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mlinjimmy (jimmy)標題 Re: [閒聊] 網購規定拆封過就不能退貨合理嗎-三時間 Thu Sep 21 23:25:03 2023
※ 引述《leo4603 (leo4603)》之銘言:
: 我網購的經驗:
: 我7/17在PCHOME下單ASUS的螢幕,7/19收到。
: https://i.imgur.com/0uV2Vfo.jpg
: PCHOME發票日期是7/17
: https://i.imgur.com/Ur9l3DO.jpg
: 收到螢幕後上ASUS網站登錄保固,我購買日期填7/19(因為我7/19收到)
: ASUS以購買日期與發票日期不符,登錄保固未通過。
: https://i.imgur.com/yaY8UOq.jpg
: 與ASUS客服溝通未果,我上網填了消費者保護會的線上申訴。
: 結果:
: https://i.imgur.com/Fz4Yhif.jpg
: 保固差兩天其實沒差,我就是不服氣,憑什麼我連東西都還沒看到就開始算保固,不是兩
: 天的問題。
: -------------------------
: 我的主張:7/17下單不代表已經購買,只代表我有意願買這項東西,7/19才是交易完成。
: 至於通路與廠商(PCHOME與ASUS)發票怎麼開,作業程序如何,與我無關。
: ASUS客服的說法,就是以發票日期為主。
: 先不用管我跟ASUS看法的差別,A覺得這樣,B覺得那樣,誰說了算?不用A說也不用B說,
: 讓第三方評斷,消費者保護會當第三方沒什麼問題。
: 所以不要聽網路上的,不管他身份是什麼,律師也好、網友也好,那都是他們個人的看法
: ,他們都不是執行單位,說破嘴都不算數。
: 另外我還要講一點,ASUS的規定只是ASUS自己寫的,不是法律,我也不是ASUS員工,我沒
: 有義務去遵守ASUS的規定,ASUS的規定能約束的就只有ASUS相關人員。
: 你都填了線上申訴系統,等結果吧,這才是正道,就是找處理單位依規定申請,不是誰誰
: 誰怎麼說,也不是什麼條文寫什麼,找處理單位依規定申請永遠都是正道。
不知道能否請民法專業的版友來解答?
產品保固 (主機板保固五年 顯卡保固五年) 這些
因為保固條款 法律沒有什麼硬性規定 等於說就是契約自由
所以 保固起算日 就是看雙方議定(但其實就是廠商在規定,消費者沒啥權利)
不論實體店面或網購,我想絕大多數廠商都是看發票日
但其實這有點積非成是了
先說實體店面:
基本情況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然後開當日的發票
#1Zbm0Bqr
可以參考這篇
這樣的話早上買的跟晚上買的都是同天 未滿一天就有爭議
所以照理來說應該是購買當天不能算 次日才能算
這也是民法的大原則 始日不計入
網購的問題就更多
民法 動產的物權移轉是要交付才算
不是什麼發票日期/訂購日期/出貨日期/付款日期等
按這篇算 送達就是7/19
交付後次日就是7/20起算 等於樓主還少拿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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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只是理論而已
實際上我也講了 因為沒有硬性規定
所以廠商愛怎麼設定就怎麼設定 甚至要設成出廠日期起算也可以
消費者也不能幹嘛 最多就是不買
但網購部分 所謂七天鑑賞期就有硬性規定了
而且是按民法原則 始日不能算 交付後次日起算
最後一天遇到假日可以順延這個民法規定也適用
因為消費者保護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最後個人看法
其實吵保固這一天兩天 我真的覺得並不是消費者在盧什麼的
實際上是廠商在凹消費者才對
結果因為大多數廠商都以購買日期起算 導致消費者有點被洗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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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mlinjimmy 2023-09-21 23: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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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網購規定拆封過就不能退貨合理嗎-三
09-21 23:25 lamlinjimmy
→ wpd: 以前東西只保一年兩年三年 現在有到四年五年然後繼續說廠商在凹消費者XDD
當然可以說四年五年是廠商競爭下自己願意提出的條款 阿回過頭發票日期也是廠商競爭下弄出來一個最好界定的方式啊
繼續盧就是條款越來越臭越長
開始增加要怎麼登陸網購取貨日期 要怎麼證明到時候又有人新主張 我拿到有7天猶豫期 這7天猶豫期未必會使用 應該要先過這7天才開始算保固 你484又要說廠商條款不多給這7天是不是聯合凹消費者
實體買的人又開始哀 為什麼網購可以主張凹7天猶豫期用於保固上(並非用在退貨上)
繼續盧啊 條款就加寫好幾頁 但即便寫了你也是會說寫的這些東西都是廠商凹消費者
即便像前面有人提到的 N年+1個月保固
依舊是要看發票日期啊 網購跟實體買的還是差2天(or物流天數) 要主張"為啥我比實體少天數"這問題依舊存在2F 36.231.174.8 台灣 09/21 23:39
→ panex0845: 按消保法規定 保證期間及起算方式都是廠商說了算 跟消費者無關 不接受不要買所以你說的情狀根本不存在21F 125.229.208.148 台灣 09/22 00:00
推 wpd: 這種東西就是廠商競爭下自然會出對應
如果有廠商提供了這2~?天物流天數的延長證明保固 業績突飛猛進 其他家自然盡量會跟進就像記憶體終保一樣 可不是什麼消費者喊道理喊出來的吧 是廠商競爭下端出來的24F 36.231.174.8 台灣 09/22 00:01
→ scarbywind: 電器買賣定型化契約 應妓載事項
不過日期就是隨人訂了
但沒有所謂保固條款都是自由契約29F 220.132.56.3 台灣 09/22 00:35
→ labbat: 你說的一堆理論,沒有任何背書就是空談啊消費者行使公民抵抗權也是另外一種理論
要讓民眾覺醒,除了騙一騙還有什麼具體措施呢32F 180.177.2.153 台灣 09/22 00:51
推 ejrq5785: ...廠商說了算? 消保法11條跟12條表示?這篇的原PO的觀念已經比很多人好了36F 111.242.203.143 台灣 09/22 01:10
推 chysh: 廠商保固條款又不是寫交付當下就保,而是寫依發票日期...38F 106.1.117.179 台灣 09/22 01:37
→ Ohmy: 保固是廠商依自身條款提供的 本來就與民法/消保法無關 只能說廠商保固條款傾向有利於廠商而非消費者40F 114.45.64.125 台灣 09/22 03:01
推 wpd: 保到年為單位了 我覺得物流天數不算有利於
廠商
如果是只保幾天的東西 比例上才有失公平
我們需要更聰明的解法去解決這些覺得1095天跟1097天 自認天數沒差但是感覺很差的人43F 36.231.174.8 台灣 09/22 03:11
推 peterisme17: 你開頭就說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了,當然就廠商訂規則啊,怎麼最後變成廠商凹消費者了?48F 61.222.87.153 台灣 09/22 08:49
→ ab566: 誰叫你不是米國人51F 39.14.1.97 台灣 09/22 09:39
推 djboy: 長知識,推52F 1.162.142.246 台灣 09/22 09:42
推 arm370x: 我覺得已台灣的消費生態,重點還是廠商有要出保,不然三星的保固保終身也沒用啊就是一張破貼紙而已
台灣的消費保護真的完全就是笑話 當然外國有些那種無條件可退的條款當然也有問題,但是台灣現在有很多產品顯見有重大缺陷的公司 也是輕鬆就推卸保固責任,真的是加重詐欺53F 223.140.72.75 台灣 09/22 10:10
推 ejrq5785: 那是台灣人自己不愛提告 任由廠商欺負自己的事情不自己起訴 妄想依賴國家
這些大廠商都有財產可以執行61F 42.75.158.251 台灣 09/22 10:59
推 ungm: 依法律來論訴,給推!有的人不知道是看不懂還是來幫廠商洗腦消費者64F 223.137.159.255 台灣 09/22 11:52
→ savagy: 論「述」啦,就這樣的程度難過整天覺得別人護航洗腦,嘻嘻
*難怪66F 36.230.0.163 台灣 09/22 12:33
推 s900527: 台灣就是賤民太多一堆賤民身資方腦69F 61.227.206.147 台灣 09/22 13:44
推 roc074: 樓上正解XD70F 42.72.192.171 台灣 09/2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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