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ppl (00)
36.227.53.64 (台灣)
2014-10-26 01:15:58 推 dblue0312: 推理性 12F 10-27 16:36
推 dblue0312: 這沒有什麼公不公平只是先來後到而已 能不能扭轉或改變罷了 你也可以選擇當其它人的第一者被攤在陽光下 只是你選擇當這人第三者 就承受該承受的吧 26F 10-25 20:00
作者:
shwoni (尋千)
140.128.194.152 (台灣)
2014-10-21 17:51:14 → dblue0312: 怎麼會信呢 8F 10-22 14:20
推 dblue0312: 先把關係歸零吧 這樣才對的起三方 通通處理好再開始 會比較好 愛很重要但愛不能放在最高點 婚姻除責任外還有人與人相處的關係 188F 10-08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