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5378623 (黑雲)
140.112.218.81 (台灣)
2013-06-29 21:33:29 推 liebemond: 黑雲大,如果您再看一次原文,應該不難發現:1.原PO並沒有說郝柏村不能演講,事實上是他已經去演講、原PO還到場聆聽不是嗎? 2.我想原PO也應沒有講說不提供發問就是妨礙民主,這確實也是郝柏村的自由,而原PO當然也有舉手的 102F 06-30 02:41
→ liebemond: 3.非常同意您的第三點:民主的本質就只是民主,它並不保 107F 06-30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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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123.192.72.211 (台灣)
2013-06-29 19:34:29 推 liebemond: 某CS,請不要任意解讀法律系老師的想法,據我看來有很多老師都不會反對學生為了表達自己的政治意見到現場抗議,包括你說的顏老師。我不是基法組的,但我已經研究所畢業沒有人說郝先生沒有資格演講,他借到場地並且舉辦演講是 346F 06-30 01:14
→ liebemond: 他的自由。但相對地,他在公開場合說話,就有碰到反對意 351F 06-3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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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molisher (發石車)
111.248.211.19 (台灣)
2013-06-29 20:23:48 → liebemond: yu大,並非說有不同意見就不行,而是他的立論站不住腳 57F 06-29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