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ra686 (索拉)
標題 Re: [新聞] 獨家/京華城弊案延燒將轉偵字案 北檢不
時間 Wed Aug 14 08:47:31 2024


※ 引述 《erspicu》 之銘言:
: 這件事情 就我的觀點來說很簡單 很多時候為了地方發展
: 一些投資案.建設案.招商等等 需要釋放出利多條件或是某種讓步
: 當一個地方長期荒廢 找不到新的進場廠商建設 對地方也不是好事情
: 如果選擇一點讓步 但能吸引到廠商接手 那圖的也是整體市民公共福祉利益
: 但這時候所謂的讓步就無可避免爭議 像過去的bot案
: 有些是公部門無償釋放利多 吸引廠商 不然荒在那邊卡著也是卡著
: 但這時候就會被扣圖利的帽子 有些時候是真的背後有利益輸送往來

首先吼,法治社會很講究公平,
你講的什麼BOT讓利給廠商,
那都是基於招標時就公開讓利的部分,
而不是決標後再讓,
那這樣一定出問題,大巨蛋就是這樣,
不可能招標時,遠雄有提權利金,
(評選中 權利金佔比很高)
簽約也有權利金,
然後市府又主動議約把權利金調零,
那對其他投標廠商公平嗎?
那對市府、市民 公平嗎?
沒有,所以一定違法。

回到京華城,市府不是不能讓利,
但是一定取得對應的交換,
所以原本京華城工3轉商3,
威京還要捐地,容積還沒有增加,
才能完成這個交易,
因為全台北市不是只有一個百貨業者,
大家都不行,為什麼他行,
現在最扯的是,
全台北市的一般建設案,
就他有容積獎勵,
不要說完全公平,
只要取得智慧建築、綠建築的鑽石,
你市府就全發10~20%容積獎勵啊!
做的到嗎?

更別提我之前貼過,
最早都計結論就說,
舊京華城營運不善,
很大原因有周邊交通建設跟不上,
那你現在又多給他容積,
這樣就改善了原本的不利因素嗎?
都沒有的情況下,
那市府為了什麼公益去做?

別急啦,還在他字案,
還沒有轉,好日子還有很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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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39.132 (臺灣)
※ 作者: xra686 2024-08-14 08:47:31
※ 文章代碼(AID): #1ck_wbl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3596453.A.BCC.html
jetalpha: 法治社會強調的不是公平,是依法行事,這也是中國國民黨跟民眾黨會在立法院強行三讀國會擴權法案的原因啊。
這算題外話就是了。1F 1.175.85.134 台灣 08/14 08:50
ms883050: 平等原則先於法規喔5F 223.137.189.35 台灣 08/14 08:56
lbowlbow: 轉偵字案了吧6F 223.137.113.72 台灣 08/14 09:02
win8719: 他連bot案最後產權都是歸於政府的都不知道了~跟他扯這些~7F 114.44.22.34 台灣 08/14 09:06
chewie: 威京是主張他從工廠變京華城時已經捐地過一次了 這也是監察院第一次糾正容積該以560%計算的依據 這部分沒什麼問題9F 123.192.169.20 台灣 08/14 09:06
manson2346: 郝龍斌不敢做的事情阿伯做到了12F 123.240.86.240 台灣 08/14 09:08
xra686: 今天如果京華城免費無償做一條匝道接往東的高架 可不可以接受? 我想是可行的13F 27.240.184.93 台灣 08/14 09:08
chewie: 問題是京華城未滿30年拆掉的容積獎勵套用都更的精神自創容積獎勵15F 123.192.169.20 台灣 08/14 09:08
win8719: 然後京華城是私人地~不是政府地~要吸引也是京華城的事~關台北市府屁事17F 114.44.22.34 台灣 08/14 09:09
xra686: 實際上bot 根本不屬於採購法範疇 所以馬英九才敢給巨蛋調整權利金 但是違反公平所以才違法19F 27.240.184.93 台灣 08/1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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