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rgelp (春日部四郎)標題 [請益] 時間 Mon Dec 25 12:00:18 2023
請益下,中期大概五年左右規劃,想知道我需要弄到多少現金、名字掛誰、是否要清償會比較順利。
現況:
我跟老婆一人一間
我名下: A 1200萬,新青安-->現在實際自住
老婆名下: B 800萬,首購-->預售,預計24/Q3可整理好開始出租
預計:
1. 5年左右把自住的換房,A換成A',預計大概兩千萬多一點的房子吧
房地合一的重購退稅用在這裡。 兩千萬應該是能夠換一間能住五年的了。
到這裡問題不大,現在這間五年後的增值夠付頭期,月付的薪資資債比也一定夠。
新青安40年沒了有點可惜,但五年後我也才34歲,應該也能貸到40年吧。
2. 購買夫妻的第三間C,
預計掛在老婆名下也就是老婆第二間,因為老婆的第一間B是低總比較好清償。五年後兩個人積蓄應該是可以清償B,再用八成購買C。
Q: 要走這路線,現金是不是就要能清償B+C頭期的數量啊? 後續要投資再把B掛4出來。
先清償B然後掛4的話,也不能用在C頭期,而且還要被查,不如先把C搞定在來B掛4?
假設再以後還要買低總第四間D甚至第五間E,
清償C買D,一直往下掛在老婆名下是不是會比較好啊?(我自己名下的總價可能比較難清償掉),
就可以無限貸8成了?
一個人持有太多間,會有甚麼其他問題嗎? 利率會不會比較高之類的? 會不會掛我名下第二間七成,還比較划算?
阿對了,老婆可能還會繼承家裡房產,這個應該沒影響吧?我看囤房稅好像有把繼承的房排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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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largelp 2023-12-25 1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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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yssa1: 你的Q我覺得這樣較乾淨沒錯,清償B+付完C頭期款辦好貸款再去辦C的週轉金,時間先後清楚 金流沒拿去買房沒爭議
上面打錯 ,應該是B的週轉金2F 12/25 12:23
推 CIIIO: 我把A清償又買了A', 現在名下有房要找A'40年銀行不太好找不管掛1掛4 感覺到第四第五間比較卡的是收支比5F 12/25 12:33
→ Mithra: 間間掛4八成也是理想狀態 不一定有辦法的7F 12/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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