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標題 Re: [問題] 電車起火造成鄰損之賠償問題
時間 Sun Oct 20 08:50:08 2024


真是奇怪
怎麼看你的描述好像是
你明明住在集合住宅
想裝充電樁就自己去申請安裝了
被管委會主委看到了才問你要不要簽切結書?

難道都不用先經過會議討論就可以自己玩自己的嗎
最好是管委會沒這種權力啦
難道連切結書的選項都沒有直接說不准你安裝會比較和藹可親嗎
後者我反而是認為合理的表現耶


那現在被刁難不就是死好嗎
雖然我認為就算管委會照流程正式討論舉手表決
你也一樣沒有被同意的可能啦

建議搬家的比較好笑
為了電動車換房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84.231 (臺灣)
※ 作者: anshley 2024-10-20 08:50:08
※ 文章代碼(AID): #1d55F26c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9385410.A.1A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電車起火造成鄰損之賠償問題
10-20 08:50 anshley
aass5566: 只能在外面充滿電再回家了…現在超充不是很快嗎? 30分鐘就充滿了?1F 10/20 09:06
francej: 政府在打房 房價接下來幾年一路下滑
這時間點老實說是賣房變現轉投資其他標的物的時間點
如果手上本來就有不只一棟房子的 的確是可以索性先脫手3F 10/20 09:16
yha: 公寓大廈買其中一戶,叫"區分所有權人",不是自己高興就可以做什麼,就連法定車位也是"公設" 中的約定專用。 這些電車主只適合買透天
做不到其他人一起遵守規範,自己買地蓋房子,別跟其他人攪和,雙方都痛苦
其實就算自己蓋也受法律規範6F 10/20 09:19
popcorny: 講到重點了,感覺就是自己想要先斬後奏被人攔截了
一搬都是要透過管委會投票,並且用台電EMS吧?12F 10/20 09:31
alittleghost: 恐龍住戶14F 10/20 09:37
segio: 美國多透天所以買電車OK.台灣北部哪有資格養電車.15F 10/20 09:48
yesyesyesyes: 一堆人以為買車位就無敵  可以不鳥管委會  笑死16F 10/20 09:53
moto000: 怎不搬去透天 才幾百戶的其中一戶
也1戶投票權 要說服99戶 屌欸17F 10/20 10:21
benson502: 簽 先脫產就好了19F 10/20 10:37
mtc5566: 笑你怕被抓去關 不敢脫產啦20F 10/20 13:56

--
作者 anshley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