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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3-22 05:47:13
看板 C_Chat
作者 wenbuneatble (文本能吃嗎)
標題 [閒聊] iWIN報導第二篇
時間 Fri Feb  9 15:03:39 2024


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來分享第二篇稿子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0097
「iWIN」事件,錯真的不在受理申訴機關? | 遠見雜誌
[圖]
依照「兒少法」成立的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因為通知業者下架涉及虛擬「幼態/兒少」的內容,引發動漫愛好者不滿。兒少保護機關衛福部表示依法管制,捍衛兒少權益的兒福團體也發聲支持,但創作者認為此舉戕害言論自由。他們各自的理由為何?立法委員和刑法學者又有什麼說法?受理民眾申訴、位於事件風暴的iWIN ...

 

也附上昨天在板上分享的第一篇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0095
宮崎駿都恐審查不過?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一次看懂 | 遠見雜誌
[圖]
近期,因為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通知網路業者協助下架涉及「幼態/兒少」性相關的虛擬創作,引發爭議。這關係到創作自由的邊界,是否有不能碰觸的底線存在;到底iWIN是什麼樣的機構?目前做法是否內容審查過度?為何有立委指出,判斷標準太難,以後恐怕連宮崎駿電影都會出問題?《遠見》一文整理帶你看。 ...

 

因為篇幅有限
所以昨天偏向梳理脈絡、節錄各方發言
今天這篇有比較完整呈現受訪者論述的基礎

如果可以先忽略標題(我知道這個如果很大

就內文來說主要分成三個層次討論
1)適用法條
2)界定幼態/兒少標準
3)根本的是否管制虛擬角色

其中最沒有共識的(3)
主要是對照個人法益說和社會法益說
裡面有較為詳細地談到正反雙方的意見
支持管制方是援引兒童權利公約
反對管制方則是批評缺乏實證基礎

最後則是三月召開會議討論的一些細節
再請大家參考!
會持續關注此議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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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103.130 (臺灣)
※ 作者: wenbuneatble 2024-02-09 15:03:39
※ 文章代碼(AID): #1bnSvF-G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462223.A.F90.html
MutsuKai: 幹 看到表態就噁心1F 02/09 15:05
MutsuKai: *標題
v21638245: 樓上還好嗎3F 02/09 15:06
Rolldadice: 第一篇陳逸玲說的案件有案號嗎?4F 02/09 15:07
SunnyBrian: 一樓應該是對於「原來錯不在受理申訴機關」這句有意5F 02/09 15:14
SunnyBrian: 見
medama: 好7F 02/09 15:15
CATALYST0001: https://i.imgur.com/Ai76k3x.jpg8F 02/09 15:15
CATALYST0001: 所以他講的到底哪一個字跟虛擬有關?
CATALYST0001: 如果有 請給實際的判例
[圖]
medama: 前面有啊 拿聖經性侵11F 02/09 15:16
louie83279: 聖經(end12F 02/09 15:17
Hyouri: 結果一案難求 笑死13F 02/09 15:17
CATALYST0001: 好 那麻煩聖經ban掉 @展翅協會14F 02/09 15:18
nineflower: 有一種有叫我覺得有15F 02/09 15:20
a125g: 說有例子 但法院的判例是0件 我看是拿三次元的圖像去誘惑16F 02/09 15:20
Giornno: 有真實個案,但成案數017F 02/09 15:21
Giornno: 現在要說水很深一般人都不懂是不是
lcw33242976: 垃圾展翅有種就去禁聖經啊19F 02/09 15:21
adonisXD: 持有羅圖重罰 聖經性侵輕放 思想審查重現 法治邏輯死去20F 02/09 15:22
Hyouri: 那邏輯推演根本想像出來的21F 02/09 15:22
Hyouri: 抽換成成人寫著我也可以講出一樣的幹話
oasis404: 好的,感謝您中立客觀的報導此事件23F 02/09 15:27
dragon8844: 感謝報導24F 02/09 15:28
Hosimati: https://i.imgur.com/XpsixLs.jpg 這是展翅之前在n號房25F 02/09 15:31
Hosimati: 事件的訴求
[圖]
LouisLEE: 幼你媽態27F 02/09 15:33
kkuixty: 推,感謝您的報導!28F 02/09 15:34
samkiller200: 照他們的邏輯 所有兒少應該都要集中關在一起直到成29F 02/09 15:35
LouisLEE: 社會法益說這種寧願錯殺一百,也要整個圈子陪葬的理論30F 02/09 15:35
samkiller200: 年 徹底防止跟外界接觸 才能保護他們31F 02/09 15:35
LouisLEE: 根本不可能達成。32F 02/09 15:35
Hosimati: 即使說社會法益,也缺乏實證說影響在哪33F 02/09 15:39
RayPTTer: 某協會根本就是詐騙集團,靠著二次剝削受害兒少販賣悲34F 02/09 15:41
RayPTTer: 劇來向大眾乞討捐款打壓二次元
jack8587: 講社會法益就是最雙標的人,請問電玩電影都在殺人,這36F 02/09 15:43
jack8587: 個可以畫色圖不行?這不是雙標什麼是雙標
kkuixty: 推最後一段,瘋狂刷負評跟謾罵,是很不智的行為。38F 02/09 15:44
jerry7668: 那雙重標準跟擴大解釋這種行為就很棒了?39F 02/09 15:50
LunaDance: 笑死 略誘未遂無罪 持有虛擬創作有罪40F 02/09 15:56
SakeruMT: 那協會的說法是真的看到有人拿這些瑟圖去引誘兒少才要41F 02/09 15:56
SakeruMT: 禁止。沒想過瑟圖可以替換成一切能吸引兒少的事物嗎?
CATALYST0001: 真的很不想這麼說 但請問現在acg產業好不容易有點起43F 02/09 15:56
CATALYST0001: 來 又是哪些極端守舊派先很急著打保護兒少大旗來污
CATALYST0001: 名化acg產業 扣潛在犯的帽子?
bnn: 拿新台幣引誘兒少 快點禁新台幣46F 02/09 15:57
CATALYST0001: 那證據出來反駁 又要雙標 真他媽可悲 原來這群守舊47F 02/09 15:58
CATALYST0001: 派所期望的是一個人人上街侵犯他人的社會
jack8587: 拿糖果給兒童,禁糖果,有案例拿聖經引誘兒童,禁聖經49F 02/09 15:58
jack8587: ,笑你不敢
song7775: 來看看他們在說什麼幹話51F 02/09 15:59
CATALYST0001: 欸 歡迎說我滑坡 擴張解釋 但先搞清楚 到底是誰先52F 02/09 15:59
CATALYST0001: 滑坡擴張解釋的
dozyellow: 那棒棒糖要不要禁止54F 02/09 15:59
song7775: 劉昱均也補充,iWIN同仁擔心兩種情況:55F 02/09 15:59
song7775: 第一種是iWIN聯繫後,網路業者想都不想就直接下架,「如
song7775: 果我們說什麼,他們都直接刪掉,會不會真的出現有問題
song7775: 的案件?」
song7775: 阿幹 不下架被罰錢  下架了你們又怕有案件有問題???
jack8587: 聖經還是有案例,拿本子漫畫引誘兒童的案例到底在哪?60F 02/09 16:01
jack8587: 展翅人衛服部腦袋自己想的?那你們先進去關
kimokimocom: 拿錢引誘幼童比較可能發生 請先禁止新台幣62F 02/09 16:02
CATALYST0001: 嘿嘿 問就是有問題你們就乖乖聽話 誤判也請你乖乖吞63F 02/09 16:02
CATALYST0001: 下去 不聽話就罰錢
a125g: 虛假的二次元色圖(有著未成年跟性暗示)65F 02/09 16:02
a125g: 真實的二次元虛擬色圖(印面印著藍色小朋友的紙張)
dreamnook2:67F 02/09 16:03
Hsan: 謝謝報導68F 02/09 16:04
nekolyst: 推69F 02/09 16:05
hasroten: 推70F 02/09 16:07
RandyOrlando: 想到板上之前一堆id還在鼓吹不要鬧大 不鬧大還會有71F 02/09 16:07
RandyOrlando: 報導嗎 真的來亂的
hotbread: https://i.imgur.com/TzavRYO.png 政府依法行政謝謝指73F 02/09 16:08
hotbread: 教,死宅們有本事叫立委修法噢^^
[圖]
SunnyBrian: 樓上你號沒了75F 02/09 16:08
butten986: 拿聖經性侵雙標噁心iwin76F 02/09 16:09
hasroten: 那些鴕鳥就一堆死忠仔阿 根本就不是來幫的77F 02/09 16:09
zxc88585: 現在就是這些保守宗教人士想搞思想罪當然是用他們邏輯78F 02/09 16:13
zxc88585: 幹回去
butten986: 這位記者願意報導板上經文雙標的實證嗎80F 02/09 16:13
chjimmy: 謝謝報導,這才是真的“新”聞,讓大眾注意到未關注的事81F 02/09 16:14
harryzx0: 謝謝報導82F 02/09 16:15
icyboon: 推83F 02/09 16:20
AdmiralAdudu: 感謝有你84F 02/09 16:21
ThorFukt: 那些鴕鳥都固定同個時間出沒然後口徑一至在刷的85F 02/09 16:21
Hyouri: 思想犯法還嗆這麼大聲86F 02/09 16:22
CATALYST0001: 罵的小心一點 到時候會被盯上 因為我就被盯上了qq87F 02/09 16:24
vancepeng: 抓思想犯還那麼大聲 厲害了88F 02/09 16:31
rick917: 推報導89F 02/09 16:36
kuff220: 感謝你90F 02/09 16:38
oasis404: 覺得不要鬧大就很好笑,如果不鬧大,你覺得人家會出來91F 02/09 16:40
oasis404: 解釋嗎?肯定就當作沒問題了,甚至三月都不用開會了,
oasis404: 你都沒意見了,開三小會?
cloudwolf: 這件事,現在要不要鬧大,長遠來看其實還好。反正是法94F 02/09 16:42
oasis404: 韓國比我們情況嚴峻多了,看看韓國宅怎麼抗爭的,人家95F 02/09 16:42
oasis404: 直接連署去青瓦台的,然後灰姑娘法案才廢除的
cloudwolf: 規不完善,遲早會出事。這次沒鬧大,下次一樣有機會鬧97F 02/09 16:42
leptoneta: 你信不信三月開會修正的結果 會比現在更糟98F 02/09 16:43
cloudwolf: 大。所以不需要互相指責是否該鬧大的想法。99F 02/09 16:43
cloudwolf: 做自己認為該做語能做的就好。然後一起承擔後果。
oasis404: 所以你什麼都不做就會自己變好嗎?101F 02/09 16:44
Ken99523: 推102F 02/09 16:44
oasis404: 你可以告訴我世界上隨便一個管制放鬆的案例,有哪個是103F 02/09 16:45
oasis404: 啥都不做就得到自由了
dw7931425: 思想犯把每個人都當作潛在犯,這樣有比較好?所以最好105F 02/09 16:46
dw7931425: 是鬧大把那些思想犯的醜態攤在陽光下
marinetauren: 不鬧大就是等哪天嚴重到爆開才會被正視 沒比較好107F 02/09 16:47
oasis404: 現在不鬧大,等到哪天你喜歡的創作者坐牢了就遲了108F 02/09 16:48
butten986: 宗教經文讀者,就是最大的潛在犯109F 02/09 16:49
Hyouri: 覺得更糟喔 那也只是證明這地方法律不過中國式110F 02/09 16:50
s881702002: 一堆透過宗教性侵的 怎麼不立法禁止宗教111F 02/09 16:50
Hyouri: 對二次元重拳 聖經縮112F 02/09 16:51
storyo11413: 認真說這問題不只是聖經 是你容許行政擴權想抓思想犯113F 02/09 16:59
the992255: 推114F 02/09 16:59
dreamnook2: 經書不敢 真人輕放 只好在2次元裝模作樣 完美115F 02/09 17:00
storyo11413: 展翅協會那說詞 兒少性侵所有手段都該禁 只抓二次元?116F 02/09 17:01
dreamnook2: 不僅演個漂亮 還能順便擴權限制言論 挨win117F 02/09 17:01
storyo11413: 妳問題最多的宗教 通訊軟體會不會禁? 外網要不要封?118F 02/09 17:01
Wangdy: 報導讀起來客觀中性又互相理解,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子嗎?119F 02/09 17:03
goseienn: 推120F 02/09 17:06
Lupin97: 推121F 02/09 17:25
lone714: 推,意見表達時不需有過多謾罵,陳述即可122F 02/09 17:25
hitsukiaoi: 簡單 不要雙標 聖經可蘭經你們敢處理我就承認123F 02/09 17:27
hitsukiaoi: 不敢處理就乖乖劃分開  管制真實兒少絕對沒那麼多人
hitsukiaoi: 跳腳  手伸到創作自由甚至違憲還要人不出來罵說極權
hitsukiaoi: 國家的行為吧
p9i1n0g0u4: 看完之後發現 衛福部、展翅真的在做思想審查127F 02/09 17:31
hitsukiaoi: 還有台灣的自由民主從歷史脈絡來講一直都是用吵用抗128F 02/09 17:31
hitsukiaoi: 爭出來的 最後那段什麼理性討論根本假議題騙騙三歲小
hitsukiaoi: 孩
p9i1n0g0u4: 如果有案例 有人用衛福部的名義誘拐兒少 那衛福部是131F 02/09 17:33
p9i1n0g0u4: 不是也要廢掉?
ilrb10157: 這件事多少人在舉反例 他們還是只會跳針有人拿色圖引誘133F 02/09 17:34
ilrb10157: 兒童 有夠可悲
p9i1n0g0u4: 實際上一定有案例 有人用教師名義誘拐 請問要廢掉教135F 02/09 17:34
p9i1n0g0u4: 師制度嗎
webberfun: 推137F 02/09 17:34
hitsukiaoi: 可蘭經性別女管你幾歲走在路上旁邊沒男的就能抓去O138F 02/09 17:44
hitsukiaoi:  聖經未成年 怎麼不禁禁
Erichikaunkr: iwin就一直只是執行者 罵他解決不了問題140F 02/09 17:58
Erichikaunkr: 問題還是提供背後論述的那些組織
ethan30213: 用功的優質記者 push142F 02/09 18:03
MrGamplin: 文中說修這個法的本意在保護真實受害人,但你寫法律文143F 02/09 18:52
MrGamplin: 字的時候又不能要求未來的人通靈你的「本意」
eighties: 加油145F 02/09 19:00
t8756321: 唉 螳臂擋車146F 02/09 20:04
inmatao: 又有先是濫訴,現在扯擴權,兒色相關是能擴到什麼權啦147F 02/09 20:28
inmatao: 針對判例標準來討論又很難嗎?
hitsukiaoi: 被當擴權還不是那個什麼司長自己的言論導致的 法律什149F 02/09 22:25
hitsukiaoi: 麼時候可以變成主觀意識? 創作這塊有主觀就是思想審
hitsukiaoi: 查 反正立法院年後才開議 維持熱度繼續逼他們表態可
hitsukiaoi: 能也是好事 畢竟這種有爭議的不維持熱度沒人看見可能
hitsukiaoi: 就偷偷過去了
hitsukiaoi: 而且這法律還不符合比例原則 新聞那個11歲搞到懷孕才
hitsukiaoi: 4年  這個有色圖一年以上300萬以下罰金
sheeddee870: 要是記者素質都能像這樣 你各位選的應該也不敢再用腳156F 02/09 23:02
sheeddee870: 修法了吧
PyTorch: 推 謝謝報導158F 02/10 09:38
okah: 感謝關注報導159F 02/10 09:54
a2364983: 推 困難還是得出聲160F 02/10 12:07
cftyujmnbvgh: 推161F 02/15 11:06
cftyujmnbvgh: 各位,可以的話看是要寫陳情書還是做什麼,盡量的
cftyujmnbvgh: 去表達意見吧,只在這邊評論效果很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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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來分享第二篇稿子 也附上昨天在板上分享的第一篇 因為篇幅有限 所以昨天偏向梳理脈絡、節錄各方發言 今天這篇有比較完整呈現受訪者論述的基礎 如果可以先忽略標題(我知道這個如果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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