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標題 Re: [新聞] 罵「北七」慘虧4千!他不爽上訴…法官1
時間 Sun Nov 17 01:01:33 2024


我講實在的
這兩級法官講的攏有道理

這件代誌
就是看你徛啥物角度爾
無仝角度講的攏有道理

毋過對老百姓來講
就會感覺講
毋知按怎做矣

所以我是感覺
妨害名譽罪會使共公然侮辱部分提掉
留誹謗罪就好

誹謗罪的惡性較重大
需要刑法處理
公然侮辱兩个人相駡這款代誌
予民事法院來判就好

連真正去幹人某、通姦攏會當除罪矣
駡人幹恁娘、肏你媽敢有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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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實在的
這兩級法官講的都有道理

這件事情
就是看你站什麼角度而已
不同角度講的都有道理

不過對老百姓而言
就會覺得說
不知怎麼辦了

所以我是覺得
妨害名譽罪可以把公然侮辱部分拿掉
留誹謗罪就好

誹謗罪的惡性比較重大
需要刑法處理
公然侮辱兩個人互駡這種事
讓民事法院來判就好

連真的去幹人家老婆、通姦都可以除罪了
駡人幹恁娘、肏你媽會比較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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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9.67 (臺灣)
※ 作者: todao 2024-11-17 01:01:33
※ 文章代碼(AID): #1dEC_lO5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1776495.A.605.html
marktak: 我覺得不行 畢竟我們沒入黨1F 106.64.174.92 台灣 11/17 01:09
todao: 扯到黨太遠了啦
真要扯黨,現在藍白國會最大,要修就能修這種修掉後也不會被說違憲2F 180.217.229.67 台灣 11/17 01:10
RisingTackle: 最大問題不在於有罪沒有罪
而在於法官的自由心證太重5F 223.136.57.99 台灣 11/17 01:14
todao: 但像這案子兩個法官講的其實都有道理,而且公然侮辱這種事本來就不用刑法介入,乾脆修法拿掉比較乾脆
*不如修法拿掉比較乾脆7F 180.217.229.67 台灣 11/17 01:17
srasn: 前面是在講啥 講國語11F 49.215.90.197 台灣 11/17 01:29
etiennechiu: 他後面有講國語啊12F 49.216.16.142 台灣 11/17 01:43
todao: srasn 歡迎來台灣網路玩  (^ ▽^ )
我們這裡也可以講台灣本土台語客語原住民母語喔
要習慣喔 (^ ▽^ )
etiennechiu大,我習慣練習對譯所以都寫,最近在考慮拿掉國語
(*^ω^*)13F 180.217.231.254 台灣 11/17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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