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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1-10 20:43:07
看板 C_Chat
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標題 Re: [新聞] 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
時間 Sun Jan 10 19:30:14 2021


※ 引述《y1896547 (民進黨=綠色國民黨)》之銘言:
: 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電競公司要吐錢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10/1895566.htm
: 桃園一名9歲張姓男童,2019年間多次到家裡附近的超商購買網路遊戲內的虛擬「貝殼幣」
: ,前後總計支出1萬元。張童的父母發現後相當傻眼,怒向超商及電競公司提告,要求兩方
: 返還不當得利。法院審結判超商免賠,但電競公司需退還1萬元。全案確定。
: 年僅9歲的張童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7日間,陸續拿著現金至家裡附近超商的i-bon,購買
: 玩網路遊戲中會用到的「貝殼幣」,11次下來總計花費1萬元,當中單筆最高價竟要1400元
: 。
: 張童父母知情後,為了拿回兒子「亂花」的1萬元,直接上法院提告,法庭上他們主張兒子
: 尚未成年(未滿20歲),故在法定代理人允許前,此買賣契約應處效力未定的狀態,現在
: 他們拒絕同意,訂單則屬無效,對此,請求超商及電競公司需返還該筆訂單的不當得利1萬
: 元。
: 桃園簡易庭審理時,超商強調自己只是提供i-bon多媒體事務機,貝殼幣的所有權為電競公
: 司所有,故此買賣契約單純僅成立於張童與電競公司間,與他們無關;電競公司則指出,
: 張童雖未滿20歲,但仍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若是購買生活日常必需品,是可以不用經
: 過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強調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乍看律師強調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很蠢,其實這是不得不為

因為民法有一條霸王條款

民法77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就是7~19歲只要非日常生活所必需消費都要法定代理人允許,未得允許即無效

7~19歲是什麼概念? 就是從小學國中高中部分大學生,你的非生活必須消費都要爸媽同意


但你們想想,實務上這有可能嗎?

今天遊戲公司人人喊打,所以大多數人都覺得無所謂鎖鎖就好

但不幸的是民法77條並不限於遊戲公司而是包含一切未成年人的交易行為

譬如地下街賣模型、公仔、轉蛋的有可能叫來買的國小中高中大學生都附上家長同意書?

賣裝飾品、奢侈品、遊戲、3C用品等等非日常必需品的商家


都有可能叫未滿20歲的人都附上家長同意書才能消費?

但要是沒做到,法律上家長就可反悔其交易,並要求商家退錢


實體店面還可以看你像不像未成年或是驗你的身分證

網路上的交易就只能做身分認證了,突然必須引進隔壁中國的網路遊戲實名制了

必須先附上身分證明確認是否未滿20,如果未滿20每一筆交易都要附上家長同意書


於是這時候會有人提到民法84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
有處分之能力。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那是爸媽給你的零用錢,就不需要爸媽同意

但這條經常會變成法官自由心證,為什麼?

: 一審法官認為,張童在一個月內陸續花費1萬元購買貝殼幣,已超乎一般家長可得預期的程
: 度,且這筆訂單也未獲法定代理人知悉同意,最後判電競公司需返還1萬元,超商則免賠。
譬如像一審法官, 他覺得一個小孩一個月拿一萬出來買貝殼幣

覺得一個月一萬塊很多,顯然不是正常人會給小孩的零用錢數量


但實際上誰知道? 法官能保證不存在一個月零用錢超過一萬的小孩嗎?


別說一個月一萬了,一個月領三萬還有副卡能刷的我都見過了

況且這個小孩不是一次一萬的買,而是分成十一次,每次幾百一千多的買

每次買的幾百一千有很多嗎? 超商要怎麼知道你買這幾百一千是零用錢還是偷來的錢?

下次來個長得像大學生的人要買幾百貝殼幣,就要檢查身分證是否滿20


如果沒滿20,開始盤問這幾百塊是哪裡來的,一個月累計花費多少,是零用錢還偷來的


所以光看這次的苦主是萬惡遊戲公司,死死好,支持

但如果把不看被告的負面形象而是看這整個事情的過程

這個霸王條款就是誰倒楣誰中標

: 案經上訴,二審電競公司拿出會員系統的服務合約,表示僅願退還張童「尚未使用的貝殼
: 幣費用」,以男童遊戲中僅剩的1顆鑽石下去計算,相當台幣0.26元,不過桃園地院認為原
: 判決並無不法,且購買遊戲幣也非9歲童日常所需的花費項目,審結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 ===============================
: 九歲拿現金去便利商店買一萬塊貝殼幣
其實要說九歲去便利商店買幾百~一千多貝殼幣,去了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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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66.6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kL9sk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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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896547: 還有一點要看 會因為一萬元就開告的人是少數吧1F 01/10 19:32
y1896547: 沒想到就讓遊戲公司遇到了
YishengSu: 前幾天那個30萬的比較扯 銀行自動提高上限還說業界普遍3F 01/10 19:33
sorrycar: 現在小孩精得很 都嘛分次分家買 反正超商一卡車4F 01/10 19:33
sorrycar: 最衰就超商 幾百塊根本不會有人擋
roger2623900: 所以到超商買點卡能退 刷卡課金不能退?6F 01/10 19:34
siyaoran: 好笑的是賣東西預設不給退吧 哪個大的電商是不給人退貨?7F 01/10 19:36
Mormory: 比較好奇如果遊戲裡課金前有問年齡,然後小鬼填假的,會8F 01/10 19:36
Mormory: 對整個過程有幫助嗎?
siyaoran: 人家還是賣實體物品成本更高10F 01/10 19:36
AlisaRein: 刷卡其實也是可以退啦...11F 01/10 19:36
goldman0204: 這是限制行為人的法條~成年人有消保法阿= ="12F 01/10 19:36
goldman0204: 限制行為能力人
siyaoran: 填假的資料就更好鎖帳了14F 01/10 19:36
sorrycar: 沒儲可以退吧 這案例不是花到剩1鑽 退個毛15F 01/10 19:37
UzInSec: 買實體就退物品 然後要求折損阿  這案例點數是虛擬的16F 01/10 19:37
siyaoran: 剩1鑽又怎樣?扣到負阿?回朔阿 這兩樣不做就是預設不給人17F 01/10 19:38
siyaoran: 退嘛 實體店商有預設不給你退嗎?
你這思維還是按照萬惡遊戲公司反正都虛擬的所以沒問題

但問題是這個霸王條款可不是只能用在遊戲公司身上

舉例來說可以小孩去買盒玩扭蛋等等的抽抽樂

買了一大堆抽到想要的東西之後,再用霸王條款把不要的都退掉

sorrycar: 沒儲的虛擬點數是可以退 這都儲進去還花光了 退啥19F 01/10 19:38
※ 編輯: shamanlin (36.231.66.64 臺灣), 01/10/2021 19:42:18
sorrycar: 你實體便當吃完剩盒子喊退錢嗎20F 01/10 19:39
UzInSec: 我只是回覆這篇說沒驗證年齡買其他實體物品.21F 01/10 19:39
siyaoran: 吃了還退實例上不就有這樣作的XD22F 01/10 19:40
GodVoice: 我在想  小孩國中和高中畢業旅行完後 能不能說自己沒同23F 01/10 19:40
GodVoice: 意  要求學校退錢
MnWolf: 回朔跟追扣,看要不要做而已吧?25F 01/10 19:40
sorrycar: 這種案例太多了 沒使用前 都嘛好談 都嫖光了 喊退錢??26F 01/10 19:40
UzInSec: 便當算日常生活用品.27F 01/10 19:40
siyaoran: 虛擬店數退款扣回已經夠容易了 都不會處理28F 01/10 19:40
macocu: 畢旅那個都有家長同意書==29F 01/10 19:41
theiceking: 參加畢業旅行都要家長同意書吧,沒簽誰敢讓你去30F 01/10 19:41
UzInSec: 不行 畢業旅行要保險 一定有簽31F 01/10 19:41
siyaoran: 人家實體的都會作處理 你虛擬更好處理的不作任何處理32F 01/10 19:41
macocu: 沒簽老師會一直討簽名,除非你偽造簽名,那就精彩了33F 01/10 19:41
GodVoice: 恩 我沒印象了  有簽那種東西?34F 01/10 19:41
siyaoran: 乾脆不要賣東西算了35F 01/10 19:41
GodVoice: 對啊 未滿二十歲 禁止買東西算了36F 01/10 19:42
sorrycar: 扣成負數又沒用 難道你以為家長會佛心還給你儲正的嗎37F 01/10 19:42
wen17: 從民間慣例。  所以等20年后每個月課1000可能就正常了38F 01/10 19:42
sorrycar: 這案例就是嫖光花光 又不是買完卡點數未使用39F 01/10 19:42
y1896547: 為什麼未滿二十歲要禁止買東西?40F 01/10 19:42
wen17: 當然要簽家長同意書啊....    你忘了就去找老師朋友問41F 01/10 19:43
aegis43210: 遊戲公司就保佑法官英明吧,看法律就是看法官挺誰42F 01/10 19:43
wen17: 因為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是20歲  最近好像要改成18了?43F 01/10 19:43
siyaoran: 法官英明XDD 日韓美都怎樣判的?44F 01/10 19:44
aegis43210: 這案例,完全看法官自由心證45F 01/10 19:44
a123444556: 畢旅是因為要保保險 未成年人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所以46F 01/10 19:45
LastAttack: 我在想 你可以不要再秀下限了嗎==47F 01/10 19:45
sorrycar: 就超商跟遊戲公司一起衰小阿 後者被白嫖還要強迫退錢48F 01/10 19:45
wen17: 所以遊戲公司虧啥w  事後直接鎖賬啊49F 01/10 19:46
實際上遊戲公司營運是需要成本的,就算你當遊戲公司零成本好了
在超商買貝殼幣的行為,遊戲公司是需要支付手續費或抽成給超商的
即使法官判遊戲公司必須全額退還,該付給超商的還是得付

也就是在這霸王條款下

小孩:白嫖,爽!
超商:要跑法院,但該拿的還是有拿到
遊戲公司:要跑法院,半毛都拿不到得要給超商錢

tw15: 你484在國高中旁開店==50F 01/10 19:46
siyaoran: 真的很衰小 我是受害者 不要叫我處理退費 這麼想的遊戲51F 01/10 19:46
a123444556: 才要父母的簽名 大一大二弄車險之類的多少會碰到吧52F 01/10 19:46
wen17: 該小孩沒有辦法藉由這種方法保留該小孩課到的資源53F 01/10 19:46
siyaoran: 公司想必也覺得被駭客駭很衰不設防護的54F 01/10 19:47
GodVoice: 我以前住大師X附中對面 我很痛恨它們55F 01/10 19:47
UzInSec: 未成年來嫖你還讓他上  誰會出事很明顯...56F 01/10 19:47
GodVoice:       住在57F 01/10 19:47
LastAttack: 我在想 他等等就會扯去 家長可以說同意書是小孩偽造58F 01/10 19:47
LastAttack: 簽名的
goldman0204: 大一那時我是要打工店長要我去拿父母同意書~60F 01/10 19:47
siyaoran: 錯不在遊戲公司就不處理的遊戲你敢玩喔61F 01/10 19:48
GodVoice: 我在想 未滿14歲的小鬼 偽造家長簽名 會不會被罰62F 01/10 19:48
goldman0204: 還有原po你是不是把虛擬跟實體混在一起了???63F 01/10 19:48
你以為法律有分虛擬的要家長同意書,實體不用?

而且你怎麼會把打工跟交易行為混在一起?
sorrycar: 而且還不是一次拿一萬 分那麼多次 超商跟遊戲公司才衰吧64F 01/10 19:49
trywish: 不管會不會被處罰,民事部分損失,家長得賠償。65F 01/10 19:49
sorrycar: 你家長能讓小孩陸續拿一萬 怎樣都比較誇張66F 01/10 19:49
siyaoran: 我好衰我不要退啦 這樣?67F 01/10 19:49
※ 編輯: shamanlin (36.231.66.64 臺灣), 01/10/2021 19:53:28
trywish: 至於虛擬和實體差不多,虛擬部分,遊戲公司也可以提出要68F 01/10 19:50
trywish: 對方賠償1萬元貝殼幣,當然怎舉證就看律師功力,至少會說
trywish: 貝殼幣是必需品的,就別談這些了。
RaiGend0519: 所以...只要家裡有19歲以下小孩都能當成大人玩抽抽71F 01/10 19:51
RaiGend0519: 手遊的霸王條款保金符XD
siyaoran: 那就更好鎖帳了啦 遊戲條款都有說不能轉移了73F 01/10 19:52
sorrycar: 基本上買點卡 沒儲沒花都好談阿 這新聞又不是多少見74F 01/10 19:52
siyaoran: 本來遊戲公司就有鎖帳這種霸王處理了75F 01/10 19:52
siyaoran: 遊戲公司有說可以代儲代買嗎?
wen17: 老兄  抽抽樂完退款帳號就毀掉了  沒這麼多人這麼無聊好嗎77F 01/10 19:56
你大概不知道盒玩跟一番賞,地下街去了解一下

wen17: 當然你可以爭要是很多人這麼搞 遊戲公司會很慘78F 01/10 19:56
wen17: 現狀就是沒這麼多人這麼無聊去搞。
siyaoran: 要是很多人這麼搞就跟秒買秒退的抵制差不多了80F 01/10 19:57
goldman0204: 實體賣出可以對法代理人處理~虛擬你可以對帳號處理阿81F 01/10 19:57
wen17: 聲勢好大的秒買秒退也沒玩垮林鳳營82F 01/10 19:58
※ 編輯: shamanlin (36.231.66.64 臺灣), 01/10/2021 20:00:26
wen17: 遑論秒買秒退你去costo就好 部用上法院83F 01/10 19:58
sorrycar: 詐騙太多遊戲公司早有完整機制了拉 被騙買點卡 未使用前84F 01/10 19:59
sorrycar: 通報鎖卡密再談後續 這case都儲光花光爽完了 真的衰小
octopus4406: 所以    前幾天那個30萬的是不是該吉下去就解決了86F 01/10 20:01
siyaoran: 30萬那個是西台灣的遊戲 告贏遊戲公司 也要看對方心情87F 01/10 20:02
LIONDOGs: 滿18去吃魚喝茶,%完才說父母不同意要退錢88F 01/10 20:02
sorrycar: 30萬 我看剛看內文 也是使用完畢 爽過了好嗎89F 01/10 20:03
OEC100: 遊戲公司不能退錢就笑話,你財報是用遊戲幣算的嗎90F 01/10 20:05
www8787: 這麼怕就不要做未成年生意不就好== 要賺就要承擔風險辣91F 01/10 20:06
LastAttack: 遊戲公司當然是虧的一方,但這是它理當承擔的虧損風險92F 01/10 20:06
LastAttack: 啊,跟實體店家一樣面臨這種風險
d92100: 超商在這塊才是最無辜的~之前還有新聞是家長為了退點數到94F 01/10 20:06
d92100: 超商飆罵店員~可是店員能做的也只是詢問點卡用途小心不要
d92100: 是詐騙~還要在第一線坦怪獸家長
siyaoran: 實體面臨風險更大一點 虛擬幣真的算好處理 不會處理就97F 01/10 20:07
siyaoran: 不要賣東西了
y1896547: 超商店員才是無辜的吧 超商就穩穩賺啊?99F 01/10 20:07
roger2623900: 所以G社新加坡的就要的回來 西台灣的就要不回來?100F 01/10 20:08
sorrycar: 點卡好談 遊戲幣可以談 一堆都是儲完且花光的才在哭101F 01/10 20:08
siyaoran: 超商通常都沒責任除了店員無辜被罵 該賺的抽成還是有賺102F 01/10 20:08
roger2623900: 還是單純是G社法務太廢?103F 01/10 20:09
sorrycar: 爽完剩1鑽的還在談個毛 又不是裡面完整1萬鑽啥的104F 01/10 20:09
OEC100: 用完你直接補個負數上去不就好了105F 01/10 20:10
u9989014: 以後叫未成年去抽一番賞不就爽賺106F 01/10 20:10
siyaoran: 我是覺得變成負數也算一種處理 基本上要花賺的內容幾乎107F 01/10 20:10
siyaoran: 要花鑽的內容幾乎就不能玩了
wen17: 辯方爭論的是鑽石的價值是抽的當下的爽感 這無法追回。109F 01/10 20:11
OEC100: 商已經買的東西也能收回或直接封帳號,哪有什麼難處理的110F 01/10 20:11
sorrycar: 就算變遊戲幣還是可以溝通談退 結果case都已使用完 笑死111F 01/10 20:11
wen17: 雖然我覺的網路電子資料這種邊際成本趨近於零的112F 01/10 20:11
siyaoran: 抽得爽感也是回收他抽到的東西比實體容易多了113F 01/10 20:12
wen17: 退費沒有什麼疑問。114F 01/10 20:12
a23962787: 他做這件事無效要退錢,但是食物被吃了或是一番賞被拆115F 01/10 20:12
a23962787: 了,店家可以要求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吧
siyaoran: 還是遊戲公司沒紀錄玩家抽到甚麼東西?117F 01/10 20:12
wen17: 食物還有一番賞  實體商品有邊際成本啊。118F 01/10 20:13
siyaoran: 拿去加武器就扣+值 交易直接回朔 道具收回119F 01/10 20:13
wen17: 電磁資料  請廠商去讓法官理解為什麼無法回復原狀。120F 01/10 20:13
wen17: 啊帳號的電磁資料都在廠商手上  為啥不能回復原狀?
a23962787: 除非你遊戲公司舉證這次消費被取消他過程中花了多少客122F 01/10 20:14
a23962787: 服人員或是的成本之類的,但是這種想也知道是很少
d92100: 倒扣成負數的處理對於這種案例的實質效用不高吧?124F 01/10 20:14
wen17: 當然你可能可以證明你回復原狀要多餘支出  要求賠償吧125F 01/10 20:14
siyaoran: 很吃鑽的扣到負就廢了阿 他拿到的東西也回朔就好126F 01/10 20:15
wen17: 不過遊戲公司可能沒這麼無聊  打官司只是要讓人知道127F 01/10 20:15
wen17: 你要替你家小孩退費可以  你要付出上法院的成本
wen17: 多數家長看到這樣可能就乾脆算了
siyaoran: 玩家花鑽爽完的東西是在你手上的電磁紀錄 幾乎任你宰割130F 01/10 20:18
OEC100: 又不是實體都東西,拆開可能價值打7折131F 01/10 20:20
再說一次,這條霸王條款適用於一切交易,而不是針對遊戲公司
※ 編輯: shamanlin (36.231.66.64 臺灣), 01/10/2021 20:22:49
a23962787: 而且這樣定本來就是因為小孩的判斷能力還不成熟,哪叫132F 01/10 20:22
a23962787: 什麼霸王條款,小孩如果如果隨便跟別人約定要送錢呢,
a23962787: 如果他的消費無效造成了店家的損失,那店家理所當然可
a23962787: 以要求損害賠償
sadlatte: 就算規定要查驗也不一定會驗 我以前幫大人買菸酒也沒被136F 01/10 20:25
sadlatte: 驗過
a23962787: 菸酒是另外的問題啦,那應該真的是店員的責任138F 01/10 20:26
OEC100: 我遊戲帳號被盜橘子還是G社也沒賠償我過阿139F 01/10 20:26
OEC100: 如果不是員工監守自盜還是程式預裝木馬的新聞還真的以為
OEC100: 是我電腦使用不當
ass499: 不過這案例都花到只剩0.26元,家長才跑出來說我們沒有同意142F 01/10 20:29
ass499: 也是有點怪怪的;也不能說是交易內容是電磁紀錄就ok
a23962787: 就是看這個交易取消會造成店家多少損失,如果這個小孩144F 01/10 20:32
a23962787: 買了一萬的比特幣然後全部銷毀,那如果無效的話店家自
a23962787: 然有資格要求賠償那個數量的比特幣,如果今天是遊戲公
a23962787: 司的話你可以舉證這筆交易被取消你會損失多少R
wen17: 交易無效不代表小孩(家長)不需要付出恢復原狀的成本148F 01/1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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