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cobra (彰化留在錫)
標題 Re: [新聞] 李多慧遭跟蹤 陌生人尾隨回家罕動怒
時間 Mon Nov 11 11:47:21 2024


想問後來台灣跟騷法有修正到狗仔這塊了嗎

看2021草案和2022公布法條後的新聞

都寫跟騷法不適用狗仔

這次嫌疑人好像是女性 公開場合

如果真的是記者或狗仔

那要符合跟騷法是不是有難度

原推文底下有提到這次婦幼隊說符合

另外韓國私生飯多我知道

但好像也沒看到韓國跟騷法有規範到狗仔

或是全體適用

這我不確定

有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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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25.46 (臺灣)
※ 作者: yocobra 2024-11-11 11:47:21
※ 文章代碼(AID): #1dCNvB4r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1296843.A.135.html
Motor: 韓國對未經同意的拍照或攝影罰很重1F 111.235.215.102 台灣 11/11 11:57
yocobra: 對 我就是依這個來推 以為韓國跟騷法會比台灣來的定義明確和定罪無爭議 但我錯
很多台灣人在台灣看到漂亮的人 公開場合不經別人同意就拍 還能理直氣壯 但到韓國會踢到鐵板
我在原本推文後 看其他留言 以為台灣有規範到狗仔這塊了
*在原本那篇推文2F 101.137.225.46 台灣 11/11 12:06
gotohikaru: 韓國應該是全世界罰最重的
不過修法的主因是偷拍的性犯罪太嚴重不是大家討論的一般公共場合拍攝
另外 實務上的定罪率其實很低11F 175.181.96.115 台灣 11/11 12:16
yocobra: 是的 所以我原本那篇推文的推斷論點就是這樣 但我忽略警方 檢方 法官的作為如何 可以說他們這群比台灣消極 但我不認為台灣法律在這塊有訂的比較嚴謹 畢竟台灣自由度真的很高 而且法條出現後 要入罪不是那麼簡單15F 101.137.225.46 台灣 11/11 12:19
zhtsai: 遇到討債或記者,台灣目前頂多能用社維法吧21F 61.227.54.120 台灣 11/11 12:24
yocobra: 如果所有事證都像新聞說的那樣 我認為是 但我看原本那篇其他推文 好像又被搞混了 真的不懂這塊22F 101.137.225.46 台灣 11/11 12:29
zhtsai: http://i.imgur.com/SqkPQmm.jpg25F 61.227.54.120 台灣 11/11 12:53
[圖]
yocobra: 謝謝圖片補充26F 101.137.225.46 台灣 11/11 13:38
mader5566: 韓星版專業27F 123.51.148.40 台灣 11/11 13:59
x81u3moon: 台灣真的罰好輕 應該加重 公眾人物
不應該被這種飯圈文化或狗仔文化傷害28F 101.12.32.52 台灣 11/11 16:04
yocobra: 在台灣亂拍陌生人都能扯沒拍私密處 理直氣壯 同樣理由去韓國說馬上被打槍 所以我不相信我們跟騷法有可能比韓國嚴謹 何況早就說不適用狗仔 看原本那篇推文真的嚇了一跳 想說狗仔私生名人法律戰我們是不是走在韓國前面
但我沒更新到這塊
在台灣狗仔 記者 就是會跟新聞自由扯在一起 我們比韓國自由太多太多 假設韓國都很難對狗仔定罪跟騷法 我們就更不可能30F 101.137.133.166 台灣 11/11 16:23
abellea85209: 前幾天才在脆上看到偷拍名人超級囂張 說不能拍還會嗆大頭症和滾出台灣這一區塊是真的很難搞 刁民太多40F 1.161.76.197 台灣 11/1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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