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re2005 (我是深慮不是深綠)
61.60.127.28 (台灣)
2011-11-17 13:34:35 推 palatin: 這種事情越來越多以後可能會修法喔所以少用點
然後是因為我國性自主罪章立法也不夠周延
所以這種事情目前無解
這種帶有條件的合意處理起來很麻煩 42F 11-17 17:40
推 palatin: 物質慾的就算了 如果真的缺錢還滿可憐的 51F 11-17 18:26
作者:
Letranger (無心栽花)
125.232.130.29 (台灣)
2011-11-16 17:05:55 推 palatin: PU連外國男人都怕了 水喔 96F 11-16 19:41
推 palatin: 是都一樣 但是男生會隨便找個醜的 只因為她有洞嗎? 101F 11-16 19:51
作者:
sexKinsey (西斯板匿名專用)
219.87.60.129 (台灣)
2011-11-10 18:13:07 推 palatin: 快點離開 你不要把他們搞臭就是一種憐憫了
不要因為這種人送了你自己前途 119F 11-10 19:04
推 palatin: 現行法沒得罰吧 只能把人搞臭而已 169F 11-10 19:21
推 palatin: 下面那篇文章被刪掉了XD 270F 11-10 20:21
作者:
firewing (夏日脈動)
220.140.125.4 (台灣)
2011-04-30 16:07:30 推 palatin: 第二點真的是制度上的無奈 變成是要被害人去負擔 17F 04-30 16:45
推 palatin: 不過被告的自白不是不能當成唯一證據嗎? 補強證據怎麼辦? 19F 04-3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