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ggy2769 (GAGA)
114.36.188.170 (台灣)
2016-07-06 00:14:58 推 hapimoon: 或許你媽對蘭嶼不了解,以為是個偏遠恐怖的小島…… 143F 07-06 09:11
作者:
styrofoam (我親愛的偏執狂)
60.250.30.99 (台灣)
2016-03-30 11:56:58 → hapimoon: 給你參考:前男友分手後有半年時間情緒很不穩,一下說很愛我一下要我把全部東西還他一下要我折現金給他,最後我的處理方法是有發票我就還現金(當然他沒有),貴重的就直接還他物件(手錶之類),其他的全都捐出去(包括娃娃,夜市衣服之類),對方也同意,處理完心情無比舒爽。我覺得 347F 03-3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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