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
標題 [新聞] 貨運司機網交14歲小女友 性交、誘拍裸照
時間 Fri Oct 11 06:53:18 2024



貨運司機網交14歲小女友 性交、誘拍裸照下場曝光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28280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林姓男子去年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4歲少女,兩人交往4個月後性交3次,林男又誘使少女自
拍裸照,少女家人發現異狀提告,士林地院昨審結宣判,認定林男涉範圍反兒少性剝削防
制條例罪,應執行徒刑7月,緩刑5年。


判決指出,貨運司機29歲林男去年6月間在網路線上遊戲「靈蛇奇緣」中認識14歲少女,
兩人進而交往。

林男明知少女年滿14歲、未滿16歲,去年10月間約少女到台北市中山區某汽車旅館開房間
,在少女同意下性交1次;11月間又有2日,約少女到南港區某汽車旅館開房間,在少女同
意下口交、性交2次。


去年11月19日晚間,林男為滿足一己私慾,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訊誘使少女自拍裸照,少
女當晚即在住家廁所自拍並傳送上半身裸照2張,隨後為避免家人發現,旋即將相關對話
紀錄刪除,少女家人後續仍發現異狀,狀告林男,林男到案坦承犯行,與少女同稱所為是
兩情相願發生。


法官審酌林男犯後態度良好、無其他前科、案發時兩情相願、性影像未散布等,且告訴人
提告意旨為「林男是成年人,要知道不論是否兩情相願,行為皆錯誤,也要讓少女知道行
為錯誤」,有諒解林男之意。


士林地方法院昨宣判,法官認定林男涉犯3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各處徒
刑4月、合併應執行徒刑7月,1個引誘使少年自拍性影像罪,處徒刑1年8月;均緩刑5年,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2年內支付公庫5萬元,並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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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kann 2024-10-11 06: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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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28600800.A.858.html
APPLEin5566: 已下載1F 10/11 07:51
atom95: 分享?2F 10/11 07:59
starfuck: 打砲七個月 拍照一年八個月 拍個照比打砲還嚴重 台灣法律真的笑死3F 10/11 08:20
bt011086: 是打個砲比較嚴重還是裸照被外流比較嚴重?5F 10/11 08:54
jemdogdog: 樓上麻煩搞清楚,不管是國內外針對child pronography的量刑都很重6F 10/11 08:59
starfuck: 外流有外流另外的罪型 這一年八個月只是單純拍照而已 還有誰不知道未成年就是很嚴重  問題打砲拍照都同一人都是未成年啊 拍照比打砲嚴重怎麼想都不對8F 10/11 09:08
jemdogdog: 建議你查一下國外收藏兒童青少年色情照片的量刑標準
如果有散播出去,台灣是七年以上
我只能說性交的部分量刑有點輕11F 10/11 09:21
starfuck: 我可沒說拍照太重喔 我只是說照常理說性交比拍照還重才對 結果拍照一年八個月 性交只有七個月 不合理14F 10/11 09:25
rexagi1988: 自己不懂法就說不合理,真蚌16F 10/11 09:33
hcdee90: 法本來就是建立在道理上,不合理的法遲早就是會被修掉17F 10/11 10:24
asdzxc1662: 上次有個跟未成年做 還拍照外流的 也是緩刑 給你參考18F 10/11 10:59
limbo3014: 太嚴重啦苗苗19F 10/11 11:04
jengmei: 國內嚴重顆顆?20F 10/11 11:46
jeff0801: 笑死都判不到五年嚴重在哪裡==21F 10/1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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