 全都拿小說跳針會不會更好笑
→ : 今天疑點又不是只有小說 全都拿小說跳針會不會更好笑
→ aa1052026 …
推 : XD849F 05/02 10:41
推 : 逆風勇者850F 05/02 11:50
推 : 媽阿 竟然有正常人851F 05/02 12:12
噓 : 對我來說他跟馬政府之間的那些標案 這才是全民最在意852F 05/02 12:51
噓 : 的 說好的轉型正義呢
噓 : 的 說好的轉型正義呢
推 : +1 加上衛服布跳出來,整個事情越看越不懂854F 05/02 14:43
噓 : 這裡也被打臉了XD855F 05/02 14:53
推 : XD856F 05/02 15:11
推 : 喔 你太正常了啊 你就是工讀生!!857F 05/02 15:19
噓 : 打到你不要不要的 哭哭858F 05/02 17:54
噓 : 再屁啊
噓 : 了不起!負責!
噓 : 再屁啊
噓 : 了不起!負責!
噓 : ??861F 05/02 18:46
推 :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已經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 !862F 05/02 21:59
推 :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收了多少違章工廠的政治獻金 ?
推 : 林佳龍要包庇太平仁和街違章電鍍工廠到何時 ?
推 :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收了多少違章工廠的政治獻金 ?
推 : 林佳龍要包庇太平仁和街違章電鍍工廠到何時 ?
噓 : 早說這隻ID根本帶風向的,還有人狂推865F 05/03 00:41
噓 : 早該噓牠了866F 05/03 01:08
噓 : 抱歉 牠打錯 是他 sorry~
噓 : 抱歉 牠打錯 是他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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