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awweikeng (乾爹又不能吃)
118.101.0.114 (馬來西亞)
2023-11-19 16:14:46 推 Emperor27: Faker加油 5F 11-19 16:15
作者:
asdfgh0920 (A醬)
39.14.0.88 (台灣)
2023-04-19 19:47:11 推 Emperor27: 這案件被害人很多,光是在偵查程序要確定受害的範
圍和事實就不是一兩個月能解決的。一審和二審也是
約2-3個月開一次庭(法官手上可能有將近一百個案件,
總不可能只審一個案件吧),一方面是被害人很多,進
去的書狀量也會很大,另一方面是雙方都可能聲請調查 37F 04-2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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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blue0823 (徐愛)
111.252.62.30 (台灣)
2023-04-11 21:02:43 推 Emperor27: T1世界冠軍 115F 04-1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