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標題 [討論] 陳時奮太賽了吧
時間 Fri Sep 13 22:00:52 2024



今天新聞說高上訴誣告案了
陳也上訴
還提到檢察官也上訴

熊熊想到
高之前告陳妨害名譽
檢察官對陳不起訴時

照法律規定
如果檢察官認為高有誣告嫌疑
就應該主動簽分偵辦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但當時檢察官沒簽分偵辦
甚至陳也不向地檢署提告
是提自訴

不知道陳是不是覺得檢察官起訴誣告的可能性不高

不過檢察官沒簽分代表檢察官認為誣告犯罪嫌疑不明顯(不然就是檢察官落漆)

沒想到陳提自訴居然告贏了

陳是不是賽到的啊
太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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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0.156 (臺灣)
※ 作者: finhisky 2024-09-13 22:00:52
※ 文章代碼(AID): #1cv4MPvR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6236057.A.E5B.html
tim1112: 只是單純的正義必勝而已1F 150.116.43.151 台灣 09/13 22:03
amos30627: 我也覺得賽到的 高那傻逼操作才可能贏2F 111.185.173.135 台灣 09/13 22:04
Hohenzollern: 柯糞是不是看不懂法院判決書......3F 111.250.236.180 台灣 09/13 22:04
qazws931: 他也沒想到狗鼻安自己去滿足誣告條件吧4F 61.230.203.79 台灣 09/13 22:10
chaunen: 1+1=2太賽了吧! 哪有這摸剛剛好的?5F 114.40.49.101 台灣 09/13 22:13
finhisky: 檢察官都不覺得有誣告而沒有主動偵辦了  靠腰 這樣說起來,檢察官錯過面試高升的機會耶 XD6F 1.200.0.156 台灣 09/13 22:15
teke: 沒人挖洞高自己挖自己跳入9F 180.217.240.34 台灣 09/13 22:16
finhisky: 3樓看不懂什麼叫應為告發嗎  加油10F 1.200.0.156 台灣 09/13 22:16
twdvdr: 我怎麼記得是高自己撤銷的不是檢方不起訴11F 111.249.185.247 台灣 09/13 22:25
m82: 自我抄襲到底算不算抄襲其實沒有一致性的意見二審時如果拿未修改的論文爭自我抄襲非抄襲不要用修改過的讓自己意圖如此明顯,搞不好就勝訴了12F 114.32.166.232 台灣 09/13 22:25
twdvdr: 自我抄襲不算但她抄的是共同創作就不是
自我抄襲16F 111.249.185.247 台灣 09/13 22:27
finhisky: 謝謝11樓指導 原來撤銷後 不是檢方不起訴  法律大師  厲害18F 1.200.0.156 台灣 09/1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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