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teker (風神)
標題 [公告] 關於「給原著主角理性鐵拳的同人」討論串
時間 Sun Sep 29 06:23:36 2024


查本板#1czhHnXW 、 #1c-0vkdx 及 #1c-6MzAt
Re: [求書] 給原著主角理性鐵拳的同人 - 看板 CFantasy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k8816103 (鍵盤台大生) 部分內文恕刪。 我還以為所謂的「同人文」, 是喜歡原作整本書到不得了, 才決定自己偷偷續寫的二創產物欸。 別人的發明跟創作不能隨便用,
 
Re: [求書] 給原著主角理性鐵拳的同人 - CFantasy板 - Disp BBS jay57 喜歡原作整本書也有區分呀,有分成喜歡原作設定跟劇情的,也有單純喜歡原作主角的, 甚至兩者都喜歡的也有 你講的不夠細分啦XD 那這點你就不應該在起點輕小說同人分類日本類同人花錢了,因為起點沒有付給日本
 
Re: [求書] 給原著主角理性鐵拳的同人 - CFantasy板 - Disp BBS james0626 ::老哥,不知道你言論自由是哪個鄉願版的。 ::言論自由從來就不是「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而是「允許人擁有任何不侵犯他人權利為前提的說話自由」, ::你這邊鼓勵「可以發布詆毀原作的二次創作」,在法律
「給原著主角理性鐵拳的同人」討論串之發文推文內容,

使用者james0626於推文放地圖炮謾罵,用詞過於激烈,內容挑釁且易引戰,
違反板規三 引戰 謾罵 挑釁;

發文內容無關原求書主題且內容開地圖炮謾罵,用詞挑釁有引戰之意,
違反板規三及板規四;

合併判決使用者James0626禁言30日;

使用者k8816103及jay57回文無關求書主題,違反板規四,提醒一次;

後續無關主題則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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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92.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c-87hsl (CFantas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727562219.A.DAF.html
k8816103: 辛苦版主了,以後注意。
想請問提醒跟警告是永久紀錄還是定時後消除?1F 09/29 06:49
Darkword1987: 歹年冬3F 09/29 07:18
yusanhu: 辛苦了4F 09/29 08:04
onelife: 辛苦了5F 09/29 08:08
sheep0121: 去看了一下文章,好奇為什麼都2024了,一堆人還拿“言論自由”當違法行為的擋箭牌,台灣法律教育這麼差嗎?6F 09/29 10:42
ethan14152: 推 真的辛苦了
過於情緒化的語氣不只無助於論點說服力
還會讓人覺得只是在發洩情緒
而非理性討論9F 09/29 10:43
sheep0121: 任何未經授權的商業行為本來就只是看官方抓不抓而已,一堆人怎麼會覺得違法行為多了就等於合法?而且這觀念還不分領域跟行業13F 09/29 10:44
mana1993: 這真的很謎。我還一直在推文裡再三強調,人家不抓同人二創,是原作者法外開恩。他卻直接把這份善良當成理所當然。16F 09/29 10:58
qlz: 就法盲啊19F 09/29 11:00
lnceric008: 有法不責眾吧20F 09/29 11:47
goddarn: 辛苦了21F 09/29 12:02
AntiPiece: 有人就是欠桶22F 09/29 13:50
asphodelux: 問一下 如果刀劍神域作者把過去十年畫本子娜的作者都告一遍 豈不是直接財富自由 法律應該不會留下這麼明顯的漏洞吧23F 09/29 13:54
FrogStar: 恐怖如斯
他已經財富自由了其實26F 09/29 13:55
d125383957: 原作要告絕對能告啊28F 09/29 13:57
FrogStar: 簡單說智慧財產權還有分很多種
像是著作者人格権、著作権
作者將著作權轉讓給公司 保有著作人格權29F 09/29 14:01
RKain: 討論同人直接把話題拉到原作能告其實也不用討論了32F 09/29 14:04
FrogStar: 作者有讓自己作品不被利用的權利
有漫畫家就因為畫的圖被粉絲拿去做政治利用就告的33F 09/29 14:05
d125383957: 最先扯告不告的不就被桶這位
不然人家也只是嘴說同人起碼給原作一點尊重而已
他自己歪到帕魯任天堂之爭的35F 09/29 14:07
wvookevp: 也是老板友了 怎麼就上頭了= =38F 09/29 14:20
asphodelux: 補充一下,之前有個遊戲叫麻將連結因版權警告而下架,版權並沒有直接提告,所以我想這中間應該會有個緩衝地帶。回到主題,我想同人文的最大問題也許是因為日本管不到中國境內,才會逐漸衍生問題((?39F 09/29 14:26
FrogStar: 我有位老師是少女與戰車的製作人 他是這樣說的
「雖然常說同人是灰色地帶,但其實是黑色啊」
除非是親告不然就是裝沒看見
畢竟是粉絲活動43F 09/29 14:30
GOGOKA: 被太多人反駁心態受到影響就上頭了吧47F 09/29 15:05
mana1993: 單以台灣法律來說,並沒有法不責眾這種事,最多最多就是只罰首惡。
至於中國那邊的同人,與其說日本出版社不去管,倒不如說是對中國法院的判決……
綜觀目前侵權案件在中國法院的判決,只有中國人告中國人的情況下原作者才會贏,如金庸告江南;如果是外國人的話,那往往判外國人輸。
最有名的案例應該是Nike和蘋果,其中Nike甚至被山寨版反過來控告,禁止它販賣,重點是山寨版還告贏了48F 09/29 15:07
v9896678: 是一開始心態就上頭吧58F 09/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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