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inner3 (R&G)
標題 [新聞] 基隆東岸廣場爭議 NET道歉? 基市府:歡
時間 Mon Feb 26 11:55:49 2024


基隆東岸廣場爭議 NET道歉? 基市府:歡迎!靜待司法判決

2024-02-26 09:00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商場)經營權易主,商場原經營業者主富服裝公司(NET)對基
隆市政府招商、產權點移交作業多所質疑。NET今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表示要
向基隆鄉親和台灣人民道歉。基市府回應,感謝NET願意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市府靜待
法院判決,相信會還市府公道。


基隆市政府重新辦理東岸廣場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並在1月31日、2月1日凌晨辦理設
備等資產點移交作業。NET是原營運業者大日開發公司的協力廠商,負責1樓到4樓商場營
運。NET主張出資興建2到4樓空間,主張擁有產權。市府則出示與大日契約,強調東岸廣
場整棟產權都屬市府,雙方為此多次交鋒。


NET前年兩度在報紙刊登廣告,質疑市府行徑,今天出刊的聯合報、自由時報頭版,又見
NET刊登廣告,引發社會注。今天廣告文字為「道歉。公司與基市府民事糾紛,理應交由
司法判定,造成社會紛擾,向基隆鄉親道歉、向台灣人民道歉。」


基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表示,市府已經注意到NET的公開道歉,感謝NET公司願意向社會大眾
清楚說明,這段時間以來因其而起的社會誤解。

余治明說,市府認為是非曲直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目前東岸廣場產權爭議部分已進入
司法程序,市府將靜待法院判決,相信司法將還給基隆市府公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779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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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事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如NET真有什麼委屈可使用正常程序申訴

基隆市府一向堅守程序正義,相信在法庭上一定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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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pinner3 2024-02-26 1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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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b9823018: 走法律程序?強盜侵入有走法律程序?1F 02/26 12:09
abcm1042: 佔屋蟑螂2F 02/26 12:30
castlabell: Net有付租金ㄚ3F 02/26 12:39
assxass: NET 租金付給大日又沒付給市府4F 02/26 12:48
castlabell: 法律程序問題 不能闖入吧 大日哪可能沒給基隆市府5F 02/26 13:00
linbaba0943: 人家不是對你巿政府道歉,關你巿政府屁事6F 02/26 13:03
[圖]
lpc95: 那林部長道歉了沒??沒有記得提告9F 02/26 13:08
castlabell: 驗毒了嗎10F 02/26 13:09
henry2131: 驗尿可能驗不到了,記得驗毛髮11F 02/26 13:29
v3aa7n: 如果國有地變net的地,道歉道一輩子都沒用12F 02/26 14:06
v3015: 哪有可能變net的地,法院也只是會判建物屬不屬於net的而已,如果不屬於net的,net可以拆掉啊13F 02/26 14:11
lpc95: net是爭房子產權,地没有問題吧15F 02/26 14:15
joh: 國有地變成net私人,前政府的官員都會有事情16F 02/26 14:30
AMSTERDAM14: 高17F 02/26 14:43
abcm1042: 建議大家去把國有地整地後再蓋房子 然後說是你的房子 再18F 02/26 14:49
chauhoo: 好好笑又不是跟基隆市府道歉 接受道歉個屁19F 02/26 14:50
abcm1042: 要求政府跟人民道歉 再說擺攤賺錢是幫助政府活化資產20F 02/26 14:50
wusp88: 樓樓上,很多權力屋都是這樣21F 02/26 14:51
Franc1224: KMT很多立委都這樣佔國有地22F 02/26 15:29
abcm1042: Kmt 不能佔 net 可以佔嗎23F 02/26 15:38
s40012: 基隆一堆權利屋,政府根本收不回來,net真的拿到產權,那真的是當山大王爽賺。24F 02/26 15:43
Jameshunter: 其他租客都跟微風換約了 那現在net有付租金給微風嗎?應該說他的租金要給誰?26F 02/26 16:32
CrossroadMEI: 現在如果再跟租客收錢 這不叫租金叫保護費吧 不然我就再鎖門28F 02/26 16:47
Jameshunter: NET不就租客? 他總要付房租給甲方吧30F 02/26 17:05
mizuhara: 謝沒那種膽子提告啦www31F 02/26 17:06
CrossroadMEI: 一樓NET理論上應該是有跟微風換約啦
現在是2-4樓 net不能再以三房東的名義收租 不然不就變保護費了32F 02/26 17:25
castlabell: 2-4樓聽說基隆市議會有審過歐
大日蓋的 優先續租吧  給前女友吃像難看35F 02/26 17:55
ghghfftjack: Net應該是有先換約 不然微風不可能讓他佔著 之前有聲明照舊 我認為其實就是有換了37F 02/26 18:00
Oilchicken: 優先續租? 先做功課再來帶風向吧39F 02/26 18:17
banmi: 一樓基隆市政府有產權啊,一定是沒有問題的啊!!
問題是在2-4樓,最近才登記產權,卻早就招商給別人了....40F 02/26 18:20
castlabell: 2-4樓基隆市府沒出錢蓋 但基隆市議會早知道有蓋啊
產權大日 吧  不然基隆市議會不當得利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然後爭議未釐清黑衣人就進去了42F 02/26 21:25
linbaba0943: 全國首創動用警察破門點交,但這也不是第一次,228殺人綁鐵絲丢下基隆港就這裡,国民党超派46F 02/27 06:45
castlabell: 謝外省人還是台語人啊48F 02/27 10:44
huwei11068: 唯一支持林沛祥再選市長49F 02/27 11:16
lpc95: 你是反串的吧,立委也剛選上50F 02/2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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