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作者 skytowerlll (Try)標題 Re: [求助] 婆婆用先生名字貸款時間 Thu Nov 23 16:08:21 2023
※ 引述《tiano (tiano)》之銘言:
: 我的推文太長,回成一篇。
: 根據原po推文補充,我讀到的是:
: 婆婆很厲害。她出了40萬,利用小夫妻結婚的名義,跟已經離緣的姻親(兒子的阿公)要了100萬,跟親家糊弄等比例頭款40萬,然後要小夫妻付貸款,買了間房子,實際上是給自己住,還要求貸款裝潢。
: 錢不夠用了,要用房子二胎。
: 媳婦不答應,退而求其次,要兒子用車子增貸給自己花……
: 建議:房子賣一賣,等比例返還出資額。婆婆去租小房,先生付固定孝親費。小夫妻財務列預算及記帳。
: 婆婆是不是有被強制執行,所以名下不能有財產,接案收現,用兒子當人頭?看來,婆婆也不擔心他兒子的信用被她弄壞。
: 妳沒弄清楚,就是跟著被拖進去錢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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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
以目前出現的借款額度,即便搞到賣房賣車也不至於動到媳婦的錢
配偶要賣房賣車拿錢借給家裡這種事情很考驗對於資金各自運用的容忍度
原原PO的事情 簡化說起來就是
婆婆因為婆婆娘家人需要錢 而要跟兒子調錢。
兒子沒現金需要拿車去增貸才有錢借
媳婦因為擔心婆婆還不出而不願意借
作為兒子的原PO丈夫 能夠理解媽媽的需求,也相信媽媽(婆婆)會還錢
不管他爸媽離婚還怎樣, 對媽媽就是有感情和信任
然而媳婦卻不願意讓先生幫這個忙 (但明明貸款人、抵押品、還款人都不是她)
所以覺得自己這樣是不是惡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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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就因為要證明 不借是合理的,不是惡媳婦!
因而衍伸出許多論點, 甚至"疑似"原PO帶風向的部分
也將一年前買房的事情翻出來
然而,當初買房時根本沒有現在婆婆娘家需要錢的事
在當時就是 男方(包含先生、先生阿公、婆婆) 與原PO (包含原PO娘家)
由男女雙方頭期比 14:4 合資買房, 婆婆要住免錢的情況下買房。
合資買房一方頭期多出快3倍 或是按MaxA板有所算一次性拿出26%
要求登記實屬合理。
貸款人由於房貸是屬於抵押貸款的性質,風險很低 甚至低於出26%頭期的人。
執著貸款人要是先生, 等於是男方出了26% 還要做貸款人 並且婚後買房。
這樣也是偏頗不是?
至於因為頭期出資比14:4 而要求不收租, 對於出4的人合不合理?
講好就合理, 覺得不划算就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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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幫忙用實際金額算利弊得失的話
為方便計算同樣用540萬當作房屋總價 (實際會低於540萬,因為貸款一部分是利息)
租金年投報率以3%來算, 等於年租金16.2萬
男方多出的一百萬同樣要算利息,僅以3%計 = 3萬
13.2萬 再以頭期出資比14:4來算, 女方該分到的是2.93萬 姑且算3萬。
若以要不是夫妻合資,誰要借你信貸100萬的心態,抓利率15%
(16.2-15)萬 x 4 /18 女方每年分得租金剩下3千元
3千就完事還不給?
另外真要精算的話
如果夫妻自住,
因為頭期出資比14:4 , 女方是不是還要給男方房租???
原原PO自己都說是自己當時買房沒想清楚了,
這句話解釋起來就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回頭去算該是三萬還三千, 吵架而已
原原PO自己回推文都說沒要計較租金,
看起來就是拋個點出來看板友打打殺殺
(講直白點 暗示帶風向用的)
且這到底跟婆婆要和兒子借錢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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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婆婆一直要女方貸款
先講房屋增貸或二胎--
二胎通常是房產價值扣除剩餘貸款的部分來做
這房子房貸只繳了一年,頭期共繳了180萬。 姑且算男方繳了149萬,女方49萬。
在貸款額度低於149萬內, (要貸到149萬幾乎是不可能)
這狀況叫做合資買房的人,要把他出資的那份貸款出來
離叫女方貸款、動用到女方錢還很遙遠。
且已經被女方已離婚要脅拒絕了。
這部分女方拒絕我覺得還好
畢竟講好合資,我也不喜歡有人私自去把那份貸出來。
注意!! 從這角度看因買房合資而不能完全自主動用資金是男女雙方都受限的。
(噴女方買房想賣不能不賣先想想 男方想貸也不能貸阿!!
而男方目前卡了149萬,女方49萬 要說吃虧麻...)
再說汽車增貸--
那根本是男方名下的車, 且現有車貸就是婆婆在繳
對婆婆來說就是繳款期限拉長
貸款一直正常繳, 這叫做有信用
因為有信用所以增貸容易過。
但到了原PO那邊,為了要說明婆婆繳不出錢的風險
顧而提出
1. 不知道婆婆私下借貸狀況 只知道不只一筆在繳。 (不知道=無參考價值)
2. 婆婆"接案"收入7萬
3. 不工作直接斷炊 (預設立場, 我如果現在離職我也沒收工作收入阿)
其實就是暗示(說明)她擔心的點
講白了就是借錢都可能遇到的一個情況 : 怕對方不還錢而不想借 (不想先生借出)
尷尬的是先生欠婆婆40萬。
我的想法是這樣 :
"底限"是 不要債務牽連到對方,至少要保證有能力負擔近乎一半的家用
釐清對方貸出這一筆有沒有實質償還能力,及真繳不出時自己實際受影響範圍
講難聽點,最糟糕的情況如房子和車子都貸
只要額度未超過房子及車子的價值, 那麼極限就是賣車賣房
(本來就不是自己買的,合資拆夥要賣房很不爽,但那終究不是自己的錢)
有些人建議原PO賣房清算, 最差其實也就是這樣
如果賣房清算都是考量範圍,那麼等真的婆婆繳不出來而要賣房不也一樣?
其實原PO都有考慮賣房這件事了,就讓先生先貸款又如何
無論如何這離要原PO貸款來給婆家用 都還非常遙遠。
比較像不爽先生拿資源借回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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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35.235 (臺灣)
※ 作者: skytowerlll 2023-11-23 16:08:21
※ 文章代碼(AID): #1bNmXt3V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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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求助] 婆婆用先生名字貸款
11-23 16:08 skytowerlll
※ 編輯: skytowerlll (118.166.135.235 臺灣), 11/23/2023 16:14:16
推 QooQoo: 我覺得你計算的怪怪的,因為正常夫婦共同生活居住下,若老公貸款借錢給婆婆,風險下造成老公的錢都拿去還貸,他吃用任何自己的生活開銷,代表只能靠老婆金援了來養自己小家1F 11/23 16:22
那不是信貸, 而是有抵押品的借貸
現況是家用女方每月多出2~3千
而這裡指的風險最糟狀況則是用抵押品還債, 不存在繳貸款的狀況。
另外如真的為了繼續保住房子而需要女方金援
要思考的是女方多出的部分是可以用來主張房子出資比例 還是真的錢給男方或借?
但因為原PO說會爆掉,不可能負擔
所以這只是假想題了拉
→ nanalia: 爆掉你要幫他繳嗎?她們還要養孩子欸5F 11/23 16:41
爆掉不就是賣房, 正合妳意不是嗎?
現在賣房分一分,先生拿錢借婆婆
跟貸款最後爆掉,房子賣掉分一分
恩, 是會差那麼點利息
※ 編輯: skytowerlll (118.166.135.235 臺灣), 11/23/2023 16:45:57
→ nanalia: 到時候她婆婆肯賣嗎?沒錢就是沒錢 很恐怖的 會講這種話肯定沒經歷..
賣房子也不是一時一刻 每個月帳單要繳是真的
為自己小孩規避一下風險臭了嗎? 老公只想到婆婆要錢 沒看的身後妻子跟幼兒6F 11/23 16:46
推 mickey0223w: 推 你算的是正確的 原po文內就一直暗示婆婆有問題 但實際上沒問題 故意讓人有都是婆婆的問題11F 11/23 16:49
推 tiano: 我後來想想,賣房按出資比例返還本金,這點還有的拉鋸,在房板看過的主流(?)論點是要把貸款也算進去的。因為那是個人的信用。非常複雜。13F 11/23 16:50
→ skytowerlll: 我教妳,真想賣原PO不要繳房貸 自然就會有人賣房了不用一直拿賣不掉/不能賣/沒有記名等等出來講
現在這房子是抵押給銀行的
說真的 原PO兩手一攤, 房子銀行拿去法拍優先清償貸款, 在貸款這部分的風險真的不高阿16F 11/23 16:52
→ nanalia: 換我就這樣做啊 但是也差不多要離婚21F 11/23 16:56
→ skytowerlll: 阿妳就知道可以這樣做,一直講些五四三幹嘛?
拿離婚當籌碼的一直是太太不是嗎? 要貸就離!22F 11/23 16:56
→ nanalia: 因為不可能這樣做啊24F 11/23 16:57
→ nanalia: 我們不是站在那點上的 講得都很容易 才剛結婚小孩還26F 11/23 16:58
→ skytowerlll: 所以嘛 只要確定她有這一步可以走, 要不要是她的事啊, 別講得毫無選擇一樣
講來講去不就回到原點, 不想要先生拿他錢借給婆婆就這樣而已29F 11/23 16:59
推 tiano: 法拍扣多少信用分數?原原po的人生就倒退一大步了。另一個解法是轉貸,拉長貸款期限,改成丈夫為貸款人,他現在有工作了33F 11/23 17:01
→ nanalia: 對男性借錢給自己媽媽都很容忍 自己老婆一直借錢給丈母娘怎麼看?36F 11/23 17:03
推 MaxA: 真的有問題去跟銀行凹寬限期1-2年,趁這段時間賣房,時間很充裕。38F 11/23 17:07
→ skytowerlll: 底限寫在那, 板上低標不是家用能出 不要去動對方其他財產的腦筋嗎?
額度沒跨到女方的出的錢, 要說是什麼事?40F 11/23 17:09
推 MaxA: 真的不覺得在那邊計較誰是貸款人、婚後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很傻眼嗎?計較成這樣,不如不要結…怎麼會提出現在轉貸到老公身上這種想法?要算那麼精,轉到老公身上原po要不要順便財產分別也簽ㄧ簽?有當作是他先生自己買房給媽媽住?不過這樣大概又有人要跳出來說「先生是媽寶」43F 11/23 17:12
推 abbaba: 無論婆婆能不能繳出貸款,老公跟婆婆-定會大力阻止賣屋。賣了房子婆婆要住那裡?但是原PO的立場也是沒有錯,當媽媽的人為了小孩一定會排除任何-丁點的財務風險。49F 11/23 17:12
→ skytowerlll: 合資買房很多細節的, 如果頭期男方出多,貸款人是男方而不是女方, 當面對女方想賴帳的時候怎麼辦?53F 11/23 17:12
推 tiano: 因為原原po寫得很隱晦,讀起來是車子是婆婆在開,車貸是婆婆繳,但名字掛兒子名下。顯然婆婆信用有問題,買房買車都不能掛自己的名字。55F 11/23 17:13
推 MaxA: 同意樓上,板上的主流不是沒有動到對方的錢,沒有影響家用就好?58F 11/23 17:13
推 tiano: 然後,婚前半年,男方還沒工作。結婚時沒有積蓄,只有背婆婆的債。60F 11/23 17:16
推 MaxA: 然後呢….這不都是婚前就知道的?除非原po被騙。62F 11/23 17:18
→ tiano: 這樣還不足以擔心婆婆這個錢坑?就算她是為自己的娘家人而東借西補,但小夫妻也要捲進去嗎?63F 11/23 17:18
→ skytowerlll: 其實我就當他們積蓄或現幾乎等於0,才會要用增貸的所以算他們財產也只用實際已繳納的部分
幫你簡化一下, 先生現在只有149萬資產 而且是房子65F 11/23 17:18
推 frank111: 是有些人連基本的財金常識都沒有,還有人說房子跟68F 11/23 17:19
→ frank111: 房貸是分開獨立的,鴨子聽雷70F 11/23 17:20
→ skytowerlll: 我還是那句, 底限是只要能出家用,沒有動到對方的錢, 也沒什麼好管對方其餘資金要如何運用的腦筋的反之,如果超過這個額度就萬萬不可71F 11/23 17:21
推 MaxA: 其實婆婆是不是錢坑根本沒證據,多數負面的消息都是原po「假設」的,我還是好奇買這間房子錢,婆婆住哪?74F 11/23 17:23
推 tiano: s大這樣講也對啦!所以不利條件,都是婚前已知事實,婚還是結了,孩子也生了。勸阻丈夫不借錢給婆婆,大概夫妻情分也沒剩多少了。77F 11/23 17:24
→ skytowerlll: 底限就是這樣, 可以說自己觀念與之不合,離婚是一回事。 但要說對方做錯什麼,那是沒道理的80F 11/23 17:26
→ nanalia: 只是一時忘記那是在台灣不是美國82F 11/23 17:26
→ tiano: m大:要用汽車融資借款的,就是挖東牆補西牆,而且挖到快倒那種。個人經驗是遇到這種親友,快逃!別借!83F 11/23 17:28
→ nanalia: 印象中也是這樣汽車融資不是那種高利貸86F 11/23 17:29
→ skytowerlll: 挖東牆補西牆是因為原PO說 不知道婆婆借貸情況吧?87F 11/23 17:29
→ tiano: 汽車融資大概10%利率吧~88F 11/23 17:30
→ nanalia: 房貸二胎也是 都不是正常人會借貸範圍89F 11/23 17:30
→ tiano: 是比民間高利貸算月息的,略好一點。91F 11/23 17:31
→ skytowerlll: 只要婆婆多一筆信貸就成立了, 其他還有沒有 "未知"92F 11/23 17:31
推 linkmusic: 即使條件很不利(利息很高)仍然要挖東牆補西牆的,不是已經沒什麼選擇了,就是慣性靠貸款解決眼下的問題,身邊也看過這種人但沒那麼幸運後來被家族斷絕關係94F 11/23 17:34
→ skytowerlll: 這樣坑不吭 我覺得資訊不足, 因為信貸貸出來做投資97F 11/23 17:34
→ skytowerlll: 對我來說算是可以接受。 有疑慮的是車貸。 但如果月收七萬, 貸到60萬, 還不到收入的10倍99F 11/2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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