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標題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時間 Thu Aug 22 22:29:17 2024
※ 引述《ncage (凱哥)》之銘言:
: 下面一堆在那邊講AB版本的
: 目前看起來狀況大概是這樣
: 一開始翁質疑抄襲的版本是A
: 高遞交的版本是B
: A和B的版本 就差在誌謝加上資策會 以及補reference
: B = A + 誌謝資策會 & refrence
: 質疑高為什麼給B不給A 這的確可以討論
: 但A版要是有抄襲 那就是有抄襲
: 不會因為你補了誌謝以及reference 就沒抄襲的問題了
: 不然有這麼好康的事 我寫篇論文 整篇抄別人的 然後補個reference 就變成我原創的了?
: 不可能嘛
: 法官判決的邏輯就是
: 本來告毀謗的是A版本 你高給我的是B版本
: A版和B版有出入
: 代表你自己也知道有抄襲 不然你為什麼給B不給A
: 所以你當初是在誣告
: 我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做推論以及判決
: 但現在一堆40%在那邊A版B版吵的
: 都是講的好像兩版差異 就是在於有無抄襲的部分
: 給B版就是想掩蓋抄襲事實的意思
: 實際上就是差在誌謝以及refernce 這根本不影響A版有沒有抄襲的問題
: 但講這麼多想必40%聽不懂
: 只會跳針卡提諾法學院外加小草崩潰
AB版不是重點
重點是法官認為1.高虹安有抄襲 2.高虹安『主觀知道』自己是抄襲
尤其是第二點才是誣告罪會成罪的最大關鍵,也是AB版本立論之基礎
但這AB版本的邏輯更好笑了
陳時奮罵高虹安抄襲不是一天兩天,而是一年兩年
高虹安也多次澄清公開說明過,也展示過指導教授的信件
也在110年8月回頭去把她自己承認的瑕疵補正
然後陳時奮在110年9月、10月、111年7月持續拿舊版本的事情繼續開罵
高虹安才在111年8月提告加重誹謗
對高虹安這方來說,已經多次澄清,相關程序都已補正
結果對方還持續拿著過時資料繼續攻擊,我方拿最新版本資料出來證明對方攻擊無所本
提出毀謗之訴訟哪裡不對了,最後檢察官認定屬於言論自由不起訴這也就算了
結果法官竟然認為拿新資料是有誣告之故意!?!?!?
這什麼神邏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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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atdoghusky 2024-08-22 22: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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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29 fatdoghu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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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rikecbu: 神奇的是 只有對非党的政治人物 才有這種心證1F 39.12.24.89 台灣 08/22 22:31
推 crazydj: 民進黨從擋台大校長開始,就已經介入學術再來就是挺小智告台大論文審查3F 36.232.249.115 台灣 08/22 22:31
→ cisyong: 法官要當大法官也要藍白同意啊,白痴5F 101.9.134.202 台灣 08/22 22:33
→ ivorysoap …
→ ivorysoap: 政黑一直跳針 修改就是心虛就是假證據6F 27.52.36.58 台灣 08/22 22:33
推 ncage: 原來是這樣 沒想到有之前的歷史7F 114.136.254.146 台灣 08/22 22:34
推 gueswmi: 很簡單阿 拿林智堅被撤銷學位8F 125.224.139.125 台灣 08/22 22:35
→ gueswmi: 看看高案法官會認為林自知抄襲嗎10F 125.224.139.125 台灣 08/22 22:35
推 ji3345: 時間點是錯的 9月說高抄襲 高8月就改論文11F 27.51.16.120 台灣 08/22 22:36
→ cigaretteass: 這案子二審很高機率無罪 只是一審法官判得太悖離常理12F 49.216.194.182 台灣 08/22 22:37
噓 bbboy: 好了啦 高虹安最清純 很乖不會犯罪14F 61.230.221.231 台灣 08/22 22:37
噓 GDs: 好了啦 鄭文燦最勾追 很乖不會犯罪15F 180.217.27.182 台灣 08/2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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