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iblue (用心作戰)
標題 Re: [新聞] 具名指控《人選之人》黃健瑋「趁機性交」
時間 Mon Jul  3 01:28:20 2023


是我眼殘嗎?

當事人自稱Mia,始終不願透露真實姓名

她到底哪裡「具名」指控了?

躲在網路世界匿名指控,還放話叫人家來告自己

那為什麼妳自己不直接提告呢?這邏輯我不懂耶!

※ 引述《hung5677 (宏宏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蕭方綺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具名指控《人選之人》黃健瑋「趁機性交」 女演員發聲:法院正面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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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aiblue 2023-07-03 0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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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具名指控《人選之人》黃健瑋「趁機性交」 女演員發聲:法院正面對決
07-03 01:28 kaiblue
dirty5566: 她發在個人臉書,算是具名沒問題1F 180.217.117.44 台灣 07/03 01:32
ls4860: 沒辦法證明裝瘋 這指控能幹嘛 潑髒水而已2F 180.177.25.42 台灣 07/03 01:43
sonora: 個人臉書還不算具名,你最偉大3F 36.226.69.7 台灣 07/03 01:53
vwpassat: 除非她身分證上名字是Mia,否則不算吧!4F 125.231.134.183 台灣 07/03 02:04
Qoo2222: 藝人也沒公開身分證上的名字啊
她臉書有照片  也在人選之人演出5F 1.162.56.178 台灣 07/03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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