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wqqqq (qwqqqq)
223.140.6.227 (台灣)
2025-01-02 07:58:20 → valkyrie02: 問問是沒差,你怎麼知道回的人是不是法官,檢察官,警察,保險相關業者?重要是要自己分辨有沒有對自己有利的說法或處理方式 12F 01-02 10:56
作者:
dlosbpes (一聲嘆)
27.240.249.210 (台灣)
2024-12-31 15:24:50 推 valkyrie02: 在問原Po 路口沒減速的人怎麼不想一下機車怎麼也不減速?而且看車速在40上下也沒有超速(速限請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那路權上只剩下直行車與轉彎車,機車方面有路口未減速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問題 90F 01-01 12:21
作者:
maniaque (e)
180.217.130.49 (台灣)
2025-01-01 12:17:51 → valkyrie02: …..沒路權概念的可以參考這文
所以現在是機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是不用減速?轉彎車不用禮讓直行車?用受傷就可以壓過路權?
影片中的路口那裡擁擠?那裡雨霧致視線不清?或是那裡有道路障礙了?我從影片中看不出來… 15F 01-0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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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zzcai (如果有一天)
220.134.147.76 (台灣)
2024-11-03 11:28:26 → valkyrie02: 原Po 不太懂這社會的遊戲規則,什麼都故意殺人,故意行為在警政署的交通認定中,不屬於交通事故,你知道會發生怎樣嗎?沒有登記聯單,沒有強制險,也沒有其他保險適用,因為它不是交通事故 28F 11-03 13:09
作者:
Sturmvogel (Schwalbe)
180.176.70.66 (台灣)
2024-10-26 11:10:58 → valkyrie02: 看了那麼多的留言,大樓的停車位只有三種,主要分為「法定車位」、「增設車位」、「獎勵車位」。原Po 引用的那篇,真的實務上,就算規矩定出來,敢真的照作的沒幾個主委敢啦 理想和現實就是有它的差距
很早之前,法定停車位主要是以「主建物」登記,具有 33F 10-2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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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green (Hi)
42.79.42.105 (台灣)
2024-08-21 16:13:53 → valkyrie02: 你各位不知道最近抓這所種的功獎很多厚~ 68F 08-22 14:55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36.231.186.214 (台灣)
2023-09-18 19:01:51 → valkyrie02: 報就報,沒來不會再報嗎?想體驗不會去考嗎? 30F 09-18 23:51
作者:
bluetory99 (BLUETORY)
61.228.34.72 (台灣)
2023-05-10 23:13:42 → valkyrie02: 看地上白色機車和左車相對位置來看左車在內側車道,有規定右轉車右轉前要駛入外車道,左車那車應該是未依規定右轉,右車尚未發現肇因 26F 05-10 23:42
作者:
eddie1209 (艾迪)
202.39.238.109 (台灣)
2023-05-09 15:26:29 → valkyrie02: 啊萬一啦,被法院認證不是刑案…那誰負責?
樓上的,在警察眼中不是刑就是交通事故,當下警察幫你決定是刑還是交通,完全不會錯,也沒問題 29F 05-09 16:46
→ valkyrie02: 用二分法還敢說幾乎呀?
有人不知道a3酒駕就是交通加刑法吧? 52F 05-0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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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ha (春天來了)
42.72.201.74 (台灣)
2021-11-23 13:58:06 → valkyrie02: 呃….開110-120就好 還要管後車幹什麼?同理 要超車就超車 有什麼好說的? 3F 11-23 14:11
作者:
Xaga (Xaga)
116.89.133.26 (台灣)
2021-06-19 00:13:00 → valkyrie02: 非道路 自行處理 3F 06-19 00:26
作者:
TyrekeEvans (伊文斯)
101.10.27.98 (台灣)
2021-03-04 21:42:19 → valkyrie02: 正確說法是警察不處理民事問題 32F 03-04 22:10
→ valkyrie02: 還有 停在路邊是很方便 但風險還是有的 38F 03-04 22:12
→ valkyrie02: 正確作法是請自己去事發地點附近問看看可不可以借 42F 03-04 22:15
→ valkyrie02: 看一下監視器 因為車被撞 想看看能不能看到車牌 44F 03-04 22:15
→ valkyrie02: 如果都看不到 那就認了 下次記得停在不會被撞到的地 48F 03-0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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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ha (春天來了)
114.136.141.122 (台灣)
2020-10-23 09:19:45 → valkyrie02: 講不要佔用內車道(無視以在最高速限)的人,麻煩就以超過內車道的速度從中線超,但記得要在測速器前超,是不是超速就讓政府認證 71F 10-23 11:17
→ valkyrie02: 明明就有說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佔用內車道,還在那邊 75F 10-23 11:19
作者:
sdodoj (玉茗花)
223.138.97.54 (台灣)
2020-10-17 08:58:03 → valkyrie02: 非道路事故,自行處理 6F 10-17 09:23
作者:
Magic0312 (廢物沒分身了?)
223.141.53.175 (台灣)
2020-06-21 11:13:11 → valkyrie02: .....有種在測速拍照前,在超車道開超過120,就知道 19F 06-21 11:45
→ valkyrie02: 有沒有違規了 21F 06-21 11:47
→ valkyrie02: 只要你沒超過120,你想走內線就內線但請維持110就好 23F 06-21 11:50
→ valkyrie02: 愛講超車道的就去超看看在中線道開120看看,記得在測速地方試試 25F 06-2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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