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標題 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
時間 Sat Oct 26 14:33:15 2024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 翁曉鈴是這樣講的,『若順著大法官的邏輯,憲法沒有授權

司法院要求立法院遵守判決義務,「我們沒有義務遵守違法違憲的判決。」』

    中華民國政黨法第26條內容是這樣寫的:「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

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的內容是長這樣:「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

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籍立委強行二三讀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條文被憲法法庭裁定違憲

,這樣算不算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呢?


    這樣可以用政黨法第26條解散中國國民黨跟民眾黨了吧?

    中華民國政黨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

    中國國民黨大概想都沒想過為了壓制台灣本土政黨定的法條,會先用到自己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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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etalpha 2024-10-26 1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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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
10-26 14:33 jetalpha
ramirez: 對 趕快解散國民黨跟民眾黨 事不宜遲1F 36.237.200.90 台灣 10/26 14:35
oClArKo: 好提議2F 114.42.149.151 台灣 10/26 14:36
etset: 不需要解散 藍白已經在凋零了3F 118.168.198.112 台灣 10/26 14:38
hoberg: 塔綠那些垃圾判決不用當一回事4F 42.79.236.113 台灣 10/26 14:41
netboy789: 朱立倫提名用來消滅憲法,消滅中華民5F 203.204.231.138 台灣 10/26 14:41
chewie: 不太可能一句話就要解散政黨啦7F 49.216.187.96 台灣 10/26 14:43
FKKMT: 照這邏輯,不爽政府我們也不用繳稅8F 101.12.157.33 台灣 10/26 14:49
ybite: 重點:要提交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會先開不出9F 42.70.188.212 台灣 10/26 14:52
hosen: 誰說了算
中共解放軍表示我需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嗎都說是中共同路人了11F 123.195.32.49 台灣 10/26 14:55
aweara: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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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總理跟總裁 一堆國民黨員不鳥  黨章第15條跟16條可以修掉了啦14F 111.254.227.2 台灣 10/26 15:01
pupu20317: 拜託直接解散藍白= =21F 101.10.123.11 台灣 10/2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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