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標題 [黑特] 《選罷法》應納入大法官罷免
時間 Fri Jun 28 18:22:25 2024


這次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

最後一顆絆腳石非大法官莫屬了,

我建議這次修選罷法,除了讓門檻正常化,

(注意,是門檻正常化,而非調高門檻,

當選人得票率很低,也是有可能低於25%,

塔綠斑造謠調高門檻,不要被騙了)

還應該納入大法官的罷免制度讓人民作主。


這樣在野黨才有足夠的武器,

去跟大法官決一死戰,而不是只能乾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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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44.227.47 (臺灣)
※ 作者: moshenisshit 2024-06-28 18:22:25
※ 文章代碼(AID): #1cVexZx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9570147.A.EFC.html
flybirdy: 太慢了 應該讓立院有人事同意權1F 111.242.244.210 台灣 06/28 18:23
LearnLong: 太慢了 應該讓立委有私人軍隊權2F 210.66.244.27 台灣 06/28 18:24
jkids: 請修憲。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3F 42.76.168.245 台灣 06/28 18:24
melonlon: 你乾脆宣布往後特定政黨才能執政或不能執政算了14F 1.173.34.133 台灣 06/28 18:24
piliwu: 你要先修一條法律大於憲法16F 42.72.76.72 台灣 06/28 18:24
fdtu0928: 法盲怎麼這麼多呀,昏倒17F 180.218.232.43 台灣 06/28 18:25
piliwu: 應該不是法盲,這是台灣國民義務教育的內容,不知道應該沒受過台灣義務教育18F 42.72.76.72 台灣 06/28 18:26
quentplus00: 你先去找個能罷免大法官的國家例子大法官是國家憲法-也就是基本社會共識的最終防線,地位是不能動搖的,你一動就是要撕毀共識,那就只會走向內戰一途,到時可別以為身為少數的藍白基本盤還回有人權保障20F 114.136.189.50 台灣 06/28 18:26
kymco9999: 修憲啊26F 223.138.99.167 台灣 06/28 18:31
quentplus00:                      會27F 114.136.189.50 台灣 06/28 18:31
wonlylove: 監委也要一起納入28F 49.218.88.206 台灣 06/28 18:32
s81048112: 先修 不論憲法或法律一律黃國昌說了算29F 27.247.37.214 台灣 06/28 18:35
brella 
brella: 這程度笑死我30F 27.53.57.34 台灣 06/28 18:36
southes: 智障31F 118.231.144.145 台灣 06/28 18:47
shoube: 寫這種鬼東西不能當KPI交差的好嗎32F 210.71.216.244 台灣 06/28 18:50
chovanas: 藍白畜怎麼都急著抹綠大法官,你們對法學權威狗昌師兄寫的法案這麼沒信心嗎33F 114.136.1.85 台灣 06/2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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