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ng1300905 (sheng)
210.60.217.3 (台灣)
2024-10-22 16:05:59 推 vfgb35: 猴子罰錢 市府收入 秩序改善 社會成本降低 多贏
一個事故不只是人損財損 還有醫療 警檢 法院 社福的資源都要陪著一起耗 何止用13萬 30萬換一個都划算 69F 10-23 09:49
作者:
deago (小錢)
118.169.243.34 (台灣)
2024-10-22 19:27:20 推 vfgb35: 酒駕都修法幾次了還在沒修...
而且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閃黃燈不是路權在你 而是提醒你要注意 就算是綠燈你都沒有無敵星星了 56F 10-23 08:54
作者:
lifesg (無價之寶)
49.216.162.7 (台灣)
2024-10-22 23:35:23 噓 vfgb35: 如果立場互換 那你也會覺得自己很扯 77F 10-23 08:46
→ vfgb35: 保險公司問你的時候就要決定了 快慢不管 重要是要回應 而你把這件事放到現在才被通知根本剛好
不然苦主不就很衰小 事主只要裝死就沒事了 79F 10-23 08:47
作者:
ghost1006 (jones)
1.34.231.54 (台灣)
2024-10-03 21:49:12 推 vfgb35: 平均一天也就不到5%時間在車上 更不用說是後座 嫌空間小的到底是多邊緣 連吃飯看劇窩在車子裡嗎XD 39F 10-0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