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標題 [問卦] 其實死刑定讞應該要強制器捐吧?
時間 Sun Sep 22 17:46:54 2024


先不要管什麼國際慣例,
假設你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那就應該支持死刑犯強制器捐。

我認為死刑犯可以不用限制多久執行,
而是有條件死緩,
死刑犯應該妥善保存自己的器官,
作為死緩的交換。

如果一直都沒有遇到配對成功,
那就可以無限遞延死刑。
如果遇到配對成功,
那就執行死刑,強制遺愛世人。

至於受捐贈者可以勾選,
願不願意接受死刑犯器捐,
願意的才會納入比對死刑犯資料庫。

這樣還滿公平的吧?
殺人後,強制救個人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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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37.191 (臺灣)
※ 作者: mystage 2024-09-22 17:46:54
※ 文章代碼(AID): #1cx-UGC2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998416.A.302.html
jma306:   大紀元會反對1F 114.26.81.196 台灣 09/22 17:47
那等器捐的人應該叫反對的人捐
btaro: 現在死刑犯自願器捐也是禁止的2F 36.234.115.189 台灣 09/22 17:48
假道學,
寧可犧牲受贈者的權益
jjjj222: 死刑是絕對不能器捐的, 問題太多3F 123.193.198.55 台灣 09/22 17:49
什麼問題?人權嗎?
還是怕妨礙司法獨立?
我不知道為什麼絕對不可以,
如果你相信司法是公正的話,
為什麼不可以?
ggirls: 沒有死刑的國家,你這根本假議題4F 27.51.17.102 台灣 09/22 17:49
所以我認為應該是強制器捐,
大法官應該認真考慮
※ 編輯: mystage (114.24.37.191 臺灣), 09/22/2024 17:52:56
Takhisis: 如果器官記憶真實存在被贈者也辛苦5F 114.43.170.25 台灣 09/22 17:52
mystage: 不願意接受的可以勾不接受,就跳過死刑犯比對6F 114.24.37.191 台灣 09/22 17:53
james732: https://i.imgur.com/V1QWXeN.jpeg8F 42.72.181.114 台灣 09/22 17:56
[圖]
RisingTackle: 罪犯只是被剝奪生命權 而非器官權9F 106.107.229.4 台灣 09/22 17:56
gem810611: 死刑就要捐一定會出現被死刑10F 1.163.95.68 台灣 09/22 18:06
vingfing 
vingfing: 党:發動綠色體驗鎮魂曲 有死刑不能執行11F 118.169.66.207 台灣 09/2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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