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kekeyes (主委加碼)
標題 [心得]櫻花廚藝生活館高雄陽明店違反勞基法、誘騙和解
時間 Wed Sep 11 00:37:3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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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71號,櫻花廚藝生活館陽明店(高櫻企業社),負責人吳聖元先生,違
反多項勞動法令,包含每七日中未有兩日休息、未投保勞保(職業工會)就保健保職災
保險以及勞退、另私德部分含獎金未發放(無白紙黑字證實)、開業多年皆未將該有的福利
保險給予勞工等。
 
今年4月本人於高雄市勞工局提出檢舉並要求勞檢,勞工局建議申請調解,本人於電話中以及
市長信箱堅持告知除調解外希望局處開罰;後4月下旬吳聖元先生接獲勞檢通知率先申請調解

 
5/3調解當日,吳聖元先生並未出席,改請代理人鄭X任先生協助,當日調解委員為林X興委員,感謝林
委員公正客觀。
 
調解當日本人提出相關賠償以及和解金,後資方委任代理人鄭X任先生告知本人「吳聖元先生已
完筆錄確定開罰」為由,希望能降低金額,另還好心告知我若先檢舉後比較不好和資方談高價
碼、資方被檢舉已受罰較無法給予我要的和解金額云云。

 
最終我答應以原價碼的60%和解,並結束此案不再追究,同時靜候勞工局公告的違反名單。
 
然而這居然是一場騙局。
 
8月我查詢名單,在申訴當時時間軸已有被裁處公司被公佈,但卻遲遲未見高櫻企業社以及吳
聖元先生的名號。最終我在上週寄信至1999詢問,今日接到勞工局人員電話,告知我「該案
已和解、不會裁罰。」

 
我堅信非吃案、也相信調解委員的公正!
 
但我質疑資方代理人鄭X任先生以及櫻花廚藝生活館陽明店負責人吳聖元先生,「兩者其中一
方抑或是聯合用話術拐騙我本人降低和解金額並且斷尾和解!
 
因勞工局調解若已和解無法重啟協商,望能透過社群媒體讓大家知道這間公司的問題,另無
法得知是否為資方代理人自主提出誤導性的言論,所以暫不完全公開他的本名。
 
希望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正視加盟店加盟主素質、更希望若此案資方代理人看到此文能與
我聯繫說明,最後謝謝高雄市勞工局林X興委員協助調解,謝謝您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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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56.175 (臺灣)
※ 作者: kekekeyes 2024-09-11 00:37:32
※ 文章代碼(AID): #1cu7NEDb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25986254.A.365.html
※ 編輯: kekekeyes (223.139.156.175 臺灣), 09/11/2024 01:14:16
fancys: 有分享有推。1F 09/11 08:54
blackhippo: 你的點是和解了對方沒被裁罰是嗎2F 09/11 10:53
kekekeyes: 是的,和解當日的調解會議是有錄音的,我非常確信對方表示已受罰,我才答應和解!3F 09/11 11:33
simonfz: 借分享!感謝5F 09/11 13:51
[A
※ 編輯: kekekeyes (61.227.215.179 臺灣), 09/11/2024 14:33:17
sf820624: 是覺得有幾個盲點 1.和解應該是就賠償金額部分不提起民事訴訟,與勞工局行政裁罰有關嗎?能因為和解就不裁罰嗎2. 對方委任人說完成筆錄,這應該沒有筆錄問題,話術?不過和解都簽了,重點在於勞工局不裁罰有無理由6F 09/11 15:53
CPULE: 調解過程本來就沒強制力 他就是騙你了 你只能回頭告而已
而且為啥要跟對方談價碼 對方被罰關你和解金本就沒關係10F 09/1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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