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ppy1018 (盧屁)
101.9.172.218 (台灣)
2021-05-10 14:19:29 推 raynorglay: 只要沒有欺騙,我認為都叫做負責, 提分手的一方被叫做不負責,只是一種道德綁架而已 16F 05-10 15:01
作者:
Bejita (Bejita)
223.140.101.24 (台灣)
2021-05-02 13:37:18 推 raynorglay: 年薪沒有200就真的算了, 雖然就算有200我也不會去,但能理解還有房貸壓力以及薪水的誘惑力,所以如果沒有這個等級,那真的不要衝 348F 05-02 15:21
作者:
faluqq (faluqqqqqqqqq)
49.216.81.6 (台灣)
2021-05-02 12:05:07 推 raynorglay: 所有的控制跟監視都是以愛為名,就是不適合而已 297F 05-02 14:21
作者:
moiathory (扭曲雛菊)
49.216.34.189 (台灣)
2021-02-20 00:21:43 推 raynorglay: 1. 不愛了
2.有另一個喜歡的人
3.不想被束縛 20F 02-20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