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Cat ()標題 [公告] 跳車串.2時間 Tue Sep 10 21:51:09 2024
在下玩補的,以前5H碰到跳車陪剩下的人等,也是等到心浮氣躁
有時候一個人跳車基本直接整團不用玩
自詡能理解板友的各種推噓文,所以文章只掛s沒有!起來。
但是既然是板工就不能不做事。
被跳車的玩家很生氣,要噓當然可以
就像跳車玩家的其中一種理論叫做遊戲系統沒有擋跳車
那麼站台既然設置噓文了,一般情況下板工也沒有理由說欸不許噓。
之前公告底下推文有提到,板規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弄到被告了要出庭上法院了,那就算板工不桶你,跑法院還是很麻煩
(當然是有成案起訴的前提下啦)
然後已經有事主來要求板工不要刪開串原po的文章了
並且附上提告開串原po「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的相片,用的是刑案
雖然經驗上成案機會似乎不大,不過基於板工立場,還是提醒一下板友會有這種事
氣憤之下當心擦槍走火,請各位板友留意自身發言。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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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需要協助的話
位置: 市民廣場 > PttLaws >
LawsuitSug
站台有設協助這類事情的看板,希望備而不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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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15.7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cu4xFEU (WO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W/M.1725976271.A.39E.html
推 DEVIN929: 匿名的話可以公然侮辱跟妨礙名譽嗎 除非被肉出來吧?3F 09/10 22:01
推 enchyi: 有資格開槍的人,只有有著被射殺覺悟的人。4F 09/10 22:02
→ BigCat: 法律是一種差一個字就會造成不同結果的東西,兩板性質有差7F 09/10 22:06
推 p200404: 可以告 看檢察官認定 我就告成功一個臭嘴狗過8F 09/10 22:06
推 enchyi: 逆風但是很殘酷的現實就是 跳車不犯法 PO別人ID有機會犯法10F 09/10 22:07
→ BigCat: 但中間差一個不是直接嘴id而是列遊戲角色
是的,安琪那句話正解11F 09/10 22:07
推 iam0718: 告不告的成就骰法律人啊 有時候檢察官那邊就擋下了13F 09/10 22:13
→ b2202761: 匿名也可以告,PTT資料很好找
公然侮辱是一個自由心證很大的法律,同樣情況不同法官可能一個有罪一個沒有14F 09/10 22:23
推 wmud: 三樓,很可惜,實務上ptt id就是被判定可以連結到實體人,如果檢察官辦了,站方就會把你的資料給警察了,當然這樣也不代表成罪就是17F 09/10 22:29
→ BigCat: 據說是要三年以上加公文才會給資料
以前還在上面混的時候看過上頭擋了好幾次回去就是20F 09/10 22:32
推 enchyi: 你可以說成罪機率微乎其微 但是不是0 人家願意告你
那也是他的權利22F 09/10 22:33
→ wmud: 什麼是三年以上?24F 09/10 22:37
→ BigCat: 刑期有三年以上
現在一堆抓到的ID其實都是查IP了,帳號部經手的非常少25F 09/10 22:38
推 mark0204: 刑法309最多罰錢,310-2條兩年以下27F 09/10 22:41
推 ilove305mm: 自己的生命沒意義 只好靠當個討厭鬼才能被人記住28F 09/10 22:41
→ BigCat: 樓上你有被檢舉喔,我還在想怎麼寫公告29F 09/10 22:41
→ wmud: 妨礙名譽這種爛罪可以判到三年嗎?我以為都易科罰金30F 09/10 22:42
→ BigCat: 大家都很生氣,但實在不值得因此被怎樣啦…
所以囉,要嘛查IP要嘛看能不能搜到東西31F 09/10 22:42
推 mark0204: 就算搜到,也要看檢察官認不認同啊...唉...33F 09/10 22:43
→ BigCat: 不然上面其實都有在擋,前法務現公關那位站長很強的34F 09/10 22:43
推 Muilie: 好酷喔,4202了還有這樣要告人的,文藝復興耶37F 09/10 22:54
→ BigCat: 沒事,你也消消氣,有些人事物不值得 (拍40F 09/10 23:00
→ BigCat: 對
大概被公布角色致事主身心受傷所以告公然侮辱跟妨害名譽44F 09/10 23:24
※ 編輯: BigCat (59.127.115.75 臺灣), 09/10/2024 23:29:50
→ seraphimmoon: 以我所學,內容是事實的話頂多就是跑法院麻煩了點
然後他這樣不就間接承認自己在那串名單裡面了...47F 09/10 23:27
推 CoLLaps: 笑死 這也要告 是多玻璃心 可憐吶50F 09/10 23:33
→ b2202761: 開串被告也很正常,有些只有一條文字離開圖片很難100%證明52F 09/11 00:09
推 jo8087: 推浪費司法資源 跳車已經夠不可取了 沒想到還有更厲害的54F 09/11 00:15
推 jaguarroco: 不論網路上還是現實中,該怎麼講話才不會踩線是一門學問55F 09/11 01:01
推 abc123kevin: 惡人先告狀果然是真的 這下那串人我是覺得黑名單了*絕對 不然哪天變自己被報復性提告也不知道57F 09/11 01:04
推 malusi: 老實說 這種要告不告的成說實話不好說
多的是 你跑前面的流程 正常上班族根本不太可能請假一直去 就會和解賠償幹嘛的59F 09/11 01:10
推 jemmak629: 顆顆 人就已經在少了還告好好玩遊戲的玩家 敢作敢當好嗎62F 09/11 01:14
→ minoru04: 這些人都沒想到告上法院被人知道個資要弄你更方便嗎 嘿64F 09/11 02:01
→ test23786: 如果真的有輕易透過個資弄人那種情節那麼容易就不會有訟棍了……65F 09/11 02:38
推 qoo4628802: 只是為啥之前m+對岸跳這麼兇的時候沒搞什麼跳車表單,回去之後反而在5H就要搞69F 09/11 04:15
推 LouisQPRo: 公然侮辱今年早限縮了,妨礙名譽難成立 搞笑而已71F 09/11 04:21
推 sarevork: 雖然很黑人問號 不過還是笑了72F 09/11 07:10
推 DEVIN929: 到時候變法院認証的跳車垃圾仔怎辦
查了一下剛好今年426判決公然侮辱應限縮,理由是謾罵除負面外亦有溝通或展示個人價值功能不應成為髒話罪處理反正虛擬帳號連結人格延伸如果法務不會給就更難成立吧要告連書面通知都無法送達的話 檢查官ptt水球通知XD73F 09/11 07:21
→ b2202761: 提告公然侮辱又不是只想要贏,提告者只需要截個圖,去警局報案半小時就搞定,被告的人搞不好前面要開偵查庭,被起訴的話就上法院,原告都可以不用出現,被告需要,地點可能離被告很遠需要請假去78F 09/11 07:35
→ enchyi: 水滴哥這是經驗談嗎?82F 09/11 07:38
→ b2202761: 而且其實原PO不是溝通言論,而是單方面的提出會損害他人名譽的言論,提出的證據也不能100%證明事實,如果運氣不好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去解釋。83F 09/11 07:39
→ enchyi: 我記得這個之前就別的板就很常發生了 就是想辦法噁心你86F 09/11 07:39
→ Muilie: 坐等跳車串.387F 09/11 07:41
→ b2202761: 告原PO這邊不會用公然侮辱,要用誹謗去告才合適88F 09/11 07:42
→ BigCat: 希望是不要有.3啦 來睏 Zzz90F 09/11 07:46
推 DEVIN929: 好奇但站方不給資料的話 要怎麼書面送達通知91F 09/11 07:49
→ maxsu: 反而惡人拿法律當工具了, 感覺很怪92F 09/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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