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jos (lks)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質疑暫時處分沒寫主筆大法官 律師
時間 Mon Jul 22 17:26:5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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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

本件暫時處分裁定,有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4項規定之情形時,失其效力。

本裁定由呂大法官太郎主筆

有些律師
不用懷疑
一開口就是要說謊

※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黃國昌質疑暫時處分沒寫主筆大法官 律師搬法條打臉:輸得很難看就挑毛病
: Newtalk新聞 政治 劉福全綜合報導
: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爭議,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4個機關聲請釋憲,
: 憲法法庭19日裁准所有暫時處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裁定沒有顯示主筆
: 大法官,對此,律師林智群今(22)日表示,依法「判決」要寫主筆大法官名字,可是「
: 裁定」不用,嘲諷黃國昌輸得很難看,就開始挑毛病,「不懂要講啊!」
: 針對憲法法庭的裁定,黃國昌20日表示,裁定中沒有顯示主筆的大法官是誰,跟過去憲法
: 法庭的作法完全不同,質疑難道是顯示主筆會令人尷尬嗎?「手持天秤跟寶劍的正義女神
: 為何蒙上雙眼?」
: 此外,媒體人黃揚明20日也在臉書發文說,「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有如何決定「主筆大法
: 官」的規定,過去的暫時處分裁定都有註明主筆大法官是誰,但這次沒有,憲法法庭有必
: 要說明。
: 對此,林智群今天透過臉書直言,黃國昌、黃揚明「他們根本不懂,不懂法條,也不懂實
: 務作法」,林智群說明,依憲法訴訟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判決」要寫主筆大法官名字
: ,可是「裁定」不用,因為第34條只準用第1、3項,沒準用第2項。
: 林智群強調,暫時處分裁定「不用記載」主筆大法官名字,不過等到「判決」(是否違憲
: )出來時,就要公布主筆大法官名字,那時就會在裁定上補記大法官名字示,同一個案子
: 的「裁定」跟「判決」,主筆大法官都是同一個人,所以公布判決時,大家就知道主筆大
: 法官是誰了。
: 林智群表示,黃揚明去查之前的暫時處分裁定,有看到主筆大法官名字,那是因為之前案
: 件都已經有判決了,自然會在裁定上記載主筆大法官名字,該媒體人是只知其一、不知其
: 二,狠酸「黃國昌不懂要講啊!」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7-22/92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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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ujos 2024-07-22 1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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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質疑暫時處分沒寫主筆大法官 律師搬法條打臉:輸得很難看就挑毛病
07-22 17:26 pujos
PtT0615s: 廢材整天找洞鑽,可憐1F 61.216.99.139 台灣 07/22 17:28
vowpool: 因為太丟臉了 沒人敢署名
沒想到法律人也要偷偷摸摸的2F 125.227.40.62 台灣 07/22 17:29
yniori: 感謝卡提諾法學派開示~法學素養真的頂尖4F 223.137.86.32 台灣 07/22 17:31
yoshilin: 假的都能講的這麼理直氣壯的,真的只有川普跟綠師了5F 101.136.62.23 台灣 07/22 17:33
sted0101: 署什麼名? 小白?7F 61.220.179.168 台灣 07/22 17:33
daydreamer13: 你不是他TA 話也不是說給你聽的8F 114.36.104.23 台灣 07/22 17:33
su4vu6: 人家再說法條 你再說實例 難以理解9F 36.230.94.109 台灣 07/22 17:33
pujos: 憲訴第33條根本沒提裁定的事,綠師亂牽拖10F 118.171.226.148 台灣 07/22 17:35
Borges: 慣例要寫 但是這次丟臉所以違反慣例不寫11F 111.71.120.245 台灣 07/22 17:36
cmcmcmcm9: 樓上兩個在都能打錯,也是難以理解12F 223.139.32.42 台灣 07/22 17:36
Borges: 我看藍白是根本不懂大法官怕丟臉的心情吧13F 111.71.120.245 台灣 07/2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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