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ythree ( )
標題 Re: [新聞] 教育部推教師考核辦法修訂 全教產:老師
時間 Sun Oct 13 16:45:25 2024


https://imgur.com/a/lB3w326
[圖]

這是新聞中提到的考核辦法修訂諮詢會公文。

其中我想說的是列席者國教署視察葉靜君。

她原本念護理,後來考公職變成人事主任,
在當人事主任時,大概是急著想升官,手段粗糙地違法解聘兩個老師升任視察。

手段包含在老師請假期限還沒到時就記曠職,不准老師請假;
人事主任在教評會的角色是法規諮詢,但是她卻儼然主導,整個解聘教評會好幾個小時,
80%以上都是她在講話,嚴重越權。自從第一個老師成為她刀下冤魂,歷經重重官司,
有了法院經驗後,第二條刀下冤魂的法庭上,她就騙說因為怕寒蟬效應,
所以教評會沒有錄音(教評會都有成員看到錄音了,但不敢作證),
深怕法院從錄音當中發現上述問題;
教評會成員有人不願意投解聘票,她就叫大家重複投票直到通過解聘為止。
開會前威脅教評會成員"開完會前一個都不准離開"。
開會前欺負當事人不闇法條,騙說不用在會前給當事人相關輔導調查資料
(早知道這麼陰險就應該帶錄音筆去錄),在法庭上卻說當事人又沒有書面申請...
她早就和國教署不適任圈熟稔至極,明明一開始流程漏洞百出,
國教署就會教學校一直修資料直到沒問題,在老師申訴階段早早知道解聘必過,
重複投票這種毫無法治觀念的作法也是國教署指示的;
我看過他在法庭上的證詞,只能說不要臉的人才能當官。
其中一個老師經過五年黑暗,終於勝訴了,但是她卻沒有因此被撤官,現在還到處研習
講述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真不知研習中的案例是不是那兩條冤魂。

我就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仇師,也不難想像這樣的人被國教署重用,
難怪會訂出一堆防師如防賊的仇師法條了。

名為諮詢會議,老師的意見有用嗎?
我只希望自己小孩長大以後還有機會遇到好老師,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還在努力當個
好老師。

你問為什麼區區一個人事那麼輕易就能搞死無辜老師,只能說她所在的學校
剛好遇到昏庸的校長、地頭蛇主任(該校某科10年內連續解聘3個人...),
形成金三角。

平常一定要多讀法條,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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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07.78 (臺灣)
※ 作者: saythree 2024-10-13 16:45:25
※ 文章代碼(AID): #1d2uYdVp (Teac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28809127.A.7F3.html
※ 編輯: saythree (1.174.207.78 臺灣), 10/13/2024 16:48:05
※ 編輯: saythree (1.174.207.78 臺灣), 10/13/2024 16:50:01
zamp: 好文有卦給推1F 10/13 16:50
NIKEcat: 好文,確實需要老師們關注這些作為2F 10/13 17:00
kimads: 推3F 10/13 17:08
flykind: 給推4F 10/13 18:06
onenineone: 推分享5F 10/13 18:28
ckroy: 職場裡什麼牛鬼神神都有,不過出身或許不需要特別強             蛇
調,我也認識一個護理出身(還在教學醫院當過護理長)後來考公職,最後調去教育局處的公務人員,對於莫名奇妙的投訴,還會親切地指導要如何回應。
反倒是中小學校長協會,一票教育人出身的,對外發言,經常像是跟教師對著幹。6F 10/13 19:24
謝謝您提醒,有道理,我原本是想試圖從背景理解他為何要把老師往死裡打的脈絡,
但這的確不能單純從出身推論。
iamccat: 推13F 10/13 19:47
※ 編輯: saythree (1.174.207.78 臺灣), 10/13/2024 19:54:17
simimi: 某綠豆縣市判決 真的扯14F 10/13 20:00
mingters1: 謝謝15F 10/13 20:00
simimi: 重複表決這段是法院判決是說校長說
原來後面指導棋的是HR?16F 10/13 20:01
Reichenau: 現任署長也有掛
綠豆市 還縣?18F 10/13 20:22
Sechskie: 懂法條才不會被玩假的 必要時上法院就是
謝謝好文 讓小弟知道且小心國教署有這官員20F 10/13 20:25
Reichenau: 隨身錄音筆22F 10/13 20:27
oneaim: 等等,教評會現在的功能等同法庭?
那這行業也太危險了吧,會被非法界專業人士決定自己的職涯甚至停職耶23F 10/13 20:36
Reichenau: 洨事會議
經典案件 性平會認定有性侵/騷 法院三審定讞無罪26F 10/13 20:37
ccchung1979: 用心的好文28F 10/13 20:59
m8403051: 再強調一次, 請律師陪同出席費用不高省麻煩29F 10/13 21:16
qq8345575: 推好文30F 10/13 21:48
god12: 想請問教評會可以請律師陪同出席嗎?31F 10/13 22:25
studylance: 推32F 10/13 22:36
kimads: 需要教育界的計程車司機33F 10/13 23:10
demonOoO: 教評會可以, 需要陳述意見時陪同
不是教評、考核功能等同法庭, 而是容易流於同派系互選成主要成員, 以致於會有黨同伐異的問題,
或是是自己人就事前"橋"好投票主軸, 反之亦然...
推文是回應one大的推文, 在較封閉或小校容易變這樣所以才會有這篇文章說的, 偏狹者往上爬掌握權勢搞人通常就放大檢視非自己黨人的行為, 安排行動監視器(指心腹學生、八卦妖師) 就算弄不走, 貼標籤也夠玩了這時候比較亮眼的、職場孤鳥、菜鳥或代理最容易出事就算弄上法庭換來清白, 也好幾年, 沒死也半條命了如同這篇, 非得搞走你的, 沒職場道德的照樣搧風點火34F 10/13 23:26
oneaim: 謝謝 就算不等同法庭 這也是一個極為不良的機制....45F 10/13 23:40
demonOoO: 黑呀, 校事會議的決議或性平霸凌決議 甚至很難推翻教評考核就算想翻, 還有局端不給過, 而這些單位,
全數都非法院體系背景的 甚至可能非同階段的教授...一堆大學專家 根本不熟悉第一線教育現況自以為清高常常拿教育愛的包容說嘴,他們應該要下凡到偏鄉一趟!46F 10/13 23:42
d大所言甚是,而且幾乎全部發生在上述個案中,例如主任會養小鬼(學生)大鬼(同事),
隨時回報老師上課、辦公室狀況,後來每間教室都以方便疫情遠距之名裝監視器;
教評會都懼怕主任,找來的家長代表、乃至於教評委員會中提問都是先套好的;
葉靜君把會議一開始就導向只能解聘、資遣,叫大家選一個,完全沒有思考有沒有其他
問題的可能,例如翻開輔導報告就會發現前後邏輯不通,事證也跟"不適任"完全無關,
但是當事人連到會議上都看不到資料,又能怎麼為自己發聲?
葉靜君還說解聘只是表示他不適合這個學校,可以再考其他學校...鬼話連篇,
當事人後來去考,大家都知道他被解聘過,根本沒人敢錄取,
連我身邊的人都聽說了從該校行政傳出的抹黑謠言,他考哪間謠言就先到哪裡...

國教署表面上接受當事人申訴,真的寫了整個流程所有有爭議的地方呈上去後,
結果也沒有改變,事後看起來只是長官怕引起輿論,並且為了補足
"當事人沒有陳述意見"的流程缺失,等風頭過了,比一般解聘案件晚一點公布而已。

再說訴願與申訴的差異,訴願是法律審,成員都是法律人,只管法制面流程對不對,
如果學校捏造資料,只要流程沒問題,是無法翻盤的;
申訴管道一開始有教育界成員,才"有機會"發現實質面問題,
但是一般人等知道兩者差異時大概也無法回頭了,因為制度不允許中途轉換管道。

對了,葉靜君還在教評會上說"這個案子花了學校15萬",可以升官、又不是他自己的錢。

本篇敘述把事實(除了無法錄音之外都有證據)跟個人猜測的文字分得很清楚,
不怕葉視察來查證。但願台灣的教育還有光明的可能。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4/2024 08:15:34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4/2024 08:32:53
Reichenau: 教評委員也能在選的時候小團體灌給某幾人操縱沒團結的多數51F 10/14 08:32
HsinYingLiu: 好文有卦,推53F 10/14 18:51
taebo: 這個應該推爆54F 10/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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