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kide777 (湯音)
61.228.48.233 (台灣)
2016-05-18 21:49:22 推 jasonpig: 真心覺得賠償應該由公司負責 37F 05-19 10:38
作者:
hoegaarden (喜歡風之谷嗎)
182.234.41.91 (台灣)
2015-11-29 22:57:40 推 jasonpig: 為什麼要存這個數字 ?理由是什麼 ? 25F 11-30 11:42
作者:
RAVANA (雷瓦納)
211.74.5.181 (台灣)
2015-11-07 12:52:25 噓 jasonpig: 奴役別人誰不會 ,路人都能當主管 ,用這種方法只是證明你能力很差而已 5F 11-07 13:33
→ jasonpig: 你這做法只是讓自己公司變成免洗公司而已阿 ,我缺錢先做一下有更好的馬上就跳了 ,或是能力變強後有更好的待遇馬上跳 ,根本無法讓公司進步好嗎 16F 11-07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