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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21 16:19: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標題 Re: [新聞] 心寒!「張藥房」路邊設靈堂 遭開單告發
時間 Fri Sep 20 23:52:56 2013


※ 引述《ilace5566 (太陽餅)》之銘言:
: 其實我還比較心寒記者
: 真是唯恐天下不亂
: 標題跟內文寫說"遭有關單位開單告發"
: 有點避重就輕
: 勸導單也是單  罰單也是單
: 只寫單  讓一堆人都以為是罰錢的"罰單"
: 但其實是勸導單  http://i.imgur.com/d5pniLs.jpg?1
[圖]
 
: 我就不信標題多塞兩個字放不下
: 情況差很多耶

看到推文"申請路權"差點噴飯

不懂不要出來丟臉好嘛...





集會遊行法

第 8 條
I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II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
   者,以室外集會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8



平常不需要開勸導單 現在來開 真是好公正呢

還有人特別出來說明是媒體唯恐天下不亂

敢問你是住在台灣嗎? 有看過路邊靈堂被開勸導單?

雖然是霸占公用道路沒錯 但問題是當初立法就已經考量風俗民情

設立除外條款 請問是要申請甚麼路權?

有沒有自以為奉公守法依法行政 但根本不懂法律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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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4.16
diefishfish 
diefishfish: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1F 09/20 23:53
真的 我也這麼覺得 快去請立委修法

我想知道修法的區域立委下一屆會不會選上
ccl007:誰知道 請大家要理性中肯2F 09/20 23:54
※ 編輯: blackwoods      來自: 118.168.74.16        (09/20 23:56)
chen000:以下開放b8q出來噓文3F 09/20 23:54
pooznn:你沒看前幾篇有人被開過嗎?4F 09/20 23:54
umaga1:法條完全引用錯誤 臨時道路申請跟集會遊行有什麼關係5F 09/20 23:55
halusai:689遇到凱達夜市自動轉彎了 689的腦袋 科科6F 09/20 23:55
kokone:別打臉了...號稱理性的往往是最不懂理性的7F 09/20 23:55
gentlwind:不是吧...  路權跟集會遊行是兩回事.弄懂再來批好嗎8F 09/20 23:55
shy723:誰在跟你集遊法...搞清楚法條好嗎9F 09/20 23:55
喔 我搞不清楚 請問申請路權的法條依據是???
※ 編輯: blackwoods      來自: 118.168.74.16        (09/20 23:57)
Xhocer:到底哪邊說的是對的阿,我這法律笨蛋好頭痛喔10F 09/20 23:57
schirnir:集遊法說的是辦喪事不屬於須申請集會類別11F 09/20 23:57
hdjj:要是真的支持張家,請不要出來當豬一般的隊友扯後腿..12F 09/20 23:57
TaipeiLeo:又是個為反政府而反政府的極左派13F 09/20 23:57
Dalaia:雖然對原PO很失禮   但我想請問原PO家裡有辦過喪嗎?14F 09/20 23:57
MacOSX10:(偷笑15F 09/20 23:57
onered:這篇算這系列最弱的一篇16F 09/20 23:57
Dalaia:我奶奶過世前年辦過  是要到派出所申請路權的17F 09/20 23:58
umaga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42條去看一下巴 不發文打臉了18F 09/20 23:58
b6byc:有法條,給推.  所以到底要不要申請?19F 09/20 23:58
schirnir:但還是要申請道路使用權,不然是違反道交條例20F 09/20 23:58
luoqr:比起有沒違法,我比較想知道到底是哪個警察開的單?21F 09/20 23:58
umaga1:集遊法的規定適用臨時道路的話 現在交通早就大亂了22F 09/20 23:58
Dalaia:前面一堆人盲目地亂罵 我只有"這些人過得太幸福"的感慨23F 09/20 23:59
Dalaia:加上原PO這篇"看到推文申請路權差點噴飯" 希望你有把飯噴光
gsachong:勸你自D別丟臉了25F 09/21 00:01
zxxl:頗ㄏ26F 09/21 00:03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沒跟你說哪裡申請路權

集會遊行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

現在改申請許可制 但第八條第一項明確寫除外條款

我是沒辦過喪事沒錯 但你要說台灣警察是依法行事還是怕麻煩

做個紀錄好證明以免背責任 這請大家自行判斷
※ 編輯: blackwoods      來自: 118.168.74.16        (09/21 00:07)
maxdi:你要用道路,結果搬出集遊法,沒唸書也不是這樣的27F 09/21 00:06
是喔 那請問高見 該引用甚麼條文

快教教我好嘛 謝謝>_^

前面很多人說到申請路權的經驗

應該不少人知道申請的法條依據呢
ilace5566:引錯條文還出來吠28F 09/21 00:06
※ 編輯: blackwoods      來自: 118.168.74.16        (09/21 00:08)
fsuhcikt:我也噴飯了29F 09/21 00:08
maxdi:拜託回去唸書好嗎,推文內都跟你講法條了30F 09/21 00:09
aponla:噴飯???31F 09/21 00:12
aponla:不懂不要出來丟臉好嗎???????
shiva999:XD33F 09/21 00:15
Hachiko:看你還會找法條給你一個推啦34F 09/21 00:17
CoolboxXD:條文用錯承認又沒關係,留著會被笑吧?35F 09/21 00:28
Dalaia:各縣市都有「臨時使用道路搭棚治喪管理辦法」 請仔細搜尋36F 09/21 00:33
s2678132:超丟臉 笑死我37F 09/21 01:14
hhuunngg1:用密室協商就能夠完成修法了 快請黨鞭協商吧38F 09/21 01:16
icefeeling:大大你引用的條文讓我知道,原來廟會遊行佔路是合法的40F 09/21 02:28
vincentix:你的臉好腫......集會跟場地使用是不一樣的......41F 09/21 04:24
a318son:快刪文吧42F 09/21 06:26
ato0715:http://ppt.cc/yZfR  不用謝了43F 09/2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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