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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11-28 10:13: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ueMelody (☆深藍色旋律★)
標題 Re: [新聞] 魏應充無罪的原因是…檢方無法舉證是劣油
時間 Fri Nov 27 19:36:59 2015


頂一下,建議大家一定要看billy3321大轉貼的那篇文章。

這次的判決,真的不能說是恐龍法官的錯。
我們的司法體系到底有沒有恐龍法官?
絕對有,但遠不及檢調系統的問題大。

司法體系分成最重要的兩部分,檢察跟審判。

我國採用單一偵查主體,也就是說,檢察官是國內唯一可以代表國家行使起訴權的人。
所有的調查單位,警察啦,調查局啦,制度上都是檢察官的小弟而已。

檢察官負責抓人,起訴到法院,然後法官審判。

現代國家,三權分立,「行政、司法、立法」

BUT

關鍵就在這,法官是屬於法院,也就是司法院。
那你說,喔喔檢察官也是司法體系,那應該也是司法權吧?

錯錯錯,大錯特錯。

檢察權,是行政權喔!!!

法官隸屬於司法院。
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
也就是說,當我們用選票授權給KMT行政的權力。
我們同時也賦予「認定誰是國家的敵人」這樣的權力。

這個權力就是檢查權。

司法權是被動的,行政權是主動的。
所以法官根本不可能主動去偵查,只能就行政權給他什麼東西,他就怎麼判。

所以當我們的政府,面對輿論壓力的時候。

KMT不得不把頂新視為國家的敵人,但其實又跟魏應充很麻吉的時候怎麼辦?


簡單嘛~我就亂起訴一通,然後讓法官不得不判無罪就好啦~
反正一般人也不懂,只會以為司法系統又壞了,呵呵。


台灣目前的檢查權出現很大問題,每次有爭議案件,往往都是檢查官亂起訴。
然後我們就會抱怨

「司法系統死啦,法官都是恐龍法官。」

問題是檢察官根本就不是司法權管轄,今天再多的陽光法案都沒有用。
檢察權既然是行政權的一種,那解決辦法就應該依循解決行政擴張的方法。

也就是,認清檢察權的問題根本是行政權問題。
行政權的授與是高度政治性的行為。
要解決這種問題,只能靠政治手段。
用你手上的選票,還有民意代表,用政治的方式去解決行政權的問題。

才有可能解決檢查機關目前被搞爛的問題。

不然我們就只能被媒體帶風向,整天恐龍法官的叫,卻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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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6.182
※ 文章代碼(AID): #1MM41Uc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8624222.A.98C.html
skeric: 女子口屋1F 11/27 19:37
abcd5566: 檢察體系  行政權=國民黨2F 11/27 19:37
abcd5566: 法務部=馬英九小弟
sublimate: 腦補100%  劇情寫的不錯4F 11/27 19:38
Hitimothy: 檢座本來就被控制的 完全沒有獨立性5F 11/27 19:39
deepdish: 有告已經不錯了 還有那種不起訴的 根本送不到法院6F 11/27 19:39
LAM: 立法權才是真正問題所在  法律一堆洞都沒在修的7F 11/27 19:39
poppipe: 反正喝黑心油被判無罪還是有人會含淚投___8F 11/27 19:40
FIRZEN45: 某方面來說,檢察官權利甚至大於法官,直接不起訴丶引9F 11/27 19:40
FIRZEN45: 用錯誤法條等手段=>無罪
DASHOCK: 檢察一體  先篩功能 好用11F 11/27 19:40
plus203ft: 好的檢察官也是有,不過辦到不能辦的被抽案也不能怎樣12F 11/27 19:40
Hitimothy: 檢座本來就該獨立出來 根本就老KMT爪牙13F 11/27 19:40
LAM: 立委選了又不出席  出席了都在做秀搶鏡頭14F 11/27 19:40
Mradult: 同感,起訴喊得很大聲,證據隨便查查,這模式好幾次了15F 11/27 19:40
buddar: 可是衛生食品法有規定: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16F 11/27 19:41
Hitimothy: 好的檢察官也只能聽上面辦案 不然像侯寬仁17F 11/27 19:41
Hitimothy: 在檢察體系被黑掉
buddar: 害不能當做食品,請問有人把這種噁心油用於食品嗎??請問頂19F 11/27 19:42
buddar: 頂新有長期研究報告說這種油對人體無害嗎????
t95912: 檢察官如果想讓原告無罪都會起訴一些怪理由21F 11/27 19:42
phoenixhong: 嗯…看看日月光,想想頂新22F 11/27 19:43
buddar: 衛生食品管理法以經明白表示這種東西不能用23F 11/27 19:43
asiu: 馬吳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24F 11/27 19:43
elle: 這是應該透明的地方 檢察官起訴 跟法官判決 要對照才會清楚25F 11/27 19:43
cul287: 黃世銘都被判有罪還能領退休金26F 11/27 19:43
Hitimothy: 當然連立委都可向檢座施壓 會有多獨立 預算問題27F 11/27 19:44
Hitimothy: 跟本沒有獨立辦案空間  上面指示你怎麼做 你不照做
oneyear: 所以根本是檢察官的問題29F 11/27 19:45
scott032: 愛投國民黨就活該喝黑心油 看看這次頂新門神就知道30F 11/27 19:45
Hitimothy: 像侯寬仁一樣  黑道底31F 11/27 19:45
kming327: 法官可以主導吧 法官自已都認定無罪才能判決無罪32F 11/27 19:45
GalLe5566: 這次毒油另當別論 這個案子法官絕對有問題33F 11/27 19:46
kming327: 關鍵還是在法官34F 11/27 19:46
pujos: 法官怎麼主導?35F 11/27 19:47
kming327: 不然叫法官喝下去 證明油無毒 不然他就是違心而論36F 11/27 19:48
dearjohn: 法官;檢調都同樣有問題啦~別把法官看得這麼神聖wwwy37F 11/27 19:48
dearjohn: 如果法官這麼神聖,當年辦扁案為何要換法官?www
Hitimothy: 王育閔立委門神 呵呵39F 11/27 19:48
buddar: 法官當初怎認定這不是回收油??頂新有過去買豬肉來炸油嗎??40F 11/27 19:48
pujos: 法官根據起訴書事實部分及起訴法條,相關證物做認定沒互相41F 11/27 19:48
pujos: 有牴觸就是無罪啊
buddar: 如果沒買豬肉炸油,那些油怎麼來的???43F 11/27 19:49
aa1052026 
aa1052026: 檢察官有問題 結果要法官硬判有罪 這才叫法官有問題吧44F 11/27 19:49
kimo0211: 你打這麼專業,這裡沒人看啦,叭叭45F 11/27 19:49
buddar: [新聞] 頂新油案法官再次確認並非地溝油回收油46F 11/27 19:49
pujos: 法官根本不管這油能不能吃,而是檢方認為這有問題就是要舉47F 11/27 19:50
pujos: 證,無法舉證自然敗訴,這並不代表法官對油做背書
kimo0211: 這種有錢人的大案子檢察官都嘛亂搞49F 11/27 19:50
buddar: 有證據證明頂新買豬肉來炸油嗎????50F 11/27 19:50
pujos: 去扯油能不能吃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既然你認為不能吃,這51F 11/27 19:51
pujos: 行為犯罪,那麻煩舉證
pujos: 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
pujos: 舉證責任在檢方啊…
buddar: 衛生食品法有規定: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有55F 11/27 19:52
nba10346: 4f敢吃頂新油嗎? 我請你56F 11/27 19:53
kgtmac1: QQ57F 11/27 19:53
buddar: 大便從來沒用作食品更沒證明無害58F 11/27 19:54
buddar: 請問過去有人用噁心油做食品還證明無害的嗎??
rayonwu: 推60F 11/27 19:55
cojinyu: 哀...61F 11/27 19:56
budalearning: 法官可以依職權調查  也可要求檢察官補齊證據.....62F 11/27 19:57
kevin05233: 要學美國 檢察官要選舉制度才行63F 11/27 19:57
budalearning: 你假如不懂法律  就不要幫別人的文章背書64F 11/27 19:57
saveme: 那是取證問題,跟法官判決無關.65F 11/27 19:58
pujos: 所以檢查官補了什麼證據?66F 11/27 19:59
pujos: 一堆被打槍的資料?
magamanzero: 那個原料油能不能吃才是重點 其他那個都不是重要..68F 11/27 20:00
windangellin: 高調,就是KMT69F 11/27 20:00
magamanzero: 吃的東西 食品和藥品 都是要證明自己無毒70F 11/27 20:00
httc: 塊陶吧, 檢察司法體系都有問題, 判決只看錢權黨證..71F 11/27 20:00
plus203ft: 院方職權調查僅於有利被告才有72F 11/27 20:01
magamanzero: 食品比藥品方便在於 原料ok 製程ok 那就ok73F 11/27 20:01
plus203ft: 院方不會職權調查不利被告的證據的74F 11/27 20:01
magamanzero: 藥品可是要人體實驗n年 確認再確認的75F 11/27 20:02
buddar: [新聞] 頂新油案法官再次確認並非地溝油回收油 (2015.06)76F 11/27 20:03
buddar: 那不知到頂新是不是買豬肉來詐猪油???
flydogbus: 頂啥頂阿78F 11/27 20:04
nightkupa: 推 檢方給的證據不夠的話 法官也無法判有罪79F 11/27 20:10
j68345517: 檢察官不"好好"辦案檢察長可以自己辦喔^^!80F 11/27 20:10
nightkupa: 不然每個法官就看媒體辦案就好啦81F 11/27 20:10
noobismeok: 本篇正解82F 11/27 20:11
xutsm788: 明年揪團投票正流行83F 11/27 20:11
buddar: 可是那些髒油本來就不該用再食用油,這還需要舉證??84F 11/27 20:12
recx: 你說食安的部份就算了 那詐欺呢?85F 11/27 20:12
recx: 我說了檢察官舉證不足讓食安部份無罪就算了
recx: 可是把飼料用變成食用油這沒有詐欺問題?
abramtw: 阿不就好棒棒 這樣幫法官脫罪88F 11/27 20:13
tomwu770926: 檢察官問題真的超大……89F 11/27 20:15
crashtrx: 推90F 11/27 20:16
tomwu770926: 有些廠商的法務居然和檢察官是學長學弟91F 11/27 20:18
SHIU0315: 推92F 11/27 20:18
yuucomes: 這篇說的是對的93F 11/27 20:18
cery: 李全叫也一樣阿94F 11/27 20:20
king22649: 好像有點道理95F 11/27 20:23
sdflskj: 就類似之前某文看到的,有前例是檢察官故意拿不會被判決96F 11/27 20:25
sdflskj: 的法條起訴==,人民能說什麼
hsm926: wow98F 11/27 20:29
colenken: 最棒的事,檢察官亂搞,最後法官要頂包,超讚的99F 11/27 20:32
colenken: 辦幾個小案賺形象,大案的時候放水,名利雙收,GJ
cactus: 他轉的那篇也是呵呵啦哈哈101F 11/27 20:37
cactus: 原po過於主觀,論述似是而非
SHIU0315: 再推個103F 11/27 20:40
route22: 檢察官太認真會被升官到邊疆 很不方便104F 11/27 20:42
route22: 到了邊疆還會被地頭蛇用700塊佔住公家宿舍流落街頭
DRIariel: 媒體果然都沒把重要的部分說出來106F 11/27 20:51
s20030126:107F 11/27 20:57
Kenqr: 推108F 11/27 20:57
reexamor: 台肯給推!109F 11/27 20:58
uligo: 所以檢查機關應該要是獨立單位才能長久110F 11/27 21:03
EFPTT: 推111F 11/27 21:03
angelliao37: 推112F 11/27 21:03
danieo:113F 11/27 21:04
Dovahkiin: 周玉蔻說的"馬是頂新門神"...有沒有道理!?114F 11/27 21:05
Dovahkiin: 查無不法!? 2016 讓我們用選票 終結 中國國民黨統治!!!
utf84067:116F 11/27 21:08
QQdragon: 無恥至極 鬼島毒瘤117F 11/27 21:18
dtdon1699: 有理118F 11/27 21:28
collector:119F 11/27 21:39
tokyoto: 在正晶有聽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說過 檢察官真的比法官黑暗120F 11/27 21:43
miracle1215:121F 11/27 21:43
PRME: 哈哈因為立委沒調查權,孫文害的122F 11/27 21:44
ImMACACO: 高調123F 11/27 21:46
miniflora:124F 11/27 21:47
AbbeyJien: 推125F 11/27 21:52
momoisacow: 台灣人推給法官最簡單了 自己亂投民意代表亂立法裝死126F 11/27 22:10
ehardaway: 騙我沒看過美劇喔,法官不能要求一下嗎?明知道很瞎還127F 11/27 22:14
ehardaway: 這樣判,是腦子有洞嗎?
xelnaga: 好爛的護航129F 11/27 22:27
ryankkk: 幹130F 11/27 23:02
bbjackson: 請自己考上去檢察機關 你就知道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131F 11/27 23:26
pttcloud: yes132F 11/28 00:12
b9602003:133F 11/28 00:29
aven01: 推134F 11/28 01:16
Aquariussoul:135F 11/28 05:27
et803:   推~~爛的檢察官真的很多136F 11/28 06:24
tokei927: 推137F 11/28 06:32
amALu: 王如玄告勞工時怎不用這招? 科科138F 11/28 08:39
live999: 推,檢方的證據薄弱到我超氣139F 11/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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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kyline5466 說讚!
1樓 時間: 2015-11-27 20:58:28 (台灣)
+1 11-27 20:58 TW
台灣司法已死
2樓 時間: 2015-11-27 21:23:59 (日本)
+1 11-27 21:23 JP
怎麼有人現在才想到?(看著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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