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nylai (manny)
175.181.165.220 (台灣)
2011-10-24 06:15:57 推 gaiety888: 釋字243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對公務員所為之免職處分
如該公務員已循復審再復審之程序救濟,視同業經訴願
如仍不服,得行使行政訴訟之權
所以我想應該是 復審取代了訴願~~~~~ 3F 10-24 08:42
推 gaiety888: 這是程序行為的特別理論,訴願--行政訴訟 85年判例
看錯~這個是不能單獨提起救濟的~>< 9F 10-24 09:03
→ gaiety888: 是的~與實體決定一起救濟 12F 10-24 09:34