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uchAgain (謝謝)標題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時間 Mon Sep 16 02:27:07 2024
如果從立法邏輯來看
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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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34-1 條
內政部、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如有增設供公眾使用停
車空間及開放空間之必要,得於都市計畫書訂定增加容積獎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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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當初應該是參考34-1去訂定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79-82條
有關
公共開放空間獎勵的部分
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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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
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
建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
通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度及協議等事項作必
要之規定。
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放寬建築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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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當初應該是參考34-2去訂定 或者說至少是參考來源之一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第 25 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
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
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也就是說獎勵可以分為兩大類
公共空間的獎勵 跟 其餘獎勵
在法條上的來源就不同
當碰到公共空間時 適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但其餘的 像京華城什麼綠建築這些
就適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這從法條來源上應該就可以看出來
所以說用土管條例去檢驗京華城只能說莫名其妙
至於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就是指定用細部計畫的方式來擬訂容積
這個方式是台北市權責範圍
我相信京華城也不會是唯一一個引用此法條擬定容積的北市建物
除非你告訴我他真的是幾十年來唯一適用此法條的建物
否則這沒有什麼好吵的 就是適用這個法條
至於給到20%還是給到15%還是給到幾%比較合理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 這個也牽涉到都發專業 我不懂 不發表意見
但至少法源應該沒問題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你扯這麼多
: 簡單來說就是 台北市有容積獎勵20%的權限
: 這個沒問題吧 大家都沒爭議
: 但誰說一定都要寫好容積獎勵標準才能照著給?
: 根本就沒規定過要寫好獎勵通則才能給
: 人家就跟你說用計畫審議的方式了 你直接忽略?
: 還有一個一直扯什麼土管規定的
: 這就是張飛打岳飛
: 你可以參照其他相關的容積率給定方式當標準
: 沒有人說不參照就叫違法好嗎 什麼低能邏輯= =
: 台北市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沒定通則 這我同意
: 但不是說沒定通則就不能給
: 照你這個邏輯 所有台北市容積獎勵的案子 全部都違法
: 台北市不是今年才用這套容積獎勵的標準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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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58.234 (臺灣)
※ 作者: TouchAgain 2024-09-16 02:27:07
※ 文章代碼(AID): #1cvoRz_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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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2:27 Touch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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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uchAgain (123.110.158.234 臺灣), 09/16/2024 02:29:17
推 treeeasy: 推2F 118.169.97.16 台灣 09/16 02:30
推 jj782995: 你知道土管多大嗎...就跟農發條是一樣建議你先去讀土地法再來說立法精神3F 27.242.42.126 台灣 09/16 02:30
這些不重要
實務上我相信京華城不會是唯一適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來擬訂細部計畫的案件
根據目前的情報來看 北市應該一直都是這樣幹的
如果幾十年來都適用這條例 沒道理京華城特別不適用
除非你告訴我幾十年來台北市的法律適用都有問題
那也是議會該做修法的事情 跟明知違法圖利八竿子打不著
推 jj782995: 這些不重要...那你拿法條出來幹嘛
真的有夠鍵盤法律專家5F 114.26.198.94 台灣 09/16 02:37
我就是告訴你實際上使用的是什麼法條 以及來源
但如果你要跟我討論這個法條該放在土管法裡面還是都市計畫施行條例裡面
我就認為不重要 這個問題應該台北市議員去討論
→ fredfang65: 要不要去問柯屁, 核准前知不知道7F 203.163.195.142 台灣 09/16 02:43
噓 faryoo: 台北市那些公務員長年以來都搞錯了? 笑死8F 36.239.234.162 台灣 09/16 02:44
現在看起來就是這樣啊 以前這樣做都問題 京華城同樣這樣做突然有問題
要嘛就是一起對 要嘛一起錯 不然勒?
推 jj782995: 以前做就有問題?哪個提出來看看 有貓膩嗎9F 114.26.198.94 台灣 09/16 02:46
任何一個靠擬訂計畫獲得獎勵容積的都是阿
那我請問以前他們是適用哪個法條?
反正不是土管 土管只規定公共開放空間 沒有包含綠建築那些
下面是其他網友貼的 我複製過來
https://imgur.com/LeyWgPA
→ treeeasy: 誰說25條細計不能自創26條土管沒有的,土管沒說不能新創好嗎?那不叫逾越。土11F 118.169.97.16 台灣 09/16 02:51
→ sexygnome: 以前沒有問題因為市長不是柯XDD13F 223.137.158.22 台灣 09/16 02:51
→ treeeasy: 管說基準容積300,你細計寫310,那才叫逾越,不然26條都訂好了,25條寫要訂容積率是寫心酸的歐。14F 118.169.97.16 台灣 09/16 02:52
噓 chiachen: 一群小草為了護主真的亂講一通,有本事柯都說知情這無違法17F 42.79.59.62 台灣 09/16 02:53
推 treeeasy: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 25 條 就是細計自訂容獎的授權法源了,又其是來自母法都市計畫法39條授權的。19F 118.169.97.16 台灣 09/16 02:54
是的 講授權的話是都市計畫法39條
講內容的參照的話應該是我內文講的
推 treeeasy: 連你們這些人都弄錯了,柯一定不懂的啦,但他就全權授權都委會去弄呀,都委會都通過了,市長一定簽名同意發布呀。這邏輯很簡單,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當然無法理解。22F 118.169.97.16 台灣 09/16 03:00
推 a7983115: 都市計畫法39條確實有授權,說違法太牽強27F 42.71.55.26 台灣 09/16 03:01
→ GEoilo: 好了啦~私法院說綠執政合法,其他都違法29F 61.230.77.88 台灣 09/16 03:04
推 a7983115: 事實上,都市更新就是因為難以推動才訂的那麼寬鬆30F 42.71.55.26 台灣 09/16 03:04
※ 編輯: TouchAgain (123.110.158.234 臺灣), 09/16/2024 03:08:01
→ cancellarame: 嗯 那個阻卻責任是辯方要主張的啦。 嗯 ... 如果辯方律師照你的方式講。 法官很容易判:)32F 180.217.246.39 台灣 09/16 03:11
推 spadenet: 單從地方自治角度來看,直轄市可以自行於施行細則中規定的事項,殊難想像貴為首都的台北市會這樣限縮自己的裁量權限,再不濟頂多如其他直轄市直接在施行細則訂定容獎事由及標準而已35F 27.242.60.178 台灣 09/16 03:25
推 jj782995: 還在南港輪胎阿 你們是同一組人嗎同一張照片一直洗
南港輪胎都更案 都更條例6540F 114.26.198.94 台灣 09/16 03:59
這我不清楚 這案例不適用就算了 我也懶得找
看下面一篇有人舉例 總之京華城不可能是唯一用這條例的吧
→ cityport: 台北市不屬於台灣省43F 107.77.204.230 美國 09/16 04:01
推 brzrkr: 蔣萬安說過了以前沒有以後也不會有44F 114.25.162.38 台灣 09/16 04:24
※ 編輯: TouchAgain (123.110.158.234 臺灣), 09/16/2024 04:25:22
推 HAYABUSA1207: 我可以確定的是:一群學法律的都可以爭論這件事這麼久,還無法確定有無違法,柯文哲在蓋章時一定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違法。45F 118.169.240.52 台灣 09/16 04:40
推 eaious: 本來就是這樣啊 正反意見爭論成這樣 行政法庭也還沒判 你硬要說它違法 還明知違法而為之 真的只有瞎扯
北檢也絕對知道 死活都要挖出柯收賄的證據49F 42.77.40.111 台灣 09/16 04:43
推 mastoid: 動則得咎 難怪公務員什麼都不想做54F 27.51.42.93 台灣 09/16 04:47
→ yw1002: 我們都沒錯 只是不適合55F 118.166.151.217 台灣 09/16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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