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nanab2uty (等我講完再來救你)
標題 [新聞] TEMPEST火朗中斷活動6個月後宣布退團
時間 Sun Aug 11 20:52:30 2024


媒體名稱:
ETtoday

新聞連結:
https://myppt.cc/pdhQHh

記者姓名: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韓團TEMPEST成員火朗今年23歲,年初因為泡夜店且親自向粉絲承認的關係,引起了爭議
,當時就被宣布暫停活動,沒想到今(11日)經紀公司樂華宣布他即日起退團。
https://i.imgur.com/ubMFQPA.jpeg
[圖]
▲火朗退出TEMPEST。(圖/翻攝自FACEBOOK/TEMPEST_Official)

樂華娛樂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和火朗討論了未來的活動方向,慎重思考後雙方達成一致意
見,火朗終止合約且退出TEMPEST:「在此,我們向一直以來支持火朗的所有粉絲們表示
衷心的感謝。希望大家能夠繼續支持即將迎來新起點的火朗,我們公司也將真心祝福火朗
的未來。」TEMPEST接下來將參與偶像競賽節目《Road to Kingdom》,這也代表著他們將
以6人組形式參賽。


事實上,火朗被爆料去夜店且向粉絲承認後,樂華娛樂2月的第一次公告是對外致歉並表
示火朗已經深刻反省。但大約2個禮拜後,樂華娛樂發出第二次公告直指:「火朗最近因
為在社群平台上被瘋傳的私生活爭議,與本公司深入討論了未來活動方向,在這段期間火
朗沒能恢復信任,本公司對於這樣的情況判斷很難再以完全體活動,因此本公司在苦惱許
久後決定火朗中斷活動。」


也因此,韓網看見火朗退團公告後,都認為並不是因為火朗去夜店而退團,「不是因為夜
店吧,就是藝人跟公司不合吧」、「我記得他滿有人氣的欸」、「不會單純因為去夜店退
團吧,都是成人了」、「不知道第一個發出這件事情的粉心情如何,畢竟是自己的本命,
其實就算說不是因為夜店,也是個導火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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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33.125 (臺灣)
※ 作者: Bananab2uty 2024-08-11 20:52:30
※ 文章代碼(AID): #1ckBGHLV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23380753.A.55F.html
※ 編輯: Bananab2uty (111.82.233.125 臺灣), 08/11/2024 20:56:19
GordonRamsay: 反觀承漢1F 27.53.179.170 台灣 08/11 21:13
song139871: 去個夜店就被退團,到底去幹嘛了2F 1.161.77.149 台灣 08/11 21:19
b08297: 去夜店就被退團是怎樣又不是幼稚園3F 101.12.93.170 台灣 08/11 21:22
chiyuri: 去夜店的退團,反觀....4F 118.171.235.207 台灣 08/11 21:24
cryy: 該換承漢了吧5F 101.10.111.246 台灣 08/11 21:26
hate0322: 反觀6F 112.105.3.155 台灣 08/11 21:28
loveaic: 居然退了7F 218.172.134.15 台灣 08/11 21:42
visviva: 蛤??去夜店要退團??8F 106.104.34.3 台灣 08/11 21:47
REDROSES: 蛤退團?去夜店抱著女生的,還在活動欸9F 61.231.188.73 台灣 08/11 22:08
tang55302: 不只去夜店吧,記得之前暫停活動的聲明有說無法恢復信任關係之類的,應該被公司發現有很多事情瞞著公司吧10F 114.136.252.67 台灣 08/11 22:14
nagnukiy: 公司是Hybe就不用退了13F 49.215.88.54 台灣 08/11 22:31
ten0227: ??14F 101.136.36.167 台灣 08/11 22:37
Vicky1016: 一定沒有酒駕所以15F 118.232.100.169 台灣 08/11 23:14
charoro: 去夜店就退團的標準也太高了吧xd16F 111.255.31.43 台灣 08/12 00:29
ctrliam: 去夜店就退團這個標準很好,希望其它經紀公司都可以看齊^_^17F 140.128.136.151 台灣 08/12 08:34
nccucat: 覺得可能沒那麼單純啦…不過趁RTK開始之前下決定這點還不錯19F 61.223.81.213 台灣 08/1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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