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作者 phimosis687 (ㄐㄐ)
標題 [問題] iwin堅持把二次元納入法規後還有救嗎
時間 Sun Feb  4 23:59:15 2024


剛剛跟一個法律系的在吵這到底違不違憲

他講違憲審查會採寬鬆審查所以會尊重立法者

如果大法官信立法理由書那個鬼話的話手段跟目的就有合理關聯

然後二次元兒童色情創作也過不了釋字407、617中的性道德與社會風化

性道德的判斷標準都是看大法官的價值判斷

在這個釋憲文也超有問題的國家

如果衛福部硬把二次元納入是不是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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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1.158 (臺灣)
※ 作者: phimosis687 2024-02-04 23: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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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himosis687 (223.139.51.158 臺灣), 02/04/2024 23:59:31
dante110059: 誰玩到見光死的1F 02/05 00:00
class21535: 兒少法36 38一直都在2F 02/05 00:00
pigin852789: 沒有 一起享受好日子吧3F 02/05 00:01
TaiwanFight: 放心啦  創作者只要是*的人就沒問題了4F 02/05 00:01
fish7333: 好日子要來了5F 02/05 00:02
bobby4755: 以後從日本買漫畫模型都要走私了6F 02/05 00:03
[圖]
kjes924308: 哀,真的超級悲哀8F 02/05 00:04
kerkyky: 目前法院也是把二次元納入喔9F 02/05 00:04
baltimore: 別分哪邊的人了 事實上這議題是哪邊的人都不想理10F 02/05 00:05
moswu: 大法官不管哪個國家都是反應民意啦,不然提名時吵個屁11F 02/05 00:06
SuiseiTrain: 好日子還在後頭12F 02/05 00:06
headender: 硬來的話大概沒救 題外話是衛福部不是iWin13F 02/05 00:06
slowsoul1998: 創作者的話沒救 亂畫po上網就等著被查水錶 一般人就繼續上網看自己的 其實也不會怎樣 法律管不到國外 會怕就別買相關東西14F 02/05 00:07
VVinSaber: 不是早就一堆人喊沒救了嗎,你們又不上街表達w17F 02/05 00:08
hcym9: 早就納入法規了,2018年就有人因此被判刑18F 02/05 00:08
OrangePlusXD: 台灣正在往獨裁的道路上 帶著民主的面具 悲哀 太悲哀了19F 02/05 00:09
totomo168: 硬來沒救,分級制跟兒少法一直都在,沒抓你而已21F 02/05 00:11
headender: 倒不是獨裁 一般民意就這樣22F 02/05 00:11
sheo99: 上面那種風向仔,樂子人又來了23F 02/05 00:11
pauljet: 某群人就有事鍾無艷 無事夏迎春 最後夏迎春毒殺親夫還有臉怪鍾無艷 經過逾越限制級 下次還挺好日子 一邊是打不跑 一邊是搶不了 各安天命吧24F 02/05 00:12
s78513221: 沒救,現實沒人理27F 02/05 00:12
jerry00116: 二次元一直都在規範範圍內啊,不然你以為出版社為什麼要把裏漫封面的露點用其他方式遮掉?
只是之前因為沒必要,而且基本上大家也都守法,所以沒人在管而已28F 02/05 00:13
dalyadam: 現實連在野立委都沒幫發聲了   還在政府政府32F 02/05 00:13
jerry00116: 現在的問題是有人想硬把「沒必要」拉到「必要」這邊來加強管制,不是要不要入法能不能管的問題33F 02/05 00:13
dalyadam: 現實連在野立委都沒幫發聲了   還在政府政府35F 02/05 00:13
CactusFlower: 昨天才看到一個推文斬釘截鐵說台灣不是法治國家的今天就進化到台灣正往獨裁而去 幹超好笑w36F 02/05 00:13
jimmywu83: 他怎麼就這麼肯定會寬鬆審查?先不說採什麼審查基準啦,標準根本就模糊不清,明確性過得去嗎?38F 02/05 00:14
sheo99: 獨裁咧,人家攜帶著保守派民意的40F 02/05 00:14
zarg1043: 不覺得會採寬鬆 倘涉及言論自由等級高的藝術性言論的話應當採嚴格審查標準才是 你法律系朋友憲法怎麼學的41F 02/05 00:15
他說猥褻言論屬低價值言論,所以會採寬鬆,然後他不是我朋友是校板留言露系的
Xpwa563704ju: 現在有兩個說關注啊43F 02/05 00:15
baltimore: 真論民意 恐怕支持iwin的才是多數44F 02/05 00:15
delta0521: 就醫療從業人員視角來看,要衛福部自己放棄不可能(它45F 02/05 00:16
andy0481: 一直都有在管制 但是以前就適用年齡限制跟買賣限制46F 02/05 00:16
delta0521: 緩一時也可能在月底宣布隔天施行),只能靠更上頭跟民代施壓。47F 02/05 00:16
moswu: 獨裁咧,不然來公投啊,夠民主了吧49F 02/05 00:16
hcym9: 真心覺得二次元圈內很多人不關心圈外的議題,現在才知違法50F 02/05 00:16
andy0481: 最近在吵的是怎麼突然就能用主觀來定義兒色後BAN掉你51F 02/05 00:16
TaiwanFight: 本來就獨裁  公投決定再說不是獨裁啦52F 02/05 00:16
vicklin: 搞清楚這不是獨裁可能是多數民意喔53F 02/05 00:17
TaiwanFight: 公投如果太難  C洽可以自己辦一個   看誰是多數54F 02/05 00:17
VVinSaber: 確實不該提醒,應該支持iwin以後直接送檢調55F 02/05 00:17
pauljet: 馬上就驗證 政府的政策 找在野立委背鍋56F 02/05 00:17
a0931884572: 刑法235太久沒出來了 都被人忘掉了57F 02/05 00:17
VVinSaber: 連自己是少數跟多數都搞不清楚喊獨裁ww58F 02/05 00:17
baltimore: 你只在C恰辦有什麼意義== 這邊就是所謂的同溫層好嗎59F 02/05 00:17
andy0481: 公投的話題目怎寫就影響很大了 當然外面宣傳怎投又是另一個故事了60F 02/05 00:18
moswu: 西洽辦XDDD 怎麼不去奇摩跟FB辦62F 02/05 00:18
baltimore: 不管題目怎麼寫我都確定反iwin方會慘敗63F 02/05 00:18
a0931884572: 直接檢舉235 連win都不用win64F 02/05 00:18
tony20095: 釋憲有用,女的早就該當兵了65F 02/05 00:18
TaiwanFight: c洽明明就是現今社會的縮影  哪來的同溫層==66F 02/05 00:19
※ 編輯: phimosis687 (223.139.51.158 臺灣), 02/05/2024 00:20:50
baltimore: 連同婚這種先進國家主流價值支持東西都可以投輸了 更何況受眾更少的ACG67F 02/05 00:19
totomo168: 大概太年輕沒經過那段,以前什麼同人澀澀都不用封的,就突然在某場次就突然說不行,哪有跟你討論,就是通知你要封+上18禁,來不及封的,見本就當場要包起來不能看到澀澀,然後馬上預購還要證明你有看證件是賣成年人,69F 02/05 00:19
gemboy: 台灣法律早就有規定 C洽都討論N遍了還是一堆不相信73F 02/05 00:19
totomo168: 不能被未成年買到,第二場就開始包膜了,討論??是被通74F 02/05 00:19
hcym9: iWIN上次的年會,支持管制的法律教授就說了很現實的一點,將虛擬色情納入管制的法律一直都存在,不是新的東西76F 02/05 00:19
VVinSaber: 西恰辦投票來證明是多數XDDD,有啦 比某個協咖實況主在聊天室辦投票有誠意78F 02/05 00:19
headender: 就一堆陰謀論白癡講一堆不會發生的情景 不懂政府立法行政權力分立 不懂法律位階 隨便講一些屎 讓議題失焦80F 02/05 00:20
moswu: 現今社會縮影????!82F 02/05 00:20
baltimore: 樓上說的加警語還是看證件我都覺得很合理耶 有什麼不對嗎83F 02/05 00:20
sheo99: 有些人只想推文樂子而已85F 02/05 00:20
VVinSaber: 快笑死 這建議至少比一堆洗文的好笑86F 02/05 00:20
James2005: 你好像已經自問自答了XD87F 02/05 00:21
totomo168: 現在不知道,那時現場領本買本是要看證件的,可能久了又沒人抓就以為可以吧88F 02/05 00:21
a0931884572: 樓上講的是釋字617的影響90F 02/05 00:21
gemboy: 之前討論歐美兒童規範就有提到台灣早有規範只是不用91F 02/05 00:22
baltimore: 我是覺得既然都是18禁本了 買要看證件很合理啊92F 02/05 00:22
sdflskj: 好日子要來囉 樂見其成 鬼島活該 嘻嘻93F 02/05 00:23
totomo168: 如果標準可以談到退回這個有什麼不可以,以前就是這樣好嗎=__=94F 02/05 00:23
a0931884572: 都放水到只要適當安全隔離措施(包起來、加註警語)就放行了96F 02/05 00:23
gemboy: 台灣早就有法規了 只是C洽一邊酸歐美以為台灣不會燒起來98F 02/05 00:24
moswu: 實體書可以看證件,那網站論壇呢?99F 02/05 00:25
zarg1043: 憲法法庭就是這點麻煩 人民要先窮盡救濟手段才行 也就是先被抓 哈哈244F 02/05 01:19
ks007: 好日子要來246F 02/05 01:33
bettybuy: 不會,定義有得爭論,建議罵釋憲文前先去充實法律知識討論才有意義247F 02/05 01:46
nalthax: 「通知與聽證」這種基本人權,會有大法官因為疑有第四審疑慮就反對,你就可以知道台灣亂源是出在哪裡
跟宮崎勤事件之後的歧視差不多249F 02/05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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