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jessiegail (阿比蓋爾)標題 [請益] 這樣的租賃條約有違法嗎?時間 Wed Nov 8 12:28:06 2023
看到租賃契約上面有幾條在一般租賃契約看不到的條例,不知道是不是違法的?求版上租屋大神幫解答
第一點是:本租金含物業管理費及車位,若爾後因租賃因素額外產生稅賦成本之增加,將取消管理費、車位含租金之優惠,每月租金將不再含車位及管理費,並自出租日起追繳每月車位及管理費。
這樣他就不是叫房客補繳稅金,而是補繳管理費和車費,這樣根本變相漲房租
第二點: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承租人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一個月之租金額,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為支付。租賃關係消滅,完成點交或視為完成點交之手續後,承租人仍於租賃住宅有遺留物者,除租賃雙方另有約定外,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向承租人催告,屆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
我查網路一般來說欠租不是都是兩個月才能消滅租賃關係嗎?房東可以自己改一個月嗎?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X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74.78 (臺灣)
※ 作者: jessiegail 2023-11-08 12:28:06
※ 文章代碼(AID): #1bImvO8w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9417688.A.23A.html
※ 同主題文章:
[請益] 這樣的租賃條約有違法嗎?
11-08 12:28 jessiegail
推 bboyrx: 房東就是明擺著便宜租你是圖自住房稅率,你硬要去申請當然轉嫁稅金,只是手法不同又沒有違規,不爽可以不要租 有什麼好問的 憤青租不起就滾遠點1F 11/08 12:31
→ WenliYang: 妳再怎麼吵 他直接漲租金 浪費雙方時間 毫無意義8F 11/08 12:39
噓 howardcd: 好好照規定,你管他怎麼改
想偷申請就講9F 11/08 12:39
推 ship1228: 沒意義,這房東就是想便宜租,好做事就好,你硬要這樣想,那就是無緣了吧11F 11/08 12:40
→ blargelp: 自住稅率被拔 漲租不是常識嗎13F 11/08 12:41
→ asdfg5678: 他便宜租,你省下市價差額,但你又報稅拿補貼,他多繳税。故,以其他方式多少拿補償,管理費跟車費說不定少於他實際的税耶,但他不敢白紙黑字寫轉嫁稅賦。15F 11/08 12:43
推 cutemico: 遲付租金達一個月:也就是住滿一個月未付租金了~
相當期限催告:應該也要兩次存證信函,可能要10天吧~這樣應該算兩個月了18F 11/08 12:43
推 ChikanDesu: 樓上不是喔 欠租是四個月 2+2押金 超過才能解約21F 11/08 12:44
→ cutemico: 萬一你霸王住兩個月,毀損租賃物品,屋主就不賠錢~~所以應該合理22F 11/08 12:45
→ ChikanDesu: 好奇的是可以自己約定解約條件嗎 租補那個不可能啦 檢舉房東就爆了24F 11/08 12:45
→ cutemico: 誰等他兩個月,要學學板上前輩,遲繳一個月,第二月第一天就來拆大門~26F 11/08 12:46
→ ChikanDesu: 所以一般聽到申請租補是不續約處理 不是約內漲/轉嫁你要真的敢拆阿 我還沒看過有人真的拆==28F 11/08 12:46
→ cutemico: 不用解約啊~拆大門的話,正常人應該無法住吧????30F 11/08 12:47
→ asdfg5678: 他一定有口頭上跟你説,你當時一定也口頭上答應,你好好遵守當時大家的承諾,這條款根本沒差。除非你打算違背自己口頭上的承諾,那就另當別論。33F 11/08 12:47
推 LTpeacecraft: 認真回,我記得民法440是任意規定,當事人是可以特約排除的。這房東可能被房客婊過或聰明設防。當然魯空的我樂見房東房客大幹起來~政府不作為當然是房東房客各自表述自保~37F 11/08 12:48
→ ChikanDesu: 你要回自己大門可以啊 但我安裝自己的 你敢拆嗎 門幾千塊就有了
特力屋搬一個回來也不是難事41F 11/08 12:48
→ ChikanDesu: 然後鑰匙留給房東 沒有要鎖起來的意思 你敢開嗎 開了直接GG喔45F 11/08 12:50
推 cutemico: 如果這麼麻煩的租客,我建議還是提高20%租金篩選租客,讓租客客源是很忙於上班那種,這樣除了空租期,房東最省事~49F 11/08 12:51
→ ChikanDesu: 公證保護不了欠租四個月啦 頂多你欠滿馬上走法律會快一點點52F 11/08 12:51
→ wiston1419: 你這個搞大應該是會被判無效 但時間成本不見得划算54F 11/08 12:52
→ cutemico: 合約也是簽訂前問好好律師,確定保障自己權益~55F 11/08 12:52
→ ChikanDesu: 你又不知道誰是麻煩的租客 直到他開始欠租賴皮56F 11/08 12:52
→ asdfg5678: 另外,怎麼會有欠租的念頭,如果租不起,當初何必租這個?57F 11/08 12:52
→ ChikanDesu: 租客一開始都嘛好好好 開始沒錢了以後誰管你房東不舒服 自己能活著比較重要59F 11/08 12:53
→ asdfg5678: 有沒有那種租客黑名單的網站?房東可以注意一下,或是各地的房東群。61F 11/08 12:54
→ ChikanDesu: 樓上說的簡單 但對現實一點幫助都沒有 有人股票輸一屁股 有人理財觀念不好 有人家裡死媽需要喪葬費 總之千百理由 但就是不付房租63F 11/08 12:54
→ jessiegail: 不是我要租的,是家人要租,我們在幫忙看條款有沒有問題66F 11/08 12:55
→ ChikanDesu: 5000的都能有人欠 更何況1-20000的68F 11/08 12:55
→ jessiegail: 他也沒有租的很便宜 26000三房 蛋黃區69F 11/08 12:56
推 cutemico: 台北蛋黃區三房26000很便宜
還是高雄蛋黃區要說清楚啊70F 11/08 12:57
→ cutemico: 沒有租得很便宜就不要跟他租~~~~~73F 11/08 12:57
推 soter321: 可以找到更好更便宜有報稅的就去找別間75F 11/08 12:58
→ cutemico: 三房28000是台北五年前的價格吧(電梯)
還有,不管你報不報稅,你申報所得稅時,通訊地址都給他勾租賃~房東以後就爆了~76F 11/08 12:58
→ ChikanDesu: 其實感覺沒辦法這樣約定 因為我剛剛查了 民法440條明確寫欠兩個月總額才能 你合約沒辦法凌駕民法吧79F 11/08 12:59
→ cutemico: 不過退稅其實一個月也才500,租賃扣除額120000,等於每個月10000,會被退稅的話是5%,那就是只省500,沒什麼作用81F 11/08 13:01
→ ChikanDesu: 看起來這兩條你寫了也是恐嚇意味大於法律效用 因為房客直接拿出民法你也是只能乖乖吞84F 11/08 13:01
→ cutemico: 如果萬一你所得稅率高於12%,建議你不要跟房東胡搞瞎搞,乖乖拼經濟比較實在,房貸扣除額可是30萬,要省的話省更多~86F 11/08 13:02
→ ChikanDesu: 你與其這樣不如走收回權利的方式 例如車位本來免費使用但不包含契約內 收回車位自用或租給別人可能就不會牴觸 但就是車位費用要先算在總額裡
你才不會虧89F 11/08 13:03
→ kevin28: 就算你在那邊跟他爭,合約一旦到期,你爭的那些,就全還93F 11/08 13:04
→ kevin28: 回去了,漲好漲滿,或是叫你滾,不租給你95F 11/08 13:04
→ cutemico: 然後你要整房東的話,記得都用預約轉帳,每月固定比如說1號轉帳,寫XX房租,過了三年後退租那年跟房東鬧翻,剛好用金流明細檢舉房東逃漏稅~96F 11/08 13:04
→ kevin28: 然後最後搬家,下個房東你又搞一次,無限搬家?99F 11/08 13:04
→ ChikanDesu: 當然啊 合約到當然隨便 但他們就是怕租約內弄不到這個房客100F 11/08 13:05
→ cutemico: 房東可以一次被追回7年的逃漏稅額,(你附上你的租約他就變成故意從課五年改成課7年,超爽的~)102F 11/08 13:06
→ kevin28: 租客會這樣就是吃飽太閒,搬家很累的...反正現在租客
講求公平正義,越來越多房東也配合,但就漲好漲滿,最後104F 11/08 13:06
→ kevin28: 還不是租客自己衰107F 11/08 13:07
→ jessiegail: 剛剛去查民法440條,看到這個: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這樣就確定這條是無效的了,感謝108F 11/08 13:07
→ ChikanDesu: 誰都知道雙輸只有政府贏 但智障覺青特別多 你說是吧113F 11/08 13:07
→ kevin28: 反正租客吃飽太閒,最後自食惡果114F 11/08 13:07
→ cutemico: 但是大絕招都用上了,房東以後就寧漲房租也不便宜,政府收稅超開心,房東割肉,房客越搬越遠~稅收就是爽政府而已116F 11/08 13:08
→ kevin28: 就跟租客一堆看著囤房高潮,有錢人要被修理了,殊不知...最終成本還是回歸到漲租金120F 11/08 13:08
→ ChikanDesu: 所以最實際的就是 漲到甘願直接給租補的價格 那就啥問題都沒有了122F 11/08 13:09
推 beergap: 說真的,現在可以報稅的房東越來越多,這種合約也算講明了,沒必要浪費雙方時間124F 11/08 13:09
→ kevin28: 因為傻租客,又要便宜,又要報稅等福利,殊不知,這種房126F 11/08 13:10
→ ChikanDesu: 你要體諒房客那可以收到稅單確定沒有被申請 再給包個紅包各分一點 千萬不要租便宜把申請租補然後你虧本的權力留給房客127F 11/08 13:10
→ kevin28: 早就被租光了(我朋友就是),爽爽住便宜的,很少退租130F 11/08 13:10
推 frank111: 你每月加4000跟他租就沒有問題了
講白了,每個房東都賺相同的錢,都賺一萬好了,要報稅的就租你貴一點阿,你專找最便宜的然後想偷報稅?這麼想報稅,那幹嘛不一開始就找有報稅的房?131F 11/08 13:27
→ kevin28: 反正這種房客喜歡搬家就搬吧,每次都搞到房東不爽
最後還不是得一直找房135F 11/08 13:34
推 ship1228: 他說沒有比較便宜啊,那就租別間吧137F 11/08 13:37
→ frank111: 有報稅又便宜的那還不快去租
執著在這不能報稅又貴的幹麻?139F 11/08 13:42
→ zhi5566: 我看到這種租客 我一律不租 你就去找可以報稅的啊 閱讀障礙還是智能有落差 你一定要找到便宜然後配合你報稅141F 11/08 14:20
→ ponchicha: 既然嫌貴又嫌租約 高抬貴手另尋他處吧何必要互相打擾強求圖什麼?不就預算內喜歡? 那得了便宜含管含車還要搞房東 就做好搬家準備143F 11/08 14:30
推 lescholar: 應該都無效 這種防不了精明的租客的 租客大可照簽之後主張那些條款無效147F 11/08 14:38
推 zhi5566: 租到覺青 人家揭發房東不報稅是伸張正義149F 11/08 14:51
噓 ppp0003: 笑屎,還沒簽約就想要違約?別租了,自己買。151F 11/08 15:54
推 VVVV5555: 通常就是有有垃圾 房東才會出這種垃圾條款152F 11/08 15:58
推 lovemost: 他這兩條立的很巧妙,並沒有直接違法的153F 11/08 16:23
推 ChikanDesu: 一堆悲憤房東們 你們悲憤也無法阻止假裝答應簽下去到時候還是給你租補欠租的人阿 他們簽了知道這合約違法根本無效就假裝給你答應實際上早就準備好搞你了 所以除了聚在一起罵租客 不如就漲到你願意給租補的價格 欠租其實只能從篩選+保證人著手 好一點工作的人根本不會冒險欠租 開始欠租後你常常殺到他公司找人就夠他崩潰的了154F 11/08 16:45
→ wiston1419: 確實挑租客素質比較重要 哈哈 畢竟租補欠租這樣搞是在浪費彼此時間而已161F 11/08 16:48
推 ship1228: 對,基本上台灣租屋市場,對租客還是比較有利,租客只要夠皮,房東根本是被吃死死163F 11/08 16:51
噓 narotic: 不要遲付有這麼難嗎?166F 11/08 19:13
推 zhi5566: 慎選租客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要看工作證 要押保人167F 11/08 20:08
→ ChikanDesu: 不要遲付有時候就是很難啊 去看看山道猴的故事 差不多就是完美詮釋欠租的人為什麼會落到欠租 你房東根本對他沒有施力點 欠你租又不痛不癢 法律保障的好好的 最後搞不好還直接求房客走 房租不要了 反而欠銀行你馬上就找不到工作信用破產存證信函三小的都來了168F 11/09 02:59
推 krf08: 第一條建議問消保官
理論上各地方政府消保官都免費提供服務173F 11/09 12:43
推 IamJoey: 房租便宜就接受。不然就不要租175F 11/09 14:09
推 a22442499: 假如雙方同意可以提早解約,為什麼要等民法兩個月?
他這一看就是有找過律師還是有研究法條的,你可以跟他簽約,找你民法出來講看看176F 11/09 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