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wnewnew1 (Positive)
123.110.186.64 (台灣)
2011-09-19 01:18:25 推 ilove56: 左邊有化妝的照片還可以啊 選我選我 434F 09-19 03:51
推 ilove56: 看不懂這篇文章在幹嘛 自首應該是去地檢署自首吧
汙點證人也不是在這裡波一波就是了 應該要去跟檢察官
協商吧 看得一頭霧水 438F 09-19 04:13
推 ilove56: 不可能是分局長吧 486F 09-19 12:11
作者:
leoz69927 ((中尉里奧))
114.27.13.69 (台灣)
2011-08-24 09:19:09 推 ilove56: 推 你被告找我去旁聽好嗎 185F 08-24 09:32
作者:
Pietro (特務P)
114.36.40.42 (台灣)
2011-08-10 21:04:08 推 ilove56: 有夠好笑 224F 08-10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