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ske011 (風一樣的男子)
118.168.207.152 (台灣)
2014-02-23 02:25:37 → BLABLA007: 蠻好笑的是 每個人對愛的定義皆不同
所以要評論誰比較愛誰? 無解
就像 你有一百萬存款 99萬給我用才叫愛我 50萬給我用就沒有我比較愛你
這類的標準 模糊不清 各自解讀 2F 02-23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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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yGirl1 (chelsea)
203.187.51.224 (台灣)
2014-02-21 22:43:04 → BLABLA007: 分手 分手 快分手 倆人爽哈哈 43F 02-22 00:31
作者:
goodelodie (蘿西卻在燈火闌珊處)
49.218.99.111 (台灣)
2014-02-19 23:33:19 → BLABLA007: 哈哈哈這一定是初哥 處男耶 還不快衝
沒有複雜戀愛關係背景 在某人眼裡是鑽石 369F 02-20 03:04
作者:
stockholmes (我是傳奇)
1.34.167.209 (台灣)
2014-02-12 15:30:36 → BLABLA007: 正妹是高手啊 懂得察言觀色+下手迅速 16F 02-12 15:53
→ BLABLA007: 想也知道裡面有貓膩
兩個介紹人都知道男方狀況 然後又要幫忙牽線
後面怎麼搞就很好搞啦 19F 02-12 16:09
作者:
miniwood (mini)
111.240.138.115 (台灣)
2014-02-07 01:02:48 → BLABLA007: 原PO裝忙吧 經濟分割不要在依賴家裡
這樣家庭束縛妳的機會就很少很少囉
然後男友遇到心動的在交 不要為了應付母親而交往 76F 02-07 04:16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114.36.145.28 (台灣)
2013-12-06 14:50:57 → BLABLA007: 原PO是階級論? 381F 12-08 07:15
作者:
kikilala128 (新秘Mily(米賴))
1.172.165.50 (台灣)
2013-11-15 11:46:15 → BLABLA007: 這很好 可以檢驗原PO要的是人 還是 愛情
要愛情的話請放生 然後繼續找一樣模式的愛情活下去因為原PO很愛天天膩在一起的感覺 要改變不是很容易的 311F 11-16 23:09
作者:
whoamitellme (小蟹)
112.104.141.214 (台灣)
2013-09-30 13:55:18 → BLABLA007: 第一段猜測
妳沒清楚表達妳自己的規劃藍圖
單純把作業丟給他 讓他自己處理
然後他的內容跟妳有衝突 再寫抱怨信過去
一樣解決不了問題 因為他一樣"不知道"妳的藍圖 149F 09-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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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30836 (赤夢桑)
101.12.2.219 (台灣)
2013-09-21 02:44:10 → BLABLA007: 原PO小孩子阿 等長大了自己賺錢記得不要每次
匯報就好了
像送女生禮物之類的 用自己的薪水買的喔!! 91F 09-21 05:10
作者:
mubaby (倒數計時)
1.165.127.45 (台灣)
2013-09-16 05:11:20 → BLABLA007: 我帶妳去看小鴨 要不要? 20F 09-16 06:43
作者:
signorockwu (beer)
118.169.161.118 (台灣)
2013-03-29 15:19:02 → BLABLA007: 大你22歲? 43F 03-29 15:58
→ BLABLA007: 妳還是找出跟他溝通的模式會比較好(妳朋友的話就免了)然後要學著如何緩和氣氛(如果妳男友不改)
那就試著當中間人打斷尷尬話題或是插進其它話題這樣
畢竟妳朋友是你帶來的 還是要靠妳解決比較快 48F 03-29 16:00
→ BLABLA007: 跟護妳朋友沒相關吧= = 76F 03-29 16:12
→ BLABLA007: 重點是 妳男友+妳朋友是你找來的
你應該要先了解自己最先解決的是甚麼才對吧!!
而不是一直顧慮挺誰挺誰的 那根本不是重點 78F 03-29 16:13
→ BLABLA007: 只能說 原PO還再挺誰挺誰這小圈圈打轉的話 問題還是會 84F 03-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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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yGirl1 (chelsea)
123.192.48.131 (台灣)
2013-01-31 19:13:01 → BLABLA007: 看不出原PO到底想要什麼 現在是流行找鄉民替你背書?還是想找正當裡由(妳自認為的最佳裡由)分手?
建議原PO直接攤牌講清楚比較快 因為妳根本早已決定了 274F 02-01 07:28
→ BLABLA007: 來這PO文根本就是想討拍(問題是這根本無法解決妳的問題) 278F 02-01 07:30
作者:
namytpme (~*✩蜂 蜜✩*~)
1.163.229.205 (台灣)
2013-01-30 22:04:09 → BLABLA007: 可能是你跟女方的認知差異過大 你認為曖昧=\=她認為 20F 01-30 22:29
→ BLABLA007: 然後還有工作利益的關係.....會顯得... 22F 01-30 22:30
→ BLABLA007: 只能說雙方互利 你得到你要的曖昧 他得到她要的工作 25F 01-30 22:31
作者:
BoyGirl2 (:-)
123.192.48.131 (台灣)
2013-01-22 12:31:04 → BLABLA007: 不要理她 她是妳的什麼重要人物? 113F 01-22 16:14
作者:
BoyGirl1 (chelsea)
111.251.166.40 (台灣)
2013-01-09 00:39:18 → BLABLA007: 結婚就是這樣 痛苦一起分攤 沒有甚麼另一半承擔這樣然後要注意說話方向 太過單一性的方向只會讓人覺得 35F 01-09 00:59
→ BLABLA007: 為了分手而發文這樣 推文也就會出現不利原PO的話題囉 38F 01-09 01:00
→ BLABLA007: 看兩篇有個小盲點 男友養原PO(戀愛互動費用) 48F 01-09 01:06
→ BLABLA007: 原PO享受不承擔戀愛付出 然後自己的薪水養家人 50F 01-09 01:06
→ BLABLA007: 然後沒看到原PO有想要為這段感情(結婚)付出的心態
(金錢的分配) 直接用 養家人最大為由推拖 52F 01-09 01:07
→ BLABLA007: 重點來了 如果原PO真的很珍惜這段感情 56F 01-09 01:08
→ BLABLA007: 加上結婚後要養小孩必定會花奶粉錢 這時候就要開始計較金錢分配 而原PO是否有沒有考慮過"把養家人的錢分配 59F 01-09 01:08
… 共有 6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papakey (耐心等待)
218.173.77.124 (台灣)
2012-10-23 02:13:26 → BLABLA007: 電話溝通時 口出前先想一下會比較好喔
雖然FB那個補救沒甚麼用 至少....有個教訓 15F 10-23 03:01
作者:
purpleperi (太帥也是種罪?)
111.254.203.19 (台灣)
2012-10-22 23:14:27 → BLABLA007: 要出來告白了? 202F 10-23 01:35
作者:
a29108583 (pho)
49.158.102.247 (台灣)
2012-10-23 00:03:23 → BLABLA007: 就直接說你想聽甚麼我就說甚麼答案阿 球丟給對方 94F 10-23 01:11
作者:
SESAMEWHO (芝麻糊)
118.160.153.234 (台灣)
2012-10-16 16:48:42 → BLABLA007: 原PO是不是跟他一伙的? 然後利益談不攏內鬨對不對阿?沒看到他對你做甚麼 只看到一堆對其他人做啥之類= =很難讓人不得不往你跟他一伙的方面走 34F 10-16 19:41
作者:
vicky21131 (vicky21131)
111.242.3.15 (台灣)
2012-10-10 00:14:24 → BLABLA007: 原PO真的知道甚麼叫做嘴砲嗎? 64F 10-1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