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f0119 ( )
118.150.160.219 (台灣)
2017-12-23 21:04:59 → JackChena: 不使用框架 最後寫出來的code是沒有一個規範的 反而維護性會降低
框架顧名思義就是限制你在這個框框內做事 規範與自由本就是矛盾的 59F 12-24 15:32
→ JackChena: 多人協作最好還是用框架吧 65F 12-24 15:36
作者:
vanattenhove (van)
49.218.96.95 (台灣)
2017-12-01 22:57:35 → JackChena: 文組請把自己當產品經營吧 出書 寫部落格 youtuber,
不然你只能去幫人家算命了 82F 12-04 01:30
作者:
keke0421 (zrae)
1.169.172.125 (台灣)
2017-11-12 15:39:45 推 JackChena: 怎麼覺得很現實,卻又無奈 2F 11-12 15:53
作者:
alexenderpp (亞歷山大)
223.138.4.128 (台灣)
2017-10-07 12:13:39 噓 JackChena: 一堆死投資客
貪婪 房子是拿來住的 不是給你們炒的 41F 10-10 14:25
作者:
ggttoo44 (thai)
101.15.50.136 (台灣)
2017-05-06 18:13:18 → JackChena: 商業模式 再來是實作能力 不是就這麼簡單的道理而已 他的商業模式賺錢 你又做的出來 薪水才有空間 反之 沒商業模式你再強都沒用
舉例你說一個直播的client會多難 我一個下午套library就搞出來了 技術難度是在server上的大量streaming 但是 56F 05-0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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