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5-11 18:21:55
看板 Military
作者 標題 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時間 Wed May 10 21:11:19 2023
※ 引述《shield739 (波莉)》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1. 權責相當性-
: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
: 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
: 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
: 然研擬中之陪審團成員(下稱陪審員)係由不特定多數版友中隨機抽選,做成判決或性質
: 類似判決之意見時無需檢附理由、無需與版主討論,做成判決或類似判決之意見後即卸下
: 其職責回歸普通版友身分,似無約束其行為之機制,恐淪於有權無責之職位而遭恣意使用
: ,造成有異議之判決數量不減反增。
: 2. 受判決人程序利益-
: 承上,因陪審員本質為隨機抽選,受判決人如有不服,申覆時陪審員是否亦需就其判決中
: 同意或不同意見進行答辯?判決後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亦無法保證陪審員上站次數、頻率
: 如同版主一般頻繁,如此,恐怕有造成受判決人在程序上反而相較於版主單獨判決,處於
: 一更為不利益之地位。
: 3. 訴訟成本-
: 更有甚者,如引入陪審制,水桶案件需先抽選陪審員,抽選後對該陪審員站內信通知,陪
: 審員若不同意參與則需重新抽選。陪審員如同意,應也須花費額外時間審閱版規及檢舉事
: 證(不能合理期待所有版友對版規皆熟稔)。
: 如此一來,自檢舉案件成立到做出判決,所需花費之時間恐遠大於版主單獨判決,本版檢
: 舉案件有一定數量,如此衍生之作業成本,以及給版主、乃至組務造成之行政上負擔,值
: 得三思。
: 退萬步言,縱使上述制度能順利運行,陪審員人選之遴選,如單單以發文次數為標準,是
: 否容易造成洗文帳號容易中選之不平等;如採平等抽選,是否會有抽選中之版友時常不在
: 站上而造成實務上作業困難之疑慮?此等問題亦需納入考量。
: 其餘仍有其他版友提出之諸多關於平等性、公正性之疑慮,於此恕不一一贅述。
: 故此,個人以一位活躍版友之身分,建議不推行陪審制,還望 組務明察。
以當事人的身分回答一些問題好了,就請各位參考就好
我們先假設確定要使用陪審團制度,那麼會發生什麼事情
1. 陪審團要如何篩選 要怎麼篩選 由誰篩選?
2.陪審團可以參與的層級是什麼,若與板主群的意見不一致
是否有權影響判決,或是僅能當做判決參考?
3.假設能實際影響判決
陪審團若是認為需要對某特定板友施行某懲處
但板主群評估後認為不能因特定立場或意識形態不同而懲處
那麼應該以何者的立場為基準
4.現行板規比較會需要用到陪審團的地方
應該只有板規2-3,也就是針對模糊地帶的特殊判決
這一條板規根據內容 是需要由多位板主進行共同評估的
也就是說 個人認為原則上陪審團這一個制度
可以由設立共三位板主來取代
當初規畫是把這個當做一個解決的機制
當共同審議後 其中兩位板主若是懲處意見不一致的話
可以由第三位來進行評估
避免讓其中一位板主獨攬權利
理論上此舉應該能避免絕大多數的紛爭
且板主身分為公開且經過篩選
若遭其中一位板主懲處後仍可以找其他兩位進行申訴溝通
-
先在此肯定板務群對於本板申訴案件所付出的努力
個人認為目前關於懲處和申訴方面的問題
比較麻煩的是部分違規事項非常明確的板友
會藉由不停的向板務群申訴的方式來達到解除懲處
個人認為板務在處理申訴案方面可以適度的進行調整
針對申訴人提供一些不具有效力的證據
或是犯意明確的案件進行駁回
縱觀過往懲處事實
原則上95%以上的懲處案件事實都相當明確
被懲處後甚至還有板規五或站內信可以進行自我救濟
即使不明確,面對一些比較模糊地帶的懲處
絕大多數都會使用板規2-3先行進行告誡
至於需要用到陪審團這個制度的機會
個人覺得應該不高,且容易引起更多爭議
以上 一些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97.169 (臺灣)
※ 作者: mmmimi11tw 2023-05-10 21:11:19
※ 文章代碼(AID): #1aMvVw_6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83724282.A.FC6.html
※ 同主題文章:
05-10 12:00 ■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 05-10 21:11 ■ 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05-10 23:01 ■ 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推 : 真要搞陪審團喔 一個水桶要多久才能捅下去 在那之前1F 05/10 21:13
→ : 他還能亂多久==
→ : 他還能亂多久==
→ : 我個人是不建議設立那種東西的3F 05/10 21:14
推 : 版主制度從一般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並沒啥大問題4F 05/10 21:17
→ : 實在看不出來有需要特別改動之處
→ : 實在看不出來有需要特別改動之處
推 : 犯規就是版規處置 有什麼好陪審的 也有救濟申訴可用6F 05/10 21:20
→ : 更別提那些亂版被桶然後跑去申訴的帳號7F 05/10 21:20
→ : 真的怕犯規 先看過版規在說話好嗎8F 05/10 21:20
→ : 應該也不會因為被陪審團判了就不會跑去申訴9F 05/10 21:20
→ : 最終板務後台的工作量也不會因此減低
→ : 最多就像一樓說的,變成讓判決時間拖延更久而已
→ : 最終板務後台的工作量也不會因此減低
→ : 最多就像一樓說的,變成讓判決時間拖延更久而已
推 : 推12F 05/10 21:23
推 : 犯規就是犯規 沒什麼好陪審13F 05/10 21:35
推 : 因某些立場的板友在此板無法有效的洗文所以才會有此14F 05/10 21:37
推 : 任何制度都不會改變申訴問題,若板主的處置公正且15F 05/10 21:37
→ : 合理自然沒有問題。若否,則應由小組長來調整,而
→ : 非引入莫名其妙的陪審團制度。板主心證問題可由複
→ : 數板主合議來最小化個人立場問題
→ : 合理自然沒有問題。若否,則應由小組長來調整,而
→ : 非引入莫名其妙的陪審團制度。板主心證問題可由複
→ : 數板主合議來最小化個人立場問題
→ : 提議??19F 05/10 21:37
推 : 所以我說本來整件事組務大大立意良善,但能否請組20F 05/10 21:38
→ : 務大大們檢討現行作法,減輕版主受上述反覆申訴騷
→ : 擾之負擔,而不是為了解決問題引入定義未明確的”
→ : 類”陪審團制度,從而衍生更多未知數讓原本有意亂
→ : 版的id 有更多操弄/騷擾空間,m版主所提三位版主審
→ : 議制可以在不大幅更動制度下解決版規模糊地帶判決
→ : 問題,我是贊成的,總之能選出新版主才是當務之急
→ : 務大大們檢討現行作法,減輕版主受上述反覆申訴騷
→ : 擾之負擔,而不是為了解決問題引入定義未明確的”
→ : 類”陪審團制度,從而衍生更多未知數讓原本有意亂
→ : 版的id 有更多操弄/騷擾空間,m版主所提三位版主審
→ : 議制可以在不大幅更動制度下解決版規模糊地帶判決
→ : 問題,我是贊成的,總之能選出新版主才是當務之急
→ : 從組務版那邊就看到有某些立場極端鮮明的人可能就27F 05/10 21:40
→ : 不斷透過申訴手段甚至其他判決之類扯進去不斷試圖
→ : 要求改變判決或是透過這方法對付版務就是,就算今
→ : 天搞個陪審團我不覺的這類人會因此吞下去啦,鐵定
→ : 不斷申訴然後達到符合申訴者判決而已
→ : 不斷透過申訴手段甚至其他判決之類扯進去不斷試圖
→ : 要求改變判決或是透過這方法對付版務就是,就算今
→ : 天搞個陪審團我不覺的這類人會因此吞下去啦,鐵定
→ : 不斷申訴然後達到符合申訴者判決而已
推 : 多這個東西只會變想玩弄制度的人利用而已32F 05/10 21:42
→ : 申訴制度也要調整。現實上訴還有律師費,網路0成本33F 05/10 21:49
→ : 版主成天應付小組長那邊的申辯就飽了。
→ : 版主成天應付小組長那邊的申辯就飽了。
→ : 所以不要期待陪審團能改善什麼,不會吞的還是不會35F 05/10 21:54
→ : 吞,一樣繼續申訴到被組務駁回為止。
→ : 吞,一樣繼續申訴到被組務駁回為止。
推 : 其實陪審團不是不可以,但要弄就弄整套的,誰是起37F 05/10 21:58
→ : 訴人(版務管理者)?誰是法官(版主)?陪審團是
→ : 不參與提問跟發問獨立團體,所以陪審團之中也必須
→ : 選出一個主席,來進行陪審團的討論推定是否罪行(
→ : 水桶)成立,小小一個專版而以,需要用到那麼複雜
→ : ?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這個系列討論的其實比較想
→ : 像「參審制」而不是「陪審制」,但參審制的參審員
→ : 的法律專業要足夠(有門檻),這個就可以簡化,由
→ : 版主當起訴人,另選三個參審員(可公開甄選)去判
→ : 定水桶與否,而這三名參審員是不必參與平日的版務
→ : 的管理!
→ : 訴人(版務管理者)?誰是法官(版主)?陪審團是
→ : 不參與提問跟發問獨立團體,所以陪審團之中也必須
→ : 選出一個主席,來進行陪審團的討論推定是否罪行(
→ : 水桶)成立,小小一個專版而以,需要用到那麼複雜
→ : ?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這個系列討論的其實比較想
→ : 像「參審制」而不是「陪審制」,但參審制的參審員
→ : 的法律專業要足夠(有門檻),這個就可以簡化,由
→ : 版主當起訴人,另選三個參審員(可公開甄選)去判
→ : 定水桶與否,而這三名參審員是不必參與平日的版務
→ : 的管理!
推 : 推,板主辛苦了48F 05/10 22:00
推 : 能空出一定時間的人趕快出來選板主還比較快49F 05/10 22:03
推 : 判決原本就是版主權責吧。但如果要用陪審團,個人50F 05/10 22:07
→ : 是認為亦可直接由版主提出(如作為參選政見之一,
→ : 先洽版友同意,視需要可多提備取,不過多位板主如
→ : 何協調人選就要再議,我暫時還沒想到。可考慮限時
→ : 覆議同意反對或棄權,逾時亦視同棄權,若棄權比例
→ : 過高可考慮與備取替換等)。不過主要問題還是在多
→ : 數決就難以避免時效性降低的問題,而在鬧板人眾多
→ : ,且站方管控鬧板人數亦有困難下,時效性的影響就
→ : 不容忽視。故個人較建議維持由板主處理就好。
→ : 是認為亦可直接由版主提出(如作為參選政見之一,
→ : 先洽版友同意,視需要可多提備取,不過多位板主如
→ : 何協調人選就要再議,我暫時還沒想到。可考慮限時
→ : 覆議同意反對或棄權,逾時亦視同棄權,若棄權比例
→ : 過高可考慮與備取替換等)。不過主要問題還是在多
→ : 數決就難以避免時效性降低的問題,而在鬧板人眾多
→ : ,且站方管控鬧板人數亦有困難下,時效性的影響就
→ : 不容忽視。故個人較建議維持由板主處理就好。
推 : 搞到要勞師動眾陪審團的案子 刑期至少20年59F 05/10 23:23
推 : 管版搞什麼陪審團,嫌處理太快了?60F 05/10 23:31
→ : 想要複數人審閱就多找幾個版主共同判決不就好了
→ : 舉個最簡單的問題,很多版的版主要共同判案都找不到
→ : 版主出席了,請假的請假沒上線的沒上線,搞個陪審團
→ : 那陪審員出席人數不夠請問檢舉案要花多久才搞定一個
→ : 想要複數人審閱就多找幾個版主共同判決不就好了
→ : 舉個最簡單的問題,很多版的版主要共同判案都找不到
→ : 版主出席了,請假的請假沒上線的沒上線,搞個陪審團
→ : 那陪審員出席人數不夠請問檢舉案要花多久才搞定一個
推 : 有目的性的 養多個帳號 混進陪審團也不難 XD65F 05/10 23:35
推 : 如果真要陪審,例如板規 2-6 應列入不適用陪審66F 05/10 23:55
推 : 現實法院中都有很多人真的是混進陪審團裡面亂或是帶67F 05/11 01:10
→ : 風向的,所以陪審團遴選本身就已經是個很複雜的工作
→ : 了
→ : 風向的,所以陪審團遴選本身就已經是個很複雜的工作
→ : 了
推 : 這一年板主真的辛苦了!70F 05/11 03:07
推 : 我也不贊成在板上成立陪審制度71F 05/11 08:16
推 : 個人覺得就是有心人士想方設法要攻陷這個地方做的事72F 05/11 09:05
推 : 同意樓上,望向八卦..73F 05/11 09:29
→ : 陪審制如果有認真去研究就不會提出來了,到最後又74F 05/11 11:51
→ : 是弄得四不像尾大不掉
→ : 是弄得四不像尾大不掉
推 : 認知作戰仔什麼不多帳號最多,容易劣幣驅逐良幣76F 05/11 13:22
→ : 拖時間讓議題發酵就達成目的了,犧牲幾個帳號沒差
→ : 實務上讓多位版主共同判決,絕對比網路陪審制有效率
→ : 拖時間讓議題發酵就達成目的了,犧牲幾個帳號沒差
→ : 實務上讓多位版主共同判決,絕對比網路陪審制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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