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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07 22:37:1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osuke (耕助)
標題 [新聞] 法官看洪仲丘案 「真的判太輕了!」
時間 Fri Mar  7 19:29:12 2014


蘋果日報  2014年03月07日18:52

法官看洪仲丘案 「真的判太輕了!」

洪仲丘案,就宛如電影《軍官與魔鬼》台灣版,長官授意、下屬執行,結果把兵玩死,引
起公憤。今天洪仲丘案一審宣判,判刑最重的是連長徐信正,但也僅8個月,連其他法官
聽到判決結果都說:「實在太輕了!」


高雄一名法官引用女思想家漢娜‧鄂蘭的經典概念「平庸之惡」,斥責洪仲丘案的被告心
態,認為軍人固然需要服從長官的命令、但絕不是盲目服從,仍須依照個人可以注意的範
圍,確實遵守注意義務,不能只以「長官命令」作為免責依據,尤其是本案,長官的命令
只是「關禁閉」,不是操死洪仲丘(至少不能證明),所以士官應該隨時注意其身體狀況
,而不是一眛地照表操課,甚至在發現不對勁時,仍執意操課,就是這種「平庸之惡」的
心態,才導致這起悲劇發生。


這名法官認為洪案量刑實在太輕,因為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而言,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相較於一般常見交通過失案件,倘若被告屬於較
可歸責之一方(需負完全責任或肇事主因),法院通常會量處至少6月以上有期徒刑,再
視情況決定是否給予緩刑。


本案洪仲丘於事發當時應是處於完全被動狀態,雖因自身體能狀況不佳而發生死亡結果,
但考量其身處部隊環境(尤其是禁閉室),必須嚴格遵守上命下從,客觀上較無反抗或違
背長官命令的可能性,固然須受處罰,但執行士官仍須雖時注意受操練者身體狀況,而非
一概任意置受操練者於不顧。


這名法官認為,衡量洪案情節,執行士官應負有完全過失責任,且須考慮各人違反義務程
度差異等因素妥為量刑,尤其是身處最接近結果發生臨界點的人,應負較重責任,故洪案
判決13名被告各有期徒刑4至8月,顯然未能妥善斟酌以上情況,且就部分被告有量刑過輕
之虞。(郭芷余/高雄報導)


http://tinyurl.com/orbwsp9
[圖]
 
洪案一審宣判,洪仲丘的舅舅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也有其他法官認為,判太輕。
黃彥傑攝

新聞連結:http://tinyurl.com/pllwe65
法官看洪仲丘案 「真的判太輕了!」 | 即時新聞 | 20140307 | 蘋果日報
[圖]
洪仲丘案,就宛如電影《軍官與魔鬼》台灣版,長官授意、下屬執行,結果把兵玩死,引起公憤。今天洪仲丘案一審宣判,判刑最重的是連長徐信正,但也僅8個月,連其他法官聽到判決結果都說:「實在太輕了!」&nb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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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60.41
zuoan:有三名吧 這記者搞不懂吧1F 03/07 19:29
ksxo:每次判完都有法官說太輕 但輪到他們就判更輕2F 03/07 19:29
ynd:這個法官一定很民粹  太可惡了3F 03/07 19:30
Jsin:不是自己負責  無壓力4F 03/07 19:30
winu:政黑一群賤蛆都高潮狂噴啦5F 03/07 19:30
linceass:司法跟國防部都是一起的 誰能玩得起他們啊6F 03/07 19:30
jerrylin:悲憤  維持原判7F 03/07 19:30
baboosh:這只是一審喔 按照鬼島二審三審輕判慣例 最後6個月還有嗎8F 03/07 19:31
shinobilin:私法公正9F 03/07 19:31
satyrs05:怪不得那英國人不想回台受審,根本是浪費時間10F 03/07 19:31
blue80169:不是自己負責的,話總是說得很沒壓力,風涼話。11F 03/07 19:31
kfcisgood:于鐵雄:將軍~我一定會判你有罪!!!!!!!六個月可易科罰金12F 03/07 19:31
slkslk:不是自己的案子,當然敢說,其實法官都一樣啦13F 03/07 19:31
jeffreyshe:場外的可以站在道德立場說話14F 03/07 19:32
bee5408:一切都是人15F 03/07 19:32
fsuhcikt:用嘴判 判個死刑都可以16F 03/07 19:32
belmontc:按我長年經驗 每個法官都會說判太輕啦 但是如果自己承審17F 03/07 19:32
terrywolf:連法官都看不下去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8F 03/07 19:32
neoma:隨便說一個高雄的法官就可以編故事 幹嘛不說是美國的法官19F 03/07 19:32
belmontc:的時候又會龜起來 不要太相信這些廢話啦20F 03/07 19:32
kim123boy:哪個法官,可以說明一下嗎?21F 03/07 19:33
Civan:自由心證本來就是個笑話 同一案件不同法官不同判決22F 03/07 19:34
baronterry:高雄都吱吱法官不準   有請石法醫23F 03/07 19:34
nakayamayyt:寫得這樣應該是學法律的人講的24F 03/07 19:34
thanos:裡面有一個女法官是剛從學校畢業考上法官的菜鳥25F 03/07 19:34
logojuju55:鄉民:馬後炮!!!!26F 03/07 19:34
SlimeKnight:#1J6PKSIy律師的見解 最高法院怕民意還是有機會利用的27F 03/07 19:34
hank11235813:呵呵 講別人都很容易啦28F 03/07 19:35
drigo:法官可能就記者本人吧, 台媒寫新聞最愛這種不具名來源寫法,29F 03/07 19:36
jay111101:不是自己判就在那邊講風涼話,頗ㄏ30F 03/07 19:36
drigo:所以新聞可信度讓我覺得很低31F 03/07 19:36
CCC000:這跟頂王被抓包訪問路人有什麼分別32F 03/07 19:37
chungkai:哪個法官? 麻煩屬名一下好嗎?  記者薪水是不是太好賺?33F 03/07 19:37
f204137:法官說法官34F 03/07 19:37
quicknick:鍵盤法官35F 03/07 19:38
BaRanKa:具名還得了 哪位學長姐這麼屌敢出來"明確"表態的XD36F 03/07 19:38
jay111101:不一定是假的法官啦,就跟你工作上的同事會吐槽一樣37F 03/07 19:40
nakayamayyt:輪到自己判應該也不會判多重,講別人比較簡單38F 03/07 19:40
lalasnow:廢物 幹39F 03/07 19:47
after1:法官不語40F 03/07 19:56
elle:再主觀也該有個限度 這判決真的很輕耶41F 03/07 20:07
yamicolor:判太輕!??  哪有!!  這根本沒有判吧42F 03/07 20:14
taimu:賈斯汀李 判得比殺人重 這啥法律阿43F 03/07 20:46
sxxs:  法官=記者44F 03/0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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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3-09 04:08:07 (台灣)
  03-09 04:08 TW
如果對司法感覺不公,其實可以參加觀審阿~~聽說選到你 每天還有三千車馬費領哩,(三千這方面 我沒有跟法院確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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