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ssRachel (RossRachel)
101.12.178.207 (台灣)
2024-11-12 08:27:07 推 jamo: 我感覺你對 = = 很不爽, = = 錯了嗎QQ 118F 11-12 14:00
作者:
vincent0921 (我要生活!!)
49.216.191.61 (台灣)
2024-10-22 18:15:36 推 jamo: 我光移民就花了幾千萬,你這個有得選還選台灣~呵呵~ 78F 10-22 22:22
作者:
nerda (DADA)
1.161.170.208 (台灣)
2024-10-22 14:52:42 推 jamo: 我以前窮的時候,幾十塊都要計較。朋友約吃爭鮮,我
沒錢只能到現場喝茶然後說我不餓。現在看帳本,不到
五千的帳我都直接跳過懶得查。所以多少錢算重大支出
,要看你們自己。但是東西買了真的就不要再回頭比價 24F 10-22 15:06
作者:
smilesin (綠豆)
118.166.19.3 (台灣)
2024-10-22 06:00:52 推 jamo: 簡單的說,人分成製造問題跟解決問題兩種人。原po就
是屬於製造問題的人,稍一不順心就到處大吵大鬧。原
po媽媽是屬於解決問題的人。雖然方法受限於時代跟環
境沒法盡善盡美,但已經做到她能做的了! 72F 10-22 12:34
作者:
GGSuperInIn (ㄚㄛ)
27.52.9.91 (台灣)
2024-10-19 20:44:20 推 jamo: 不能理解老一輩的時代差距,為了爭贏自己無聊的離職
破事。不斷挖已經改過的父親的瘡疤,跟熬過不堪歲月
母親的過往。到處轉文求認同,社會事處理成這樣,你
有比你爸好到哪去? 175F 10-20 11:59
作者:
LoveNote (愛情筆記本)
220.228.149.37 (台灣)
2024-10-14 14:39:42 推 jamo: 我老婆很明確跟我說,萬一哪天我不在了,他辦好後事
,安排好一切後會跟我走。他沒辦法一個人面對沒有我
的世界! 聽到後也是百感交集~人生啊~~ 1F 10-14 15:50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114.36.194.32 (台灣)
2024-10-04 00:38:54 推 jamo: 政治不正確的說,原po先生的底氣在於他pr值肯定非常
高。是鑽石王老五那種,才會有所謂的男的覺得女的理
所當然要提供情緒價值(忍受男方脾氣)這種事。這種人
本來就要用特規去看,就像你想泡迪麗熱巴還想跟他AA
一樣,從海南島開始排隊看有沒有機會。特別是男方當 50F 10-0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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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owisnow (snowisnow)
101.9.139.145 (台灣)
2024-10-02 13:40:39 推 jamo: 我同意這個解法,外面租間小套房是最優解。然後叫老
公出錢XDDD
幫公公租屋,你再怎麼把話講的圓。公公的感覺一定不
好,不如自己先出去住,公公早晚會發現,等公公發現
後他如果稍微有點自覺,就會考慮自己搬出去了! 40F 10-02 18:36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MOJO619 (><)
111.82.67.68 (台灣)
2024-09-17 04:11:27 推 jamo: 人家是真愛,其實你才是閨蜜! 125F 09-17 14:35
作者:
vm3u4c04 (Vousneige)
49.216.237.59 (台灣)
2024-08-27 13:10:02 推 jamo: 我只想問一句話,你這麼萬分嫌棄先生拍片的副業。先
生那麼萬一哪天先生運氣好成功了,他有必要把這份成
功的果實分享給家庭嗎?(畢竟你對他的要求是拍片歸拍
片,該做的事一件都不能打折) 139F 08-27 15:58
作者:
seven678 (最後的體貼)
223.138.157.5 (台灣)
2024-08-10 15:22:41 推 jamo: 性別對掉的話就是個(類)媽寶,你就看一般碰上媽寶男
,該怎麼怎麼辦囉~ 29F 08-10 17:15
作者:
tnhcl (tnhcl)
114.140.64.53 (台灣)
2024-08-03 11:54:30 推 jamo: 這就要看你對於家庭財產的觀念了。Juanita不會打籃
球也不會灌籃,一樣分走喬丹一半財產! 你能賺你老婆
想要是正常的,說真的如果對財產很看重的話,要嘛不
要結婚,要嘛簽婚前契約~ 2F 08-03 13:15
推 jamo: 答案你留著自用吧,是你家庭有狀況不是我~ 11F 08-03 13:56
作者:
dreamion5252 (極光)
49.216.16.115 (台灣)
2024-07-19 00:30:11 推 jamo: 解法很多,但九成九你做不到,所以就認了吧~ 2F 07-19 00:31
作者:
GreenLabel (外出用餐)
123.25.238.165 (越南)
2024-06-15 00:47:19 推 jamo: 有愛就好,有愛的家庭,工作的確沒那麼重要! 1F 06-15 00:50
作者:
peter2986 (小兔)
114.32.187.185 (台灣)
2024-05-07 08:53:40 推 jamo: 如果是高功能自閉症,那些甚麼圖書館講座課程等大路
貨色是沒屁用的~專業上他們需要最頂尖的師資,溝通
上需要略懂自閉症或者有足夠耐性~ 162F 05-07 10:23
推 jamo: 多的是天才但無法融入社會鬱鬱不得志的案例。講個最
有名的愛因斯坦,如果當年不是Grossmann幫助愛因斯 184F 05-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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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A (A仔)
61.64.15.127 (台灣)
2024-05-05 23:53:32 推 jamo: 應該說,原po已經是這個狀況了,追究誰對誰是要幹甚
麼呢? 對啊,就算全部都是夫家的錯,然後呢? 錯的只
是道德上的錯,法律上來說,原po離婚全部告贏,最多
就是要個一兩萬扶養費一個月,還丟了現有的住所。
出了一口惡氣,讓判決書上寫我是對的,然後換來一個 212F 05-0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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