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標題 [專欄] 職籃聯盟大合併,是時候嗎?時間 Sat Apr 1 23:24:47 2023
職籃聯盟大合併,是時候嗎?
台灣目前有三個籃球聯盟,其中兩個是職業的,一個是準職業的,三個聯盟加起來一共是
16支球隊。以台灣的市場來說,怎麼看都太多了。合併是遲早的事情,但問題來了:現在
是時機嗎?
我不知道,為何要急著討論合併的事情。
PLG、T1與SBL,我們若撇開SBL不談,PLG與T1在行銷經營理念上,其實根本不同。如果沒
有辦法統合這種差異,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立即合併的必要性。弄不好,「呷緊弄破碗」,
大家一起完蛋。說政府要介入,我覺得更搞笑,政府是要介入什麼?介入的點在那裡?強
迫合併?莫名其妙。政府最好不要介入這種事情,你可以當推手,大家都有意願的時候去
推一把,但不是自己來主導。如果政府受到某些球隊的壓力來推動,最後大家玩倒了,你
也責無旁貸。
現在看起來,PLG是目前不想合併的,T1是想合併的,SBL說不定也有球隊也想。但當初T1
不就是因為有些球隊不符合PLG的一些原則而沒能進入,然後自己拉一個聯盟打。這不是
錢的問題,而是一個聯盟的永續發展問題。老闆投資球隊的理由可以不一樣,但是一個聯
盟的目標應該是一致的,就是「永續經營,共同獲利」。說到底,如果球隊的老闆希望聯
盟照他們所希望的遊戲規則玩,而不是他們照著這個聯盟的遊戲規則玩,那這個聯盟也長
不了。我以為台灣籃球圈的人士對於20多年前中華職籃CBA的倒台認識是很深刻的,現在
看起來,驚弓之鳥還有,吸取教訓則未必。
合併意味著什麼?並不只是把盤做大,也意味著毀滅。1976年NBA合併ABA的時候,七支
ABA球隊只有四支加入了NBA,也就是說只有這四支通過了NBA的要求與考驗,你才能進來
,另外三支就再見了。合併的要求條件,不是以球隊的實力水準為標準,而是以商業經營
規格為標準。也就是說,我比較信服PLG目前的模式,要有個主場,要有個行銷團隊,要
有主動開發市場的能力。你要是都沒有,想用外力介入分杯羹,合理嗎?以目前台灣的情
況來看,合理的職籃隊數量大約就是八到十支,現在都有濫竽充數之感了,所以一定會踢
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球隊。NBA合併掉ABA只是因為他們規模大嗎?是商業模式決定了這個
結果,大家認可了NBA的模式,球隊老闆認可,轉播方認可,廣告贊助也認可,所以選擇
了NBA。
同樣的,台灣的職籃聯盟要是要合併前也會如此,何必要把意見不同的非搭在一起?先讓
時間來考驗看看,而不是現在就硬送作堆。
由於現在PLG與T1都還在草創階段,所以我也接受一些溢價高薪或是以前比較看不過去的
一些規則,但是經過幾年後必然會進入到一個成熟期(如果能撐到那個時候的話),很多的
制度會回歸正常軌道。所以在最後PLG與T1要合併前,最好讓雙方各自發展,看看誰走的
路是對的,然後再決定到底走誰的路。我個人是反對現階段談什麼合併的,除了一起上車
把路都走歪掉,我看不出有什麼好處。說得難聽點,各自玩各自的,再過個兩、三年有一
邊不行了,才能知道誰走的路是對的,這個時候再來談還差不多。如果各自都玩得不錯,
大家共同繁榮,說不定維持兩聯盟並行也很好。還有一種狀況,就是兩邊都玩得很爛,不
變革不行了,這時候可以來談合併。但現在來講,最壞的結果就是一起毀滅,把原本活得
好好的一起拖下水。
其實這種問題很簡單:多從「聯盟」的發展角度去思考,少從「球隊」角度去思考,答案
就很清楚了。
Published 30-03-2023 11:23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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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職籃聯盟大合併,是時候嗎?
04-01 23:24 kenny1300175
推 naker: 合併還會有兄弟籃球嗎1F 04/01 23:28
推 simo675891: 笑死 直接說p不想合 t很想合 這樣那些t寶怎麼辦3F 04/01 23:35
推 K19chaar: 推 朱寫的文章都很有意義和深度 常常一針見血4F 04/01 23:35
推 hao94: 有夠粗暴 哪邊想合不用多說了吧6F 04/01 23:38
推 PhanCalderon: 我比較納悶的是S哪一隊想?
台銀做不到、裕隆沒意願、台啤已經有了
所以柏力力?8F 04/01 23:42
→ qaz122444: 合併變成新聯盟最慘的是黑人吧,不但p+股份沒用了,他也會直接被踢掉,現代韓信啊,替他惋惜11F 04/01 23:45
推 yamelody: 推現階段不合併 看bro聯盟 vs 公益聯盟誰的方向正確16F 04/01 23:46
→ BLABLA007: 朱彥碩有掛? 581有人想玩職業喔?17F 04/01 23:48
推 king62602: 你應該要想581有哪隊可以玩職業?20F 04/01 23:49
推 bl00190: 我覺得要說清楚 是p聯盟 不想合 t聯盟想合 至於粉絲端我是覺得有些非p或非t不看的極端迷 我覺得多數兩邊都看過 合不合對粉絲沒什麼影響吧?22F 04/01 23:49
推 kikolion: 猜也能猜到t想合啊,最急的一定是t裡面的某些球隊吧25F 04/01 23:50
推 TML5566: 帶風向喔 說政府不要介入的那怎不說浪費稅金補助三個籃球聯盟 然後在那說政府滾 如果要完全交由市場機制 就把補助與租歲減免等都取消 看看那個聯盟市場接受度最高 就以那個聯盟為主整併27F 04/01 23:52
→ mmmn52332: 坐等看有沒有T球隊 玩不下去or跳出來31F 04/01 23:52
推 hao94: S是哪隊扣掉已經進的台啤 剩台銀裕隆柏力力32F 04/01 23:52
推 sue5566: 台銀以前說過考慮啦34F 04/01 23:53
→ rubio09: 這樣某些粉絲也能高潮喔35F 04/01 23:53
推 bl00190: Sbl我猜是裕隆 可能看到有搞頭改觀了36F 04/01 23:54
→ hao94: 裕隆想玩了?37F 04/01 23:54
→ wish8042: 這咖寫的文章都非常有本位主義的意識,客觀度早就被質疑很久了38F 04/01 23:54
→ sue5566: 裕隆=0 以前多次明確拒絕職業化更不用說老董掛了後40F 04/01 23:54
推 Goatrae: 中肯文 分析得很透徹41F 04/01 23:55
推 bl00190: 台銀我只想看到 台銀大媽對決富邦尖叫姐42F 04/01 23:55
噓 nvsr: 寫信給世界籃總!他們會來逼迫合併43F 04/01 23:56
推 king62602: 唯一有可能就台銀吧 但不確定現在那個什麼限制的法案解套了沒44F 04/01 23:57
推 sue5566: 那家不就台中兩家的贊助商= =48F 04/02 00:01
噓 Arodz: 朱彥碩不要再亂講了 台灣合理的職業隊數量是2隊49F 04/02 00:04
→ shifa: 台銀大媽退休好幾年了吧50F 04/02 00:06
→ Arodz: 還八到十隊哩...完全自嗨想法
我看你大膽一點 直接說擴隊到30支 改名TNBA 讚吧
TNBA比 皮甲踢萬更能自嗨 台灣的NBA喔 屌吧51F 04/02 00:06
推 gary67: 滿中肯的啊,讓市場機制和時間證明哪個聯盟(球隊)能持續經營54F 04/02 00:16
推 s5689: 確實 政府到底有什麼立場主導?56F 04/02 00:16
推 a30019123: 如果自己蓋球館不領補助 那政府真沒資格 可惜58F 04/02 00:21
推 s900144: Phan 跟順詳同時退休了60F 04/02 00:22
推 donot5566: 不想要政府 球場請自己蓋 補助也不要領 自己關起來經營 講什麼屁話啊62F 04/02 00:24
→ acerttt: 政府蓋體育館不就房東嗎?房東要求兩個房客不要開兩家店要合併成一家店,不然不租?64F 04/02 00:25
→ donot5566: 反正台籃領錢國際賽還不是爛得跟屎一樣 哪需要政府66F 04/02 00:25
→ acerttt: 這兩個房客不租,也沒其他房客會來租啦67F 04/02 00:25
推 dante110059: 怎麼會把政府當作只有房東的作用捏
笑了 體育館沒人租?68F 04/02 00:26
推 sue5566: 依照體育署過去的個性,沒事不會插手的。70F 04/02 00:26
→ BLABLA007: 等等 政府介入的理由是什麼? 看不懂71F 04/02 00:27
→ acerttt: 政府也會租體育館給不同宗教,是不是也要求他們合併才要租給他們72F 04/02 00:27
→ BLABLA007: 租金太低? 看誰誰不爽? 還是嫌權力不夠大?74F 04/02 00:27
推 starchiang: 補助不等於介入
政府補助各領域的地方可多了,多到你想不到
難道政府什麼都想介入嗎?75F 04/02 00:27
推 sss157095: 不論內容其他部分 其中一部分我覺得還是寫得挺中肯的 讓市場機制去決定 留下的就會是真正大家想要跟需要的 到時候再來談合併78F 04/02 00:32
推 GaryCrawford: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政府當然可以介入 但他介入的理由是什麼?拿補助跟減稅 那是他鼓勵企業來玩職業運動的誘因 怎麼這時候又變成完全要聽政府來辦職業聯賽的條件81F 04/02 00:32
→ shifa: 你說新莊體育館 兩個球隊要租總比只有一個球隊租好85F 04/02 00:32
推 sue5566: 比起體育館的租借,真正的錢在減稅啦86F 04/02 00:33
→ shifa: 但是 兩個球隊租 會不會比 一個球隊認養 好?87F 04/02 00:33
→ GaryCrawford: 我辦個私人比賽 還要被政府決定怎麼辦比賽的方式 不說還以為是對岸統一乖乖聽黨的話呢88F 04/02 00:33
→ shifa: 然後一筆預算 是要分給兩個聯盟還是一個聯盟比較有用? 政府的想法不外乎 雨露均霑 跟 錢花在刀口上90F 04/02 00:33
→ GaryCrawford: 我絕對認同政府可以介入協調 一個國家的職業聯賽發展方式 但政府的角色 怎麼會是變成主動呢92F 04/02 00:34
→ shifa: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鬆綁抵稅上限變成150%94F 04/02 00:35
→ Arodz: 那台籃球隊乖乖繳稅啊 看看剩幾隊95F 04/02 00:35
→ shifa: 一般狀況下 企業最多花1000萬=1500萬抵稅額96F 04/02 00:35
→ GaryCrawford: 這就像是你棒球裁判 要促請裁決 是球隊主動向裁判促請裁決 而不是裁判自己主動去判決97F 04/02 00:35
→ shifa: 但是特案允許的球隊可免除1000w上限
對政府來講 這些就是可以收但沒收=鼓勵發展99F 04/02 00:36
推 ROCArmy623: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伸手的可能,一定要說政府不會介入的人,我也是無法理解
什麼都有可能,無風不起浪265F 04/02 13:35
噓 hipmyhop: 合併當然越快越好 甚麼廢文268F 04/0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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