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 4.4
新增、
修正、
刪除部份:
板規 7-5 (刪除)
修正部份用字、板規條列順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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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p.03
一、板旨‥‥‥‥‥‥‥‥‥‥‥‥‥‥‥‥‥‥‥‥‥‥‥‥‥p.05
二、文章分類與規範‥‥‥‥‥‥‥‥‥‥‥‥‥‥‥‥‥‥‥‥p.06
三、發文違規事項‥‥‥
1.無關板旨之文章、空白文、重複發文‥p.08
2.未滿字數‥‥‥‥‥‥‥‥‥‥‥‥‥p.08
3.交易文‥‥‥‥‥‥‥‥‥‥‥‥‥‥p.09
4. F/GO 徵友文‥‥‥‥‥‥‥‥‥‥‥p.10
5.板務文‥‥‥‥‥‥‥‥‥‥‥‥‥‥p.10
6.不正確召喚文‥‥‥‥‥‥‥‥‥‥‥p.11
6-1.公眾人物抽卡結果條款‥‥‥‥‥p.12
7.劇情爆雷文‥‥‥‥‥‥‥‥‥‥‥‥p.13
8.不正確臆測文‥‥‥‥‥‥‥‥‥‥‥p.14
9.廣告文、宣傳文、問卷文、活動文‥‥p.15
10.無實質意義文章‥‥‥‥‥‥‥‥‥‥p.16
11.隨意刪改他人推噓文‥‥‥‥‥‥‥‥p.17
12.未經同意轉入、轉出他人文章‥‥‥‥p.17
四、推文違規事項‥‥‥‥‥‥‥‥‥‥‥‥‥‥‥‥‥‥‥‥‥p.18
五、共通違規事項‥‥‥
1.黑特文‥‥‥‥‥‥‥‥‥‥‥‥‥‥p.19
2.火星文、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p.20
3.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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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身攻擊‥‥‥‥‥‥‥‥‥‥‥‥‥p.20
4.引戰、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發言‥‥p.21
5.批評他板板務、板風‥‥‥‥‥‥‥‥p.23
6.討論官方明定禁止之事項‥‥‥‥‥‥p.23
7.洩漏他人隱私‥‥‥‥‥‥‥‥‥‥‥p.23
8.對他人創作無建設性之批評言論‥‥‥p.24
9.含有 18 禁之內容‥‥‥‥‥‥‥‥‥p.24
10.版權物‥‥‥‥‥‥‥‥‥‥‥‥‥‥p.25
11.政治文‥‥‥‥‥‥‥‥‥‥‥‥‥‥p.25
12.張爸文‥‥‥‥‥‥‥‥‥‥‥‥‥‥p.26
13.惡意散佈病毒連結‥‥‥‥‥‥‥‥‥p.26
14.交換詐欺行為‥‥‥‥‥‥‥‥‥‥‥p.26
六、惡意訪客條款‥‥‥‥‥‥‥‥‥‥‥‥‥‥‥‥‥‥‥‥‥p.27
七、裁罰與申訴‥‥‥‥1.罰則‥‥‥‥‥‥‥‥‥‥‥‥‥‥‥p.29
2.分身與加重條例‥‥‥‥‥‥‥‥‥‥p.31
3.申訴‥‥‥‥‥‥‥‥‥‥‥‥‥‥‥p.32
4.檢舉與板務討論‥‥‥‥‥‥‥‥‥‥p.33
八、其它事項‥‥‥‥‥‥‥‥‥‥‥‥‥‥‥‥‥‥‥‥‥‥‥p.3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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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板旨
本板為 Type-moon 板。
狹義討論範圍為日本遊戲公司「Notes」旗下所發行的遊戲、小說;
與其合作廠商、人物共同發行之作品,
以及上述對象之一次以上衍生物。
同人作品亦包含在內。
廣義而言,
只要討論對象和 Type-moon 公司、作品或其成員有所關聯,
皆為可接受之內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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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章分類與規範
1. 問題
與 Type-moon 相關作品的各種問題。
無徵詢他人意見、求取答案之文章,不得使用此類別。
2. 閒聊
不滿足上述兩者性質的文章,皆可使用此類別。
唯需內容符合板旨,且不得違反本板規規範。
3. 情報
Type-moon 或與其合作之廠商的官方消息、與 Type-moon
作品或其衍生物有關的情報,皆可使用此分類。
文中需附上情報來源,且不得刻意扭曲或提供假情報。
4. 召喚
「Notes」旗下手機遊戲「Fate/Grand Order」之專用分類標籤。
抽卡結果請以此分類分享。細部規範詳見 3-6:不正確召喚文。
6.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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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GO
「Notes」旗下手機遊戲「Fate/Grand Order」之專用分類標籤。
當發表日版 F/GO 相關內容文章時請使用此標籤。
6. 台GO
「Notes」旗下手機遊戲「Fate/Grand Order」之專用分類標籤。
當發表台版 F/GO 相關內容文章時請使用此標籤。
(註:其它如 Bilibili 伺服、美版、韓版等地區伺服,
由於玩家數相對較少,請自行改為B/GO、美GO、韓GO等標籤。)
7. 自介
板友自介文章,發表後由板主收入精華區。
三個月可更新一次,填寫內容需屬實。
8. 公告
板主專用分類,用以宣佈各種板務、判決相關事項。
一般板友不可使用,亦不可針對公告回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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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文違規事項
1. 無關板旨之文章、空白文、重複發文【非檢舉制】
無關板旨:內容與「Notes」及 Type-moon 無關聯之文章。
(協尋失蹤人士、急救徵求血型等避免緊急危難之時效文章不在此限)
空白文:內文或標題
(不含文章分類標籤)為預設格式化內容之文章。
重複發文:張貼與自身或他人先前內容相似度 80% 以上之文章。
2. 未滿字數【非檢舉制】
內文在預設格式化內容且扣除無意義填充、重複字數之情況下,
未滿直式或橫式三行,或者未滿三十字之文章,定義為未滿字數。
標點符號不計,網址、英文單字皆僅算一字;
兩個半形文字算一個全形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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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易文【非檢舉制】
本板禁止發表任何實體物品交易文。
欲交換、徵求、贈送 Fate/Grand Order 遊戲帳號、序號者,
請洽 FATE_GO 板。
可允許 Type-moon 系列商品及其實體、虛擬附屬特典之交換、
贈送文章,惟需遵守下列規定:
(1) 不得使用現金或任何等值物品交易(包括P幣),也禁止商
業型販售。
(2) 同一 ID
十日後可再 PO,且請在交換或贈送完畢後
72 小時內刪除交換、贈送之文章。
P.S.:板主不介入板友間交易糾紛,請板友自行注意安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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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GO 徵友文【非檢舉制】
禁止發表單純為手機遊戲 Fate/Grand Order 徵友用途之文章。
可至本板置底閒聊區推文或洽專板 FATE_GO 進行徵友。
5. 板務文【非檢舉制】
禁止發表板務文。
有板務討論需要請使用站內信給板主,或是利用本板規下方推文
發表。
※板務文定義:
內容為討論、評論本板管理方針、風氣,或對板規建議之相關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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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正確召喚文【非檢舉制】
為提供板上 Fate/Grand Order 遊戲抽卡統計結果,板友可使
用文章分類:
[召喚] 或於置底限定卡池文中發表抽卡內容,
且需遵守下列規定:
(1) 總抽卡數在
99 抽以下者不得 PO 文。
(2) 總抽卡數
100 抽以上者可 PO 文,但需以
圖片及文字展示
100 抽以上的抽卡結果,並需附上
100 字以上的實質心得
內容。
(3) 若抽卡結果的 SR、SSR 內容高於遊戲內表定機率,則需發
放
1000P以上之 P幣給予不特定之板友,板主得監督執行
(發文者需在文章內附上統計後機率結果)。
(4) 同一 ID
30日後方可再次發表。
(文章內需附上前次發表日期)
違反以上規定即為不正確召喚文,板主得以主動裁罰。
※若其他分類文章展示之抽卡結果違反板規 4-2 之規範,則視
作不正確召喚文辦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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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公眾人物抽卡結果條款
由於與 Type-moon 相關之公眾人物的抽卡結果具有一定程度
之話題性,且不易引起板友討論上的衝突。於 2017/01/14 TM
板板務投票結果公佈後,開放板友們發表公眾人物之抽卡結果,
且不受
板規 3-6 和
板規 4-2 之限制,然須符合以下要件,
若不
符合則將比照一般召喚文或抽卡推文辦理:
(1) 所發表之抽卡內容必須可證明為該公眾人物之抽卡結果
(若為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 等社群網站平台上
發佈之動態消息、圖片,建議附上原始頁面連結加以佐證),
發佈者有提出發表內容確實為公眾人物抽卡結果證明之義務。
(2) 形式包括文字、圖片、抽卡影片等方式,但仍需遵守板規
3-2 之規定,且不得刻意偽造結果。
※公眾人物定義:
Type-moon 官方之相關人員且透過公開場合、網路或其它媒體
為人所知者。實況主並不包含在內。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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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劇情爆雷文【非檢舉制】
由於 Type-moon 系列作品依舊不斷推出,且 Fate/Grand Order
也在持續更新當中。為考量剛接觸 TM 作品以及想自行閱覽手遊
劇情板友之閱讀權利,本板設有防雷條款:
(1) 一般遊戲、小說、動畫、漫畫:
作品在一年內發行者文章需防雷。
(2) Fate/Grand Order 主線及角色幕間劇情:
遊戲內容更新後七日內需防雷。
(3) Fate/Grand Order 活動劇情:
遊戲內容更新後三日內需防雷。
(若活動復刻,則以該活動第一次舉辦日期為判斷時間點。)
P.S.:置底閒聊區和一般文章推文不受此限制。
※防雷方法:
在標題註明「雷」或預留 19 行之防雷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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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不正確臆測文【非檢舉制】
為了保障板友們的討論空間,以及讓遊戲玩家能根據既有資訊
預先做出下一步的因應對策,本板可發表臆測、推敲 TM 官方
及其合作系列廠商之未來營運方向、作品內容、遊戲設計、人
事安排等尚未完全確定之資訊和情報之文章,惟需遵守以下規範:
(1) 論點需建立在官方已經釋出的情報,
不可完全空穴來風。
(2) 根據臆測所得出之結論,需具有開放性可供板友們互相
討論的空間,
避免使用單方面武斷的說法或用詞引起爭議。
(3) 論述當中所引用、產生的資訊以及得出的結論對發文者
以外的板友有所助益。
(4) 對於尚未確定、明朗化的內容需加以註明,避免誤導板友。
(5) 每人
同一個月內發表數量以
一篇為限。
違反以上規範即為不正確臆測文,板主得以主動裁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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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廣告文、宣傳文、問卷文、活動文【非檢舉制】
以上四種文章請先以站內信通知板主,並附上完整文案,板主審
核後認定內容合規後方可發表。
個人部落格或粉絲專頁由於牽涉到商業廣告刊登等問題,不可直
接附上網頁連結供人點擊。若發表符合本板文章分類之內容,請
將部落格上的內容重新以本板合規之文章形式發表。
於 Twitch、YouTube 或 FaceBook 等平台實況 Type-moon 相關
內容(包括遊戲、角色繪畫等)且僅附上實況平台連結網址之文章
定義為實況文,屬於活動文的一種,毋需事先通知板主或準備文
案,但實況結束後需自行刪除文章,且一天以一篇為限。實況結
束後未編輯、充實文章內容且亦未刪除文章時,板主得以板規
3-9 進行判罰。
上述文章未經同意發表且同時違反 PTT Cross-Post 站規時,處
罰
刑度加倍並
退回該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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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無實質意義文章【非檢舉制】
由於 TM 板為一公開板面,發表無實質意義文章容易佔用資源並造
成使用者閱讀上的不便。因此,在除去純客觀資訊的內容後,包括
但不限於以下的內容佔整體文章 50% 以上者定義為無實質意義文
章:
(1) 可使用單一關鍵字自本板搜尋到解答前文的問題文章。
(2) 純喜好、批評文章。
(3) 無自身想法之徵詢意見文章。
(4) 缺乏討論要點之文章。
(5) 無自身分析意見,僅附上其他平台來源的評比文章。
(6) 重複性質的創作文章
(7) 非簡潔記載的洗文式文章
(註:(6)、(7)兩項細部規定請參考 #1RHWjZY3。)
在發生上述內容以外但滿足文章無實質內容概念的情況時,板主
擁有裁定該文章是否為「無實質意義文章」的最終權力。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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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隨意刪改他人推噓文【檢舉制】
於本板發表文章者,禁止隨意刪除、修改他人推、噓文內容。
12. 未經同意轉入、轉出他人文章【檢舉制】
轉入文章請先徵詢原作者同意,並在推文處加註。
自本板轉出文章者,亦須詢問並於推文告知是否經過原作者同意。
上述兩者情況倘若查證發現原作者並無同意卻自行加註,處罰
刑期加倍。
本違規採
當事人檢舉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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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文違規事項
1. 本板文章禁止下列內容之推、噓文:【非檢舉制】
(1) 連續空白內容。
(2) 無意義內容。
(3) 單一文章同一 ID 超過一篇以上之推、噓文圖案。
2. 為維持板友最低的分享抽卡推文權利,本板允許使用推文
描述抽卡內容,然而不得有以下情形:【檢舉制】
(1) 附上圖片連結。
(自身或他人之圖片結果皆包含在內。)
(2) 提及之抽卡內容數量超過兩張。
(3) 同一 ID
八小時內再次發表與抽卡內容相關之推文。
(4) 依照推文前後文內容可判定為敘述同一人抽卡且滿足(2)之情形。
※惡意曬卡嘲諷條款(採召喚文發文當事人檢舉制):
於
召喚文底下推文滿足以下三點任一者定義為惡意曬卡嘲諷:
(1) 展示發文者未獲得之稀有度。
(2) 稀有度總和高於發文者之抽卡結果。
(同星數情況:英靈 > 禮裝)
(3) 所耗費成本明顯低於發文者之相近稀有度結果。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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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共通違規事項
以下規範適用於任何發表於板上的內容
(包括本文、推噓文、簽名檔):
1. 黑特文【檢舉制】
由於 Fate/Grand Order 遊戲的眾多遊戲性問題(抽卡機率、素材
機率、連線問題、強度平衡……),為了讓板友抒發遊玩時產生之
負面情緒,請於置底閒聊區發表黑特相關內容。為了維護其他板友
的閱讀環境,黑特文不得於一般文章之內文或推文發表。
板主收到檢舉且認定違規後,將會對違規文章或推文進行裁罰,若
文章作者於判決產生前修正內容則視情況不予裁罰。
※黑特文定義:
以違反日常與網路用語禮儀之詞彙(包含但不限於N字經、性器
官、惡意提及他人親朋好友、物化特定族群用語)指稱任何對象,
或是無前因後果之單純抒發恨意內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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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火星文、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非檢舉制】
火星文、注音文等經板主判定會妨礙正常閱讀之內容。板主發現
此類文章會先行推文提醒發文者更正,若內容依然存在則會進行
裁罰;推文情況則直接刪除。
3. 人身攻擊【檢舉制】
定義如下:
以板友或其親友在本板範圍外的個人身份、行為或與本板討論內
容無關之個人難以改變之特質(如 ID、性別等)進行嘲諷、辱罵、
貶低、批評、臆測、調侃等行為。
本違規採當事人檢舉制,若當事人向板主提出檢舉遭駁回可送交
其他板主覆閱,任一板主認定達到標準即受理。板主發布人身攻
擊公告後,被檢舉方於 48 小時內向檢舉方道歉或解釋,若檢舉
方接受則刑罰減半,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不得給予任何外在壓迫。
(續下頁)
20.
════════════════════════════════════════
倘若被檢舉方對檢舉方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則板
主可能視前因後果不接受人身攻擊之檢舉。
本違規與 5-1 黑特文違規同時發生時,以人身攻擊違規為主,一
罪不二罰。
4. 引戰、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發言【非檢舉制】
定義如下:
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過於暴力色情、違反公序良俗、
與犯罪關聯之詞彙,或以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
釁之言論攻擊單一板友或板眾、挑起多方對立、令特定族群心生
不悅之內容。
細部用詞定義:
(1) 爭議性:於本板或任何公開場合、討論平台曾有過激烈爭論,
或無法以現有法律或科學驗證方式得出單一結論之議題;此
外,考量到本板的專板性質,對 Type-moon 相關之角色、人
員之批評需
確鑿且有客觀理由支持。
(續下頁)
21.
════════════════════════════════════════
(2) 針對性:所討論之對象或發言受眾並非 Type-moon 板全體板
友,而是將少數個人或族群作為目標之言論。
(3) 歧視性:並非根據當事人或族群於本板或其他公開場合之言行
舉止,而是依其身份、地位、先天條件等難以改變之特質給予
差別待遇之行為。
(4) 過於暴力色情:發言內容涉及激烈且具有強制力對他人造成侵
犯之行為,或違反
板規 5-9 18 禁定義之言論。
(5) 違反公序良俗、與犯罪相關之詞彙:與台灣現有之普遍道德風
俗習慣大相逕庭,或違反中華民國現有法律的用語詞彙。
(6) 特定族群:具有相近或相同之身份、種族、職業、社會地位等
不易立即改變特質之三人以上群體。
(7) 理性、客觀、合理、挑釁、對立:以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
定義為主,板主群擁有最終解釋權力。
本項違規板主得以
主動介入,與 5-1 黑特文違規同時發生時,以
引戰違規為主,一罪不二罰。
P.S.:5-3 與 5-4 違規均採寬鬆判定,凡板主可由前後文判斷
指稱對象(e.g. 某樓、某e)即成立。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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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批評他板板務、板風【非檢舉制】
板友不得批評其他看板之板務板風,也請勿將其他網路平台之個人
事務和爭議性內容延伸至本板討論。
6. 討論官方明定禁止之事項【非檢舉制】
為維護「Notes」之營運權益,請勿討論未經官方同意的二度營利
平台、實體金額交易帳號行為,或是官方已明確做出處罰之破壞其
他玩家遊戲體驗、平衡性等非官方提供程式、外掛。
(註:模擬器為可合規討論之範疇,請參考 #1QmG5Aa2。)
7. 洩漏他人隱私【檢舉制】
未經當事人許可,板友不得於文章、推文中公佈他人之之真實姓
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倘若在推文
中出現,當事人得以向該篇文章發文者要求刪除並同時向板主提
出檢舉,此行為不受板規 3-11 限制,板主確認無誤後會刪除該
違規推文並裁罰。
23.
════════════════════════════════════════
8. 對他人創作無建設性之批評言論【檢舉制】
為鼓勵板友發表與 Type-moon 內容相關之創作,禁止對其他板友
所發表之文字、圖畫、聲音等創作進行無建設性之批評、謾罵。
舉例:
你畫的這是什麼鳥東西!(X)
你的劇情內容太鬆散了,這樣很難帶起讀者情緒。(O)
9. 含有 18 禁之內容【非檢舉制】
板友不得發表含有 18 禁之文字、圖片、動畫、網站連結。遊戲
圖片請先以後製軟體進行處理,確定符合規範再行發布。
※18 禁定義:
圖片、動畫內容違反大眾媒體分級制度限制級,或含有男女性下
體、女性乳首、性器官或分泌的體液,以及對於性行為過於裸露
直白之描述,當有爭議時由板主群得以開會討論並判定之。
24.
════════════════════════════════════════
10. 版權物【非檢舉制】
本板
禁止公開徵求、發布版權物,若需發布請低調處理,板
主不承擔任何因此衍生之法律問題。
11. 政治文【非檢舉制】
禁止討論台灣或他國內政、外交、軍事以及相關之政治人物、
黨派、議題。
(註:「國服」一詞亦屬於本條違規,請參考 #1O58RuJD。)
※政治人物、事件定義:
(1) 死亡時間/發生時間於西元 1911/10/10 後;且
(2) 涉及國家或地方層級的方針、決策決斷、人事異動、管制、
監督等手法或所造成之影響。
※例外:
(1) Type-moon 世界觀中已明確具有角色形象之人物,不受
本條之限制。(但刻意將其行為連結至政治事件者仍判罰。)
(2) 無法以現有科學方法確定是否為真實存在之人物、事件、
團體,不視為政治人物、事件、黨派。
25.
════════════════════════════════════════
12. 張爸文【非檢舉制】
含有張爸相關之任何廣告與連結之文章。
13. 惡意散佈病毒連結【非檢舉制】
禁止於文章、推文、簽名檔、名片檔中散佈含有病毒、木馬、
釣魚網站、惡性廣告網站等連結或檔案。
14. 交易詐欺之行為【非檢舉制】
經查證發現曾經/正進行/欲進行交易詐欺之使用者,將列為
本板不受歡迎之對象。
26.
════════════════════════════════════════
六、惡意訪客條款
隨著本板使用者人數增加,惡意違反板規、鬧板、將本板當作個人
使用板面的使用者也相應變多。為了維護一般使用者的權益,特別
訂定此條款以維護本板的討論風氣。
1. 判定前提(必要條件,滿足任一項即成立)
(1) 未曾在本板發表過文章
(2) 免洗ID
※定義: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下且有效文章篇數 50 篇以下。
(3) 有劣文紀錄
(4) 一年內被板主刪文達
五篇以上
(5) 在本板曾有水桶以上之違規紀錄者
2. 判定依據(充分條件,滿足任一項即成立)
(1) 挑釁板友
(續下頁)
27.
════════════════════════════════════════
(包含但不限於嚴重 5-3 違規;以大部分 Type-moon 板眾為
對象之 5-4 違規;敵視、貶低或否定 Type-moon 板或其存
在價值之言論。)
(2) 惡意違規
(以得到板規判罰為目的之違規、在他人違規公告下方發表
相同或類似之違規內容者。)
(3) 洗板
(一週內違反板規 3-1、4-1 三次以上者。)
(4) 轉錄與本板討論主旨無關之文章
(5) 第二次以上違反板規 3-10 者
3. 判罰內容
(1) 第一次被判定為惡意訪客,
水桶一個月。
(2) 第二次被判定為惡意訪客,
水桶一年。
(3) 第三次被判定為惡意訪客,
永久水桶並退回該違規文章。
※惡意訪客的判定依據均為本板現有之板規違規內容,此時該原
違反板規刑度不計,僅計算惡意訪客條款內容,一罪不二罰。
28.
════════════════════════════════════════
七、裁罰與上訴
1. 罰則
(1) 文章類別使用錯誤之情況,板主會幫你改標題,情況嚴重
時得以不公告直接刪文。
(2) 違反下列板規者,板主得以不公告直接刪文
(推文亦同):
板規 2-1、2-4、2-7、2-8、3-1、3-2、3-4、3-5
(3) 違反下列板規者,予以
警告一次並刪除違規文章或內容:
板規 3-3、3-7 ~ 3-8、3-10、5-1、5-2
(4) 違反下列板規者,予以
警告兩次並刪除違規文章或內容:
板規 3-6、3-9、3-11、3-12、4-1、5-3 ~ 5-10
(續下頁)
29.
════════════════════════════════════════
(5) 違反下列板規者,予以
水桶一週並刪除違規文章或內容:
板規 4-2(惡意曬卡嘲諷條款)、5-11
(6) 違反下列板規者,予以
水桶兩週並刪除違規推文:
板規 4-2
(若於置底閒聊區違規,則保有一次豁免機會。)
(7) 違反下列板規者,判處
永久水桶並
退回該文。
板規 5-12 ~ 5-14
P.S.:計算方式警告三次 = 水桶一週,涉及人身攻擊
違規時會先行確定最終警告數再進行水桶判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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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身與加重條例
本板允許符合 PTT 站規限制下分身的使用。然而當本尊被判處
水桶禁止發言時,不得以分身於板上發文、推文,反之亦然。
若查證發現分身於本尊水桶期間發言或違規,則原有刑期和新
違規刑期均重置並加倍計算,並視情況送交
ID_Multi 部門處理。
※加重條例:
若違規者曾被水桶,出桶後再次違規,則加重處罰為二倍之
刑。此條可累計,亦即第一次水桶為一倍、第二次為兩倍、
第三次為四倍……以此類推。而一次違反多條板規者,則採
一罪一罰累加原則,不加重計算。
31.
════════════════════════════════════════
3. 申訴
板主做出違規判決時,會同時寄出判決信至違規者信箱。
若對於判決內容不服或認為有爭議,請當事人於收到判決
信
三日內至
板規下方推文或
站內信給
任一板主提出申訴。
申訴時需附上
五十字以上之自身並無觸犯板規之理性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此機制僅接受違規當事人申訴,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所提
出之申訴板主得以
不予理會。
倘若違規當事人對於板主群接受申訴後所做出之回應依然
不滿,則請依照 PTT 申訴流程依序至組務區 → 群務區
→ 站務區進行申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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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檢舉與板務討論
本板可提出檢舉之對象為 PTT 任一使用者,包括水桶
刑期中的違規板友。對於違規行為之檢舉追溯期為行為
發生後七日之內(以信件或推文時間為準),超過時間板
主得以不接受該項檢舉,且板規執行上不溯及既往。
※檢舉方式:
站內信給任一板主或板規下方推文,並附上
(1) 被檢舉人 ID
(2) 違規行為發生之文章代碼(AID)(置底閒聊區免附)
(3) 違規事證(不強制)和違反板規名稱
對於板務、板規有任何建議、想法,同樣請以站內信或
板規下方透過推文提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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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事項
1. 本板規若有未盡之事宜,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與
PTT 實業坊之站規規定。
2. 板主保有執行板規上主觀認定和板規詮釋之權力,
當板規規定以外之妨礙看板行為發生時,板主群
得以開會討論做出結論處理,並編入下次板規。
3. 本板規製作上部份條文內容參考漫畫吐嘈板、龍族
拼圖板、Unlight 板等板規內容,在此特致聲明。
(全文完)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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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ての願いを叶える願望器…
イリヤ
聖杯として作られた少女が唯一オレに願ったのは──
衛宮士郎
『だからずっと…あなたの味方でいさせてほしい』
…それだけ、だった… 《赤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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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30.12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9joQlq (TypeMoo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peMoon/M.1596382362.A.BF4.html
※ 編輯: endlesschaos (1.171.79.211 臺灣), 08/10/2021 15:24:55
→ louner: 會動的有珠!! 期待遊樂園之戰4F 12/2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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