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uwei (lauwei)
180.217.227.68 (台灣)
2025-01-04 15:15:11 推 llHAY: 有些地區黃網狀線,不是你不遵守,是真的很難遵守,前車說停就停,一個不小心就違規了,舉個類似例子,大家都知道遵守交通號誌及標線,但有些路口的號誌之多,字又小,還要遵守紅綠燈及地上的標線,加上若是夜晚或大雨及正在行駛中,要完全做到更是有他的難度,不小心沒做到還要被政府罰款, 18F 01-0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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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HAY (小披薩)
49.216.17.99 (台灣)
2024-12-17 08:17:11 → llHAY: 你我生長在不同世界,台北市士林區通河西街堤防外速限40這沒過低?環河快速道路往北速限50
重陽橋下三重集賢路目前因施工速限30請問若車況正常有幾個人會遵守。 2F 12-17 08:50
→ llHAY: 請問你就直接算1400萬?不需扣掉公家機關和公司行號領牌的 10F 12-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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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uyuan (今天左手陪我)
123.194.112.22 (台灣)
2024-12-14 19:13:33 推 llHAY: 行人闖紅燈被撞,不看肇責直接就被罰及吊照,這法罰的很有問題,不懂當初為何沒被排除,禮遇行人過了頭。 17F 12-14 20:58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111.71.102.113 (台灣)
2024-12-14 08:02:15 推 llHAY: 開稅降為0,國產車不降價我可以選擇買進口車啊,比起現在進口車價錢沒降,國產車車價還一直漲好多了,簡單說政府以保護國產車之名,有圖利自己及國產業者之嫌 15F 12-14 09:06
作者:
toon885 (小雲)
223.140.192.152 (台灣)
2024-12-14 01:08:58 推 llHAY: 以不降稅看到的是政府稅收飽飽,及以國產市佔率最大的和泰來說每股盈餘賺超過30元,但車子價格愈賣愈貴,人民被迫接受,所以目前政策看到就是政府和車廠賺到飽,民眾是最大輸 11F 12-14 07:55
作者:
Dontco (東摳)
163.116.222.116 (台灣)
2024-11-14 15:24:16 推 llHAY: 政府只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做修法,會變照車牌有一大部分是嚴重超速扣牌,提高嚴重超速罰則稅收大增的同時卻沒聽政府對台灣一堆道路不合理的速限做檢討。 12F 11-14 15:59
推 llHAY: 速限低和超速扣牌是有正向關係的,政府設了過低的速限,讓一些原本沒超速的人變成超速,以及讓原本只有超速的人罰到 17F 11-1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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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iopapa () [Yatomomin (山本)
1.163.236.89 (台灣)
2024-10-27 12:44:20 推 llHAY: 交通過失致死刑罰過輕應修法,並且此種行為不適用過失致死 8F 10-27 12:55
作者:
yanshe0212 (言射言射)
114.137.61.75 (台灣)
2024-04-24 17:31:54 推 llHAY: 左轉燈較佳,但這裡的道路標線應該在右轉彎處加入虛線,強制車輛右轉向左切出時需打左轉燈否則違規可檢舉
你可以在離右轉彎較遠時先打右轉燈,待快右轉向左切出時再打左轉燈 3F 04-24 18:55
作者:
KamilKoc (雨不停心不定)
36.231.101.118 (台灣)
2024-04-06 14:56:54 推 llHAY: 1是正確的做法,直接迴轉即可,若選2則道路標線是直走你卻 21F 04-06 15:07
→ llHAY: 左轉,與道路標線不符,雖無違規但較不建議 23F 04-06 15:07
作者:
damien12343 (damien)
36.224.93.151 (台灣)
2024-01-09 08:07:48 推 llHAY: 同意職業駕駛適用,但這種事不是只有職業駕駛會做,一般駕駛也可能會,不應等到一般駕駛出事後才討論一般駕駛也應適用故應全體駕駛適用才對。 18F 01-09 08:52
作者:
zeldon (藍色眼睛)
223.139.47.22 (台灣)
2023-12-03 11:44:10 推 llHAY: 其實汽機車在行駛很慢的情況足以應付大部分的情況,法規真的太死了,如果有的路口真的有必要到停車再開,政府應在在那個路口設立號誌燈,這樣更加安全。 2F 12-03 11:52
推 llHAY: 此也證明政府交通法規應隨時代進步修法,而不是一味古板要人民遵守。 9F 12-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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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125.227.140.245 (台灣)
2023-11-15 18:33:20 推 llHAY: 政府自己已經承認紅線劃太多,在標線修正期間,卻還要佔人民便宜,在這段時間計程車、郵局運務、快遞、貨運業因工作需要臨停交叉路口、公車站被檢舉仍要罰款,併排停車則要罰款加記點,感覺政府是包穩贏的,對人民相當嚴苛 8F 11-15 21:36
作者:
Aqqqa (Aqqqa)
163.25.94.212 (台灣)
2023-11-10 11:09:37 推 llHAY: 檢舉達人和科技執法貢獻相當之多的稅金收入,政府不可能割捨的,能限縮就很不錯了 53F 11-10 12:20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49.158.132.119 (台灣)
2023-11-09 23:53:40 推 llHAY: 交通法規本身就有許多問題待重新修法,政府就是不承認,還硬是要將完美的法規套進不可能完美的現實交通世界裡,交通部長應負最大責任 26F 11-10 07:24
作者:
dahlia7357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118.167.186.110 (台灣)
2023-11-04 09:58:36 推 llHAY: 過失致死需修法,罰則和判例都太輕了 24F 11-04 10:16
作者:
llHAY (小披薩)
180.217.244.59 (台灣)
2023-11-04 08:51:32 → llHAY: 還是可以罰哦例如多元計程車已有乘客個資當然可罰,還有行人聞紅燈都罰的到了,另外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要有強烈的約束力,罰款倒是其次 7F 11-04 09:17
作者:
trij (掌櫃)
49.216.101.107 (台灣)
2023-10-30 07:51:23 推 llHAY: 闖紅燈是司機行為,但指定上下車地點是乘客的行為,建議中央應將乘客改成實名制,其實多元計乘車已有乘客個資,若乘客指定上下車地點有違規應受交通法規 5F 10-30 16:16
作者:
qazwsd147 (LCC)
36.226.211.156 (台灣)
2023-09-30 00:25:09 推 llHAY: 無號誌燈斑馬線路口停等禮讓行人的問題點不少,交通部應先取消此項措施 92F 09-30 08:50
作者:
AMSTERDAM14 (AMSTERDAM14)
36.226.17.226 (台灣)
2023-09-28 08:02:06 推 llHAY: 違規檢舉需重新再檢討,目前違停紅線不能檢舉,請警察來,車上有人通常也只會驅趕,可見若違規情節影響小,可以勸告代替受罰,此案例應有符合違規情節影響小,應寄發勸告單告知改進即可。 90F 09-29 08:53
作者:
henry0322 (henry0322)
42.77.11.181 (台灣)
2023-09-26 14:48:11 推 llHAY: 警察亂開罰單也沒罰責,頂多和你說有問題可以申訴, 41F 09-26 15:30
→ llHAY: 花時間精力的是你,他有差嗎?剛仔細看了一下影片依法論法你申訴應該會成功,打到行政訴訟成功機率反而較高,但依道德和民眾安全而言黃燈亮那麼久了應該要停下來。 43F 09-26 15:31
作者:
ujmrfv (UUU)
223.136.106.137 (台灣)
2023-09-21 21:53:34 推 llHAY: 交通過失致死的定義要修正,例如速限60,開到100因而撞死人不應適用過失致死,不能因為你無撞死人的本意但因而撞死人就適用過失致死 29F 09-21 22:18
作者:
bmwg8 (G8)
180.217.242.226 (台灣)
2023-09-18 13:03:37 推 llHAY: 能夠讓人民那麼不了解,交通部出來解釋啦 60F 09-18 15:08
作者:
falling555 (Simple life)
114.45.3.248 (台灣)
2023-09-13 21:43:14 推 llHAY: 應該說台灣很多道路速限都設低了,例如高速公路匝道速限40,水源快速道路速限60,西濱快速道路施工路段 11F 09-13 21:56
→ llHAY: 限速15,交通部明知而不改,反而又把嚴重超速調低, 14F 09-13 21:57
→ llHAY: 哈哈國庫收入up 16F 09-13 21:57
作者:
mark081717 (svdsvd79)
223.141.58.69 (台灣)
2023-09-09 21:40:44 推 llHAY: 交通規則很多是民眾不常見且容易誤解的,政府宣導不足,還開放民眾檢舉,感覺政府只選擇做他有利的部分,民眾違規該罰,那政府沒把交通規則宣導好呢?可憐每年都有新的受害者 56F 09-10 00:02
推 llHAY: 大家對政府太仁慈了,但政府對人民卻很嚴苛 62F 09-10 00:12
作者:
aguas (小城夏天)
42.72.206.107 (台灣)
2023-09-09 22:52:30 推 llHAY: 民眾互相檢舉報復真的是爽到政府,不用出去抓,錢能一直進來,講到國道虛線要打方向燈這很明確沒有問題,但一般道路虛線要打方向燈有時就有問題了,例如一個大的十字路口有時有兩到三條虛線,到底那條虛線對應哪條路線,你開在其中有時還真的很難知道條虛線對應哪條路線,你開在其中有時還真的很難知道 21F 09-09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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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pGun2 (Top Gun 貳)
114.33.162.109 (台灣)
2023-09-07 21:55:13 推 llHAY: 撞人的駕駛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但駕駛預想不到對向車道的左後車門會開啟而鬆懈了。對向被撞的小朋友這邊有2點過失,1.是突然開啟了不應該在單 15F 09-07 22:53
推 llHAY: 撞人的駕駛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但駕駛預想不到對向車道的左後車門會開啟而鬆懈了。對向被撞 24F 09-0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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